招商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資管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招商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資管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
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基金管理人:招商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七月
目錄
重要提示...........................................................................................................................................1
第一部分緒言...............................................................................................................................4
第二部分釋義...............................................................................................................................5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11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24
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29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31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36
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38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資.................................................................................................................50
第十部分基金的財產.................................................................................................................56
第十一部分基金資產估值.........................................................................................................57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與分配.................................................................................................62
第十三部分基金費用與稅收.....................................................................................................64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會計與審計.................................................................................................67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68
第十六部分側袋機制.................................................................................................................75
第十七部分風險揭示.................................................................................................................77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終止與清算.................................................................................................86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內容摘要.................................................................................................88
第二十部分托管協(xié)議內容摘要...............................................................................................106
第二十一部分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122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應披露事項...............................................................................................123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說明書存放及查閱方式...........................................................................124
第二十四部分備查文件...........................................................................................................125
重要提示
本基金經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2025年4月29日證監(jiān)許可【2025】977
號文注冊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
證監(jiān)會注冊,但中國證監(jiān)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
值和市場前景做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
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需全面認識本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充分
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對投資本
基金的意愿、時機、數量等投資行為做出獨立決策,并自行承擔投資風險。投資
者根據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時也需承擔相應的投資風險。投
資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風險包括:市場風險,運作管理風險,流動性風險,本基金
特定風險,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風險特征的表述與銷售機構對基金的風險
評級可能不一致的風險及其他風險等。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理論上其預期風險及預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
混合型基金,高于貨幣市場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券及備選成份
券,具有與標的指數以及標的指數所代表的債券市場相似的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政策性金融債,可能面臨政策性銀行改制后的信用風險、
政策性金融債流動性風險、投資集中度風險等。
本基金為指數基金,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可能面臨跟蹤誤差控制未達約定目
標、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服務、成份券停牌或違約等潛在風險。
本基金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數不得達到或超過基金份額總數的20%,但
在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基金份額贖回等情形導致被動達到或超過20%的除外。法律
法規(guī)、監(jiān)管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當本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基金管理人履行相應
程序后,可以啟用側袋機制,具體詳見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說明書的有關章節(jié)。側
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將對基金簡稱進行特殊標識,并不辦理側袋賬戶的
申購贖回。請基金份額持有人仔細閱讀相關內容并關注本基金啟用側袋機制時的
特定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經盡職調查、進行了充分的評估論證、履行
了必要的決策程序,現將份額登記、估值核算等業(yè)務委托給基金服務機構——招
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日常運營;基金管理人需定期了解基金服務機構的人員
配備情況、業(yè)務操作的專業(yè)能力、業(yè)務隔離措施、軟硬件設施等基本運作情況,
以保證滿足業(yè)務發(fā)展的實際需求;如前述提供份額登記、估值核算的基金服務機
構發(fā)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需另行發(fā)布相關公告。若基金份額持有人不同意管理
人變更基金服務機構的,自公告之日起10日內可以贖回其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額,
若基金份額持有人自公告之日起10日后繼續(xù)持有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的,視為
其同意基金管理人變更基金服務機構。
基金的過往業(yè)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鸸芾砣斯芾淼钠渌鸬臉I(yè)績并
不構成對本基金業(yè)績表現的保證?;鸸芾砣颂嵝淹顿Y人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
原則,在投資人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導致的投資風險,
由投資人自行負擔。當投資人贖回時,所得或會高于或低于投資人先前所支付的
金額。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但不保證投資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
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
擔投資風險。
本基金標的指數為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
成份券選取方法:
(1)成份券種類:政策性銀行債,包含扶貧專項債;不包括二級資本債、
次級債;
(2)發(fā)行人:國家開發(fā)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yè)發(fā)展銀行
(3)流通場所: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
(4)發(fā)行方式:公開發(fā)行;
(5)成份券剩余期限:0.5年-5年(包含0.5年和5年);
(6)成份券幣種:人民幣;
(7)付息方式:附息式固定利率、利隨本清;
(8)取價源:以中債估值為參考(價格偏離度參數為0.1%),優(yōu)先選取合
理的最優(yōu)雙邊報價中間價,若無則取合理的銀行間市場加權平均結算價或交易所
市場收盤價,再無則直接采用中債估值價格;
(9)成份券權重:市值法加權。
有關標的指數具體編制方案及成份券信息詳見中國債券信息網,網址:
www.chinabond.com.cn。
第一部分緒言
本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
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公
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辦法》”)、《公開
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公開募
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
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第3號——指數基金指引》(以下簡稱
“《指數基金指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以及《招商資管中債1-5年政
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編寫。
本招募說明書闡述了招商資管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的
投資目標、投資策略、風險、費率等與投資者投資決策有關的全部必要事項,投
資者在作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招募說明書。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
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本基金是根據本招募說明書
所載明的資料申請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沒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或對本招募說明書作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并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基金合同
是規(guī)定基金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說明書內容
與基金合同有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均以基金合同為準。基金投資人自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
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關規(guī)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鹜顿Y人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
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釋義
在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招商資管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招商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招商資管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
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對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5、托管協(xié)議: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簽訂之《招商資管中債
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xié)議》及對該托管協(xié)議的任何有效修
訂和補充
6、招募說明書或本招募說明書:指《招商資管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
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
7、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指《招商資管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
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指《招商資管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
資基金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
9、法律法規(guī):指中國現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
司法解釋、行政規(guī)章以及其他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決定、決議、通知等
以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經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自2013年6月1日起實施,并經2015年4月24日第十
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
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1、《銷售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20年8月28日頒布、同年10月1日實
施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
的修訂
12、《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9年7月26日頒布、同年9月1
日實施的,并經2020年3月20日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修改部分證券期貨規(guī)章的決
定》修正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
出的修訂
13、《運作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4年7月7日頒布、同年8月8日實施
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4、《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7年8月31日頒布、同年
10月1日實施的《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及頒布
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5、《指數基金指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21年1月22日頒布、同年2月1
日實施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第3號——指數基金指引》及頒布機
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6、中國證監(jiān)會:指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17、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指中國人民銀行和/或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
18、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有權利并承擔義
務的法律主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9、個人投資者: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20、機構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合法登記并存續(xù)或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設立并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事業(yè)法人、社會
團體或其他組織
21、合格境外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
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使用來自境外的資金進
行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包括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
境外機構投資者
22、投資人、投資者: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
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的合稱
23、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合法取得基金份額的投資
人
24、基金銷售業(yè)務:指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宣傳推介基金,發(fā)售基金份額,
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yè)務
25、銷售機構:指招商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銷售辦法》和中國
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取得基金銷售業(yè)務資格并與基金管理人簽訂了基金銷售
服務協(xié)議,辦理基金銷售業(yè)務的機構
26、登記業(yè)務:指基金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結算業(yè)務,具體內容包括
投資人基金賬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額登記、基金銷售業(yè)務的確認、清算和結
算、代理發(fā)放紅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辦理非交易過戶等
27、登記機構:指辦理登記業(yè)務的機構?;鸬牡怯洐C構為招商證券資產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招商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為辦理登記業(yè)務的機構
28、基金賬戶:指登記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額余額及其變動情況的賬戶
29、基金交易賬戶:指銷售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投資人通過該銷售機
構辦理認購、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yè)務而引起的基金份
額變動及結余情況的賬戶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達到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證監(jiān)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完畢,并獲得中國證監(jiān)會書面確認的
日期
31、基金合同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現后,基金財
產清算完畢,清算結果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至發(fā)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間,最長
不得超過3個月
33、存續(xù)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銷售機構在規(guī)定時間受理投資人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申請的
開放日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n為自然數
37、開放日:指為投資人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的工作日
38、開放時間:指開放日基金接受申購、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間段
39、《業(yè)務規(guī)則》:指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并不時修訂的、規(guī)范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登記方面的業(yè)務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資人共同遵守
40、認購:指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申
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41、申購: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申
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42、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guī)
定的條件要求將基金份額兌換為現金的行為
43、基金轉換: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時有效公告
規(guī)定的條件,申請將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44、轉托管: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銷售機構之間實施的變更所
持基金份額銷售機構的操作
45、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指投資人通過有關銷售機構提出申請,約定每期申
購日、扣款金額及扣款方式,由銷售機構于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資人指定銀行賬
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46、巨額贖回:指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基金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
加上基金轉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
申請份額總數后的余額)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
47、元:指人民幣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資所得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銀行存款利息、
已實現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財產帶來的成本和費用的節(jié)約
49、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
款項及其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50、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51、基金份額凈值:指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基金份額總數
52、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凈
值和基金份額凈值的過程
53、規(guī)定媒介:指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條件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報
刊及《信息披露辦法》規(guī)定的互聯網網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托管人網
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等媒介
54、基金份額類別:指根據認購/申購費用、銷售服務費收取方式的不同,
將基金份額分為不同類別。各類別基金份額分別設置基金代碼,分別計算和公布
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55、A類基金份額:指在投資者認購/申購時收取認購/申購費用,但不從本
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
56、C類基金份額:指在投資者認購/申購時不收取認購/申購費用,但從本
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
57、銷售服務費:指從基金財產中計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場推廣、銷售以及
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的費用
58、標的指數:指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及其未來可能發(fā)生的變更
59、流動性受限資產:指由于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法
以合理價格予以變現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
與銀行定期存款(含協(xié)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資產支持證券、因
發(fā)行人債務違約無法進行轉讓或交易的債券等
60、擺動定價機制:指當本基金遭遇大額申購贖回時,通過調整基金份額凈
值的方式,將基金調整投資組合的市場沖擊成本分配給實際申購、贖回的投資者,
從而減少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響,確保投資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損
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61、側袋機制:指將基金投資組合中的特定資產從原有賬戶分離至一個專門
賬戶進行處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離并化解風險,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
屬于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原有賬戶稱為主袋賬戶,專門賬
戶稱為側袋賬戶
62、特定資產:包括:(一)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
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二)按攤余成本計量且計提資產減值準
備仍導致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三)其他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
定性的資產
6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且在基
金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簽署之日后發(fā)生的,使基金合同當事人無法全
部履行或無法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
他自然災害、戰(zhàn)爭、騷亂、火災、政府征用、沒收、法律法規(guī)變化、突發(fā)停電或
其他突發(fā)事件、證券交易所非正常暫?;蛲V菇灰?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名稱:招商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簡稱“招商資管”)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qū)南山街道聽海大道5059號前海鴻榮源中心A
座2501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華一路111號招商證券大廈17-18層
法定代表人:易衛(wèi)東
成立日期:2015年4月3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關于核準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資產
管理子公司的批復》(證監(jiān)許可〔2015〕123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10億元人民幣
存續(xù)期限:持續(xù)經營
電話:95565
傳真:0755—82960494
聯系人:任安佳
股權結構:
股東名稱 股權比例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員情況
1、董事
(1)張良勇先生
2023年7月起任招商資管董事長。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研究發(fā)展中心副總監(jiān)(總監(jiān)級);2022年3月至2023年5月,任招商致遠資
本投資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發(fā)展
中心總監(jiān);2021年4月至2023年6月兼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發(fā)展中心研究
部總經理;2020年6月至2022年1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發(fā)展中心副總監(jiān)
(主持工作);2016年7月至2020年6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發(fā)展中心總
經理;2014年6月至2021年4月兼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發(fā)展中心研究一部
總經理;2012年4月至2016年6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發(fā)展中心聯席總經
理;2009年4月至2012年3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發(fā)展中心副總經理、管
理委員會副主任;2008年4月至2009年4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發(fā)展中心
管理委員會副主任;2003年6月至2008年3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發(fā)展中
心分析師。
張先生分別于1995年7月、2002年6月獲得上海交通大學機械制造工藝與設備
專業(yè)工學學士學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國民經濟學專業(yè)經濟學碩士學位。
(2)易衛(wèi)東先生
2024年7月起擔任招商資管董事、總經理,2025年1月起兼任招商資管首席信
息官。2019年4月至2024年7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部總經理;2015年5
月至2019年4月任招商資管副總經理;2012年4月至2015年5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資產管理總部理財產品部總經理;2009年4月至2012年4月,任招商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風險控制部總經理;2008年4月至2009年4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風險控制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2007年8月至2008年4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風險管理部副總監(jiān);2006年3月至2007年8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風險
管理部總監(jiān)助理;2002年10月至2006年3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風險管理部
系統(tǒng)開發(fā)與分析部經理、高級經理;1997年1月至2002年10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電腦部電腦維護崗、南油營業(yè)部電腦崗、振華路營業(yè)部電腦部主任;1996
年9月至1996年12月任深圳遠望城多媒體電腦公司系統(tǒng)開發(fā)部職員。
易先生分別于1993年7月、1996年6月獲得武漢科技大學工學學士學位、華中
科技大學工學碩士學位。
(3)杜凱先生
2019年7月起擔任招商資管董事。2022年12月起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財
富管理及機構業(yè)務總部副總監(jiān);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財富管理及機構業(yè)務總部副總監(jiān)兼財富管理及機構業(yè)務總部綜合部總經理;
2020年6月至2022年4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財富管理及機構業(yè)務總部副總
監(jiān)(主持工作);2019年3月至2020年6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財富管理及機
構業(yè)務總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兼渠道管理部總經理;2014年6月至2019年3
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渠道管理部總經理;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任招商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總經理兼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渠道管理部總經理;
2009年5月至2014年1月歷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籌備組組長、總經
理;2008年5月至2009年5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經紀業(yè)務深圳中心總經理;
2008年1月至2008年5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大道證券營業(yè)部經理;
2005年1月至2008年1月歷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常興路證券營業(yè)部營業(yè)
部負責人、副經理(主持工作)、經理;1993年12月至2005年1月歷任招商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大道證券營業(yè)部員工、市場拓展部副主任、經理助理。
杜先生2007年7月畢業(yè)于中央廣播電視大學法學專業(yè)(在職攻讀)。
(4)王劍平先生
2025年3月起擔任招商資管董事。2022年3月至今擔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財務部總經理;2024年5月至今兼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戰(zhàn)略發(fā)展部總經理;
2025年4月至今兼任招商期貨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9月至2022年3月歷任招商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資金管理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總經理;2006年5月至2017
年9月歷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分支機構財務管理崗、總經理助理、副
總經理;1998年8月至2006年4月歷任興業(y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營業(yè)部會計、財務經
理。
王先生分別于1998年7月、2013年1月獲得江西財經大學會計學專業(yè)經濟學學
士學位、天津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yè)管理學碩士學位。
(5)鄧誠先生
2025年3月起擔任招商資管董事。2011年5月至今任職于招商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現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風險管理部副總經理;2024年5月至今兼任招
商證券投資有限公司首席風險官、招商致遠資本有限公司首席風險官;2008年1
月至2011年5月任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廣州分所審計部高級審計員。
鄧先生分別于2005年7月、2007年11月獲得中南大學會計學專業(yè)管理學士學
位、中南大學會計學專業(yè)管理學碩士學位。
(6)歐陽輝先生
2023年11月起擔任招商資管獨立董事。2018年1月至今擔任長江商學院副院
長,2013年3月至今擔任長江商學院杰出院長講席教授;2010年12月至2013年2
月任長江商學院金融學教授、瑞士銀行投資銀行部董事總經理;2008年10月至
2010年11月任野村證券投資銀行部董事總經理;2005年6月至2008年9月歷任雷曼
兄弟投資銀行部董事總經理、高級副總裁;2001年8月至2005年5月歷任杜克大學
商學院金融學副教授、助理教授;1998年8月至2001年7月任北卡大學教堂山分校
商學院金融學助理教授;1993年11月至1994年7月任香港科技大學物理化學助理
教授。
歐陽先生分別于1990年7月、1998年7月獲得杜蘭大學化學物理學專業(yè)博士學
位、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金融學專業(yè)博士學位。
(7)王樹勛先生
2023年11月起擔任招商資管獨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擔任南方科技大學金
融系系主任和講席教授;2015年9月至2019年12月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保險與
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銀行與金融系教授;2013年8月至2015年7月任瑞士日內瓦協(xié)
會常務副秘書長兼研究主管;2004年8月至2013年7月任美國喬治亞州立大學魯濱
遜商學院副教授、終身講席教授;1997年9月至2004年7月任法國再保險公司精算
師和研究主管1994年7月至1997年8月任加拿大滑鐵盧大學終身助理教授;1993
年8月至1994年6月任加拿大康考迪亞大學助理教授。
王先生于1993年7月獲得加拿大滑鐵盧大學統(tǒng)計學專業(yè)博士學位。(8)孟雪
女士
2023年11月起擔任招商資管獨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擔任北京天馳君泰律
師事務所合伙人。2016年7月至2021年11月,任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律師;
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助理律師;2011年6月至
2014年6月任松下電器研究開發(fā)有限公司的知識產權部專利專員。
孟女士于2011年7月獲得北京林業(yè)大學外語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專業(yè)碩士學
位。
2、監(jiān)事
(1)胡蓉女士
2025年5月起擔任招商資管職工代表監(jiān)事。胡女士2023年5月至今任招商資管
理財產品部總經理助理;2015年4月至2023年5月歷任招商資管理財產品部產品開
發(fā)崗、產品設計崗、產品開發(fā)業(yè)務負責人崗;2008年3月至2015年4月任招商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管理總部理財產品部產品設計崗。
胡女士分別于2005年7月、2008年1月獲得四川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yè)學士
學位、西南財經大學金融學專業(yè)碩士學位。
3、高級管理人員
(1)易衛(wèi)東先生
2024年7月起擔任招商資管董事、總經理,2025年1月起兼任招商資管首席信
息官。2019年4月至2024年7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部總經理;2015年5
月至2019年4月任招商資管副總經理;2012年4月至2015年5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資產管理總部理財產品部總經理;2009年4月至2012年4月,任招商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風險控制部總經理;2008年4月至2009年4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風險控制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2007年8月至2008年4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風險管理部副總監(jiān);2006年3月至2007年8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風險
管理部總監(jiān)助理;2002年10月至2006年3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風險管理部
系統(tǒng)開發(fā)與分析部經理、高級經理;1997年1月至2002年10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電腦部電腦維護崗、南油營業(yè)部電腦崗、振華路營業(yè)部電腦部主任;1996
年9月至1996年12月任深圳遠望城多媒體電腦公司系統(tǒng)開發(fā)部職員。
易先生分別于1993年7月、1996年6月獲得武漢科技大學工學學士學位、華中
科技大學工學碩士學位。
(2)張亞非女士
2023年9月起正式擔任招商資管副總經理。2021年10月至2023年7月任安信證
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公募部兼固定收益部部門總經理;2020年7月至2021年10月
任安信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公募部部門總經理;2017年11月至2020年6月,任
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管理部固定收益投資總監(jiān);2012年9月至2017年11月
任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管理部固定收益投資主辦;2009年10月至2012年8
月任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債券投資經理;2005年7月至2009年9月任北京農村商
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債券交易員;2000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山東中地進出口有
限公司貿易職員。
張女士分別于2000年7月、2005年7月獲得山東大學經濟學學士學位、對外經
濟貿易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
(3)宗鵬先生
2023年8月起正式擔任招商資管副總經理。宗先生2019年8月至2023年8月歷
任平安期貨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2012年10月至2019年8月任招商期貨有
限公司渠道管理總部總經理;2008年4月至2012年10月歷任中國建銀投資期貨籌
備組主管、市場部主管、IB業(yè)務部負責人、市場部副經理、市場部經理、營銷管
理總部總監(jiān);2007年11月至2008年4月任格林期貨有限公司深圳營業(yè)部職員;2003
年7月至2006年3月任航天科工深圳(集團)有限公司職員;2002年11月至2003
年6月任亞太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代表處證券事務代表;2002年9月至2002年
10月深圳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職員;2000年3月至2002年8月任深圳國泰安信息
技術有限公司市場部總監(jiān);1994年8月至1998年8月任中國人民銀行江西南昌市南
昌縣支行計劃科科員。
宗先生分別于1994年7月、2006年4月獲得南昌大學企業(yè)管理專業(yè)大專學歷、
西安交通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4)肖凌女士
2021年7月起擔任招商資管首席風險官。肖女士2017年12月至2021年7月任招
商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2003年11月至2017年12月歷任招商證券風
險管理部風險管理崗、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1997年7月至2003年11月任招商
證券筍崗路營業(yè)部客戶服務崗;1995年7月至1997年7月任深圳市建設銀行儲蓄會
計。
肖女士于1995年7月獲得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學專業(yè)經濟學學士學位;
于2004年6月獲得復旦大學金融學專業(yè)經濟學碩士學位。
(5)任曉偉女士
2024年12月起擔任招商資管合規(guī)總監(jiān)。2020年7月至2024年11月,任富榮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2020年5月至2020年7月,任廣州科技金融創(chuàng)新投資控股
有限公司助理總經理;2014年2月至2020年5月,歷任中國證監(jiān)會深圳專員辦調查
一處主任科員、調查一處副處級調研員、調查二處副處長;2008年7月至2014年2
月,任中國證監(jiān)會內蒙古監(jiān)管局主任科員;2004年1月至2008年6月,任內蒙檢察
院(檢察官學院)副主任科員。
任女士分別于2003年6月、2014年1月、2018年3月獲得內蒙古大學法學學士
學位、內蒙古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理學碩士學位。
(6)張少華先生
2025年1月正式擔任招商資管總經理助理;2019年10月至2023年11月任中銀
國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管理板塊副總經理兼基金管理部總經理、基金經理;
2004年2月至2019年10月,歷任申萬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風險管理總部高級風
險分析師、總監(jiān),基金投資管理總部基金經理、副總監(jiān),投資管理總部總監(jiān)、基
金經理,公司副總經理;2003年1月至2004年1月任招申銀萬國證券申萬巴黎合資
基金項目籌備組;1999年7月至2003年1月任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員、
經理助理。
張先生分別于1996年7月、1999年7月獲得復旦大學理學學位、復旦大學經濟
學碩士學位。
(7)徐勇先生
2024年12月起擔任招商資管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助理、董事會秘書。2020
年9月至2024年12月任招商期貨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助理;2006年11月
入職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4月至2020年9月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財
務部總經理助理;2000年7月至2006年10月于三九醫(yī)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九新
藥業(yè)有限公司)從事財務工作。
徐先生分別于2000年7月、2012年12月獲得南開大學經濟學學士學位、天津
大學管理學碩士學位。
4、本基金基金經理
鄭少亮先生,北京大學碩士,擁有超過10年固定收益投研經驗,現任公募
投資部基金經理、公募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2010年至2016年曾就職于招商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金融市場部、資產管理部,從事國內外市場固定收益領域的
研究及理財資金的投資管理工作;2017年加入招商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從
事固定收益類產品的投資管理工作。2021年02月02日至2024年03月18日,
任招商資管睿豐三個月持有期債券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基金經理。2025年01
月23日至今,任招商資管招朝鑫中短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由招商資管招朝
鑫中短債債券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變更而來)的基金經理。2025年02月27日
至今,任招商資管增益添彩一個月持有期中短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由招商資
管增添彩一個月持有期中短債債券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變更而來)的基金經理。
5、投資決策委員會
為保證公募基金投資決策程序嚴謹、高效、有序地運作,有效控制投資風險,
實現投資的科學決策,切實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設立了公募
投資決策委員會(以下簡稱“投委會”),并制定了完善的議事規(guī)則。公募投資決
策委員會作為資產配置委員會下設的公募投資的專業(yè)管理、集體審議決策機構,
負責研究決策公募投資管理的重大事宜。公募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包括多名固定
收益、權益投研經驗豐富的人員,負責研究、審議各自專業(yè)領域內的投資事項。
投委會主任委員為總經理助理張少華先生,委員包括基金經理李傳真先生、范萬
里先生、鄭少亮先生、曾琦先生、姚彥如女士、研究員焦一丁先生。
6、上述成員之間均不存在近親屬或家屬關系。
三、基金管理人職責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
金份額的發(fā)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
配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7、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按照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
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
他法律行為;
12、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職責。
四、基金管理人承諾
1、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行為,并承諾
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行
為的發(fā)生。
2、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違反《基金法》的行為,并承諾建立健全內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為發(fā)生:
(1)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謀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3、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yè)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國
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規(guī)范,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從事以下活動:
(1)越權或違規(guī)經營;
(2)違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協(xié)議;
(3)故意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關機構的合法權益;
(4)在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的資料中弄虛作假;
(5)拒絕、干擾、阻撓或嚴重影響中國證監(jiān)會依法監(jiān)管;
(6)玩忽職守、濫用職權,不按照規(guī)定履行職責;
(7)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
關規(guī)定,泄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yè)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
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或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
相關的交易活動;
(8)違反證券交易場所業(yè)務規(guī)則,利用對敲、倒倉等手段操縱市場價格,
擾亂市場秩序;
(9)貶損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當手段謀求業(yè)務發(fā)展;
(11)有悖社會公德,損害證券投資基金人員形象;
(12)在公開信息披露和廣告中故意含有虛假、誤導、欺詐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禁止的行為。
4、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并承諾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基金合同行為的發(fā)生。
5、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其他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從事的行為。
五、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有
人謀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謀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yè)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
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且不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4、不以任何形式為其他組織或個人進行證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制度
為保證公司規(guī)范化運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促進公司誠信、合法、
有效經營,保障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維護公司及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基金管
理人建立了科學、嚴密、高效的內部控制體系。
1、內部控制的目標
(1)保證公司經營運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監(jiān)管規(guī)則,自覺
形成守法經營、規(guī)范運作的經營思想和經營理念;
(2)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提高經營管理效益,確保經營業(yè)務的穩(wěn)健運行
和受托資產的安全完整,實現公司的持續(xù)、穩(wěn)定、健康發(fā)展;
(3)保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4)促進公司全體員工恪守職業(yè)操守,正直誠信,廉潔自律,勤勉盡責;
(5)確保公司全體員工落實廉潔從業(yè)風險防控,有效履行廉潔從業(yè)管理責
任;
(6)確保各項業(yè)務、公司財務和其他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7)保護公司聲譽。
2、公司內部控制遵循的原則
(1)健全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包括公司的各項業(yè)務、各個部門和各級人
員,并涵蓋到決策、執(zhí)行、監(jiān)督、反饋等各個環(huán)節(jié);
(2)有效性原則:通過科學的內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內控程序,維
護內控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
(3)獨立性原則:公司各部門和崗位職責應當保持相對獨立,公司公募基
金(含轉公募運作的大集合產品)資產、資管計劃資產、自有資產、其他資產的
運作應當分離;
(4)相互制約原則:公司內部部門和崗位的設置應當權責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則:公司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提高
經濟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3、內部控制的制度體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備、有效并易于執(zhí)行的制度體系。公司制度體系由不同
層面的制度構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為三個層面:第一個層面是公司章程及依據
公司章程由公司董事會、股東審議通過的規(guī)范公司的治理結構及治理活動所制定
的公司治理制度;第二個層面是規(guī)范公司各部門落實管理職能并開展經營活動的
具有普遍規(guī)范作用的、需經公司董事會審批通過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三個層面是
為貫徹公司治理制度和基本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各機構、部門根據業(yè)務需要制
定的對公司某項管理或某項業(yè)務具有規(guī)范、指導作用的經營管理一般規(guī)章制度。
它們的制訂、修改、實施、廢止遵循相應的程序,每一層面的內容不得與其以上
層面的內容相違背。公司重視對制度的持續(xù)檢驗,結合業(yè)務的發(fā)展、法規(guī)及監(jiān)管
環(huán)境的變化以及公司風險控制的要求,不斷檢討和增強公司制度的完備性、有效
性。
4、內部控制的主要控制點
(1)授權方面
公司的授權制度貫穿于整個公司活動。股東、董事會、監(jiān)事和管理層必須充
分履行各自的職權,健全公司逐級授權制度,確保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
各項經營業(yè)務和管理程序必須遵從管理層制定的操作規(guī)程,經辦人員的每一項工
作必須是在業(yè)務授權范圍內進行。公司重大業(yè)務的授權必須采取書面形式,授權
書應當明確授權內容和時效。公司授權要適當,對已獲授權的部門和人員應建立
有效的評價和反饋機制,對已不適用的授權應及時修改或取消授權。
(2)投資研究方面
公司的研究工作應保持獨立、客觀,不受任何部門及個人的不正當影響,并
形成科學、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資基金備選庫制度,研究人員根據投資基金
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建立和維護備選庫。建立研究與投資的業(yè)務交流制
度,保持暢通的交流渠道;不斷完善研究質量評價體系,提高研究水平。基金投
資應確立科學的投資理念,根據決策的風險防范原則和效率性原則制定合理的決
策程序;在進行投資時應有明確的投資授權制度,建立嚴格的投資禁止和投資限
制制度,保證基金投資的合法合規(guī)性。建立投資風險評估與管理制度,將重點投
資限制在規(guī)定的風險權限額度內;對于投資結果建立科學的投資管理業(yè)績評價體
系。
(3)交易方面
公司建立集中交易部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資指令通過集中交易部完成;建立
了交易監(jiān)測和交易反饋機制相關的安全設施,建立了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確保
各基金利益的公平;完善交易記錄,并及時進行核對后存檔保管;同時建立了科
學的交易績效評價體系。
(4)會計核算方面公司根據法律法規(guī)及業(yè)務的要求建立會計制度,并根據
風險控制點建立嚴密的會計系統(tǒng),對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戶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公司通過復核機制、憑證機制、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會計措施真實、完
整、及時地記載每一筆業(yè)務并正確進行會計核算和業(yè)務核算。同時還建立會計檔
案保管制度,確保檔案真實完整。
(5)信息披露方面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證公開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公司建立了相應的程序進行信息的收集、組織、審核和發(fā)布工作,以此加強對信
息的審查核對,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同時加強對信息披露的檢
查和評價,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辦法。
(6)監(jiān)察稽核
公司設立合規(guī)負責人,經董事會聘任。根據公司監(jiān)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
會授權,合規(guī)負責人可以列席公司相關會議,調閱公司相關檔案,就內部控制制
度的執(zhí)行情況獨立地履行檢查、評價、報告、建議職能。合規(guī)負責人定期和不定
期向董事會報告公司內部控制執(zhí)行情況,董事會對合規(guī)負責人的報告進行審議。
公司設立法律合規(guī)部開展監(jiān)察稽核工作,并保證獨立性和權威性。公司明確
了法律合規(guī)部及內部各崗位的具體職責,嚴格制訂了專業(yè)任職條件、操作程序和
組織紀律。
法律合規(guī)部強化內部檢查制度,通過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內部控制制度的執(zhí)行
情況,促使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活動的規(guī)范運行。
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充分重視和支持監(jiān)察稽核工作,對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公
司內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5、基金管理人關于內部控制制度的聲明
(1)基金管理人承諾以上關于內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實、準確;
(2)基金管理人承諾根據市場變化和公司業(yè)務發(fā)展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況
(一)基本情況
名稱: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浙商銀行”)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qū)鴻寧路1788號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qū)環(huán)城西路74號
法定代表人:陸建強
聯系人:常卜巾
電話:0571-56566677
傳真:0571-88268688
成立時間:1993年4月16日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人民幣27,464,635,963元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批準設立機關和批準設立文號: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銀監(jiān)復〔2004〕
91號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關于核準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證券投資基金
托管資格的批復》;證監(jiān)許可〔2013〕1519號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fā)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
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fā)行金融債券;代理發(fā)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
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yè)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銀行卡業(yè)務;
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yè)務;提供保管箱服務;經國
務院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yè)務。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可以經營結匯、
售匯業(yè)務。
(二)主要人員情況
陸建強先生,浙商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哲學碩士,正高級經濟師。陸先
生曾任浙江省企業(yè)檔案管理中心副主任,浙江省工商局辦公室副主任,浙江省工
商局工商信息管理辦公室主任,浙江省工商局辦公室主任,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
局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浙江省政協(xié)辦公廳副主任、機關黨組成員,浙江省政
府辦公廳副主任、黨組成員,浙江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財通證券
黨委書記、董事長。現兼任浙江省并購聯合會第一屆理事會會長、浙商總會第二
屆理事會副會長。
張榮森先生,浙商銀行黨委副書記、執(zhí)行董事、行長。博士研究生、正高級
經濟師。張先生曾任廣發(fā)銀行北京航天橋支行行長、廣發(fā)銀行北京分行黨委委員、
行長助理,江蘇銀行北京分行籌建負責人、黨委書記、行長,江蘇銀行黨委委員、
副行長、執(zhí)行董事,浙商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兼北京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二、發(fā)展概況及財務狀況
浙商銀行是十二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yè)銀行之一,于2004年8月18日正式開業(yè),
總部設在浙江杭州,系全國第13家“A+H”上市銀行。開業(yè)以來,浙商銀行立足
浙江,放眼全球,穩(wěn)健發(fā)展,已成為一家基礎扎實、效益優(yōu)良、風控完善的優(yōu)質
商業(yè)銀行。
浙商銀行以“一流的商業(yè)銀行”愿景為統(tǒng)領,全面構建“正、簡、專、協(xié)、
廉”五字政治生態(tài),大力發(fā)揚四干精神,練好“善、智、勤”三字經,堅持“夯
基礎、調結構、控風險、創(chuàng)效益”十二字經營方針,踐行善本金融理念,以數字
化改革為主線,以“深耕浙江”為首要戰(zhàn)略,財富管理全新啟航,大零售、大公
司、大投行、大資管、大跨境五大業(yè)務板塊齊頭并進、綜合協(xié)同發(fā)展,打好打贏
“化風險、擴營收、穩(wěn)股價、引戰(zhàn)投”四大戰(zhàn)役,實施“客戶基礎、人才基礎、
系統(tǒng)基礎、投研基礎”四大攻堅,持之以恒壘好經濟周期弱敏感資產壓艙石,全
面釋放智慧經營生產力,開啟了高質量發(fā)展的新征程。
2023年,浙商銀行營業(yè)收入637.04億元,比上年增長4.29%;歸屬于浙商銀
行股東的凈利潤150.48億元,比上年增長10.50%。截至2023年末,總資產3.14萬
億元,比上年末增長19.91%,其中:發(fā)放貸款和墊款總額1.72萬億元,比上年末
增長12.54%;總負債2.95萬億元,比上年末增長20.29%,其中:吸收存款余額1.87
萬億元,比上年末增長11.13%。不良貸款率1.44%、撥備覆蓋率182.60%;資本
充足率12.19%、一級資本充足率9.52%、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8.22%,均保持合
理水平。
浙商銀行在全國22個?。ㄗ灾螀^(qū)、直轄市)及香港特別行政區(qū),設立了342
家分支機構,實現了對浙江大本營、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qū)、環(huán)渤海、海西地區(qū)
和部分中西部地區(qū)的有效覆蓋。在英國《銀行家》(The Banker)雜志“2023年全
球銀行1000強”榜單中,我行按一級資本計位列87位。中誠信國際給予浙商銀行
金融機構評級中最高等級AAA主體信用評級。
三、托管業(yè)務部的部門設置及員工情況
浙商銀行資產托管部是總行獨立的一級管理部門,根據業(yè)務條線下設業(yè)務管
理中心、營銷中心、運營中心、監(jiān)督中心、數字化中心,保證了托管業(yè)務前、中、
后臺的完整與獨立。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商銀行資產托管部從業(yè)人員共48
名,估值清算合作機構派駐人員18人。
浙商銀行資產托管部遵照法律法規(guī)要求,根據業(yè)務的發(fā)展模式、運營方式以
及內部控制、風險防范等各方面發(fā)展的需要,制定了一系列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
包括業(yè)務管理、操作規(guī)程、基金會計核算、清算管理、信息披露、內部稽核監(jiān)控、
內控與風險防范、信息系統(tǒng)管理、保密與檔案管理、重大可疑情況報告及應急處
理等制度,系統(tǒng)性地覆蓋了托管業(yè)務開展的方方面面,能夠有效地控制、防范托
管業(yè)務的政策風險、操作風險和經營風險。
四、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yè)務經營情況
中國證監(jiān)會、銀監(jiān)會于2013年11月13日核準浙商銀行開辦證券投資基金托管
業(yè)務,批準文號:證監(jiān)許可〔2013〕1519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商銀行托管證券投資基金262只,規(guī)模合計4341.81
億元,且目前已經與數十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達成托管合作意向。
五、基金托管人內部風險控制制度說明
(一)內部控制目標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托管業(yè)務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行政性規(guī)定、行業(yè)準則和
行內有關管理規(guī)定,守法經營、規(guī)范運作、嚴格監(jiān)察,確保業(yè)務的穩(wěn)健運行,保
證基金資產的安全完整,確保有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保護基金份
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二)內部控制組織結構
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下設資產托管部,是全行資產托管業(yè)務的管理和
運營部門,資產托管部專門設置了監(jiān)督稽核團隊,配備了專職內部監(jiān)察稽核人員
負責托管業(yè)務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工作,具有獨立行使監(jiān)督稽核工作的職權和
能力。
(三)內部風險控制原則
資產托管部建立了托管系統(tǒng)和完善的制度控制體系。制度體系包含管理制
度、實施細則、崗位職責、業(yè)務操作流程,可以保證托管業(yè)務的規(guī)范操作、順利
進行;業(yè)務人員具備從業(yè)資格;業(yè)務管理嚴格實行復核、審核、檢查制度,授權
工作實行集中控制,業(yè)務印章按規(guī)程保管、存放、使用,賬戶資料嚴格保管,制
約機制嚴格有效;業(yè)務操作區(qū)專門設置,封閉管理,實施音像監(jiān)控;業(yè)務信息由
專職信息披露人負責,防止泄密;業(yè)務實現自動化操作,防止人為事故的發(fā)生,
技術系統(tǒng)完整、獨立。
(四)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jiān)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負有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行使監(jiān)督權的職責。根據《基金
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資對象和
范圍、投資組合比例、投資限制、費用的計提和支付方式、基金會計核算、基金
資產估值和基金凈值的計算、收益分配、申購贖回以及其他有關基金投資和運作
的事項,對基金管理人進行業(yè)務監(jiān)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和有
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行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對基金托管人發(fā)出回函。在限期內,基金
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鸸芾砣藢?
托管人通知的違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時,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或
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拒絕執(zhí)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時向中國證
監(jiān)會報告。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
規(guī)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
時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
六、基金托管人托管業(yè)務主要制度
基金托管人資產托管業(yè)務建立了完善的業(yè)務流程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保密
制度、內部稽核監(jiān)督制度來保證業(yè)務的高效運作,具體包括于《浙商銀行資產托
管業(yè)務管理辦法》、《浙商銀行證券投資類資產托管業(yè)務操作規(guī)程》、《浙商銀行非
證券投資類資產托管業(yè)務(總行運營)操作規(guī)程》、《浙商銀行非證券投資類資產
托管業(yè)務(分行運營)操作規(guī)程》、《浙商銀行資產托管業(yè)務賬戶管理辦法》和《浙
商銀行資產托管業(yè)務稽核監(jiān)督管理辦法》。
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招商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將根據監(jiān)管規(guī)定開展本基金的直銷。直銷相關事
宜以基金管理人開展前披露的信息為準。
名稱:招商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qū)南山街道聽海大道5059號前海鴻榮源中心A
座2501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華一路111號招商證券大廈17-18層
法定代表人:易衛(wèi)東
聯系人:郭銳
傳真:0755—82960494
電話:0755—83082111
2、其他銷售機構
具體名單詳見本基金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基金管理人網站或其他相關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
二、登記機構
名稱: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1號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1號
法定代表人:霍達
聯系人:張志斌
傳真:0755-82960794
電話:0755-83584278
三、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住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8樓至20樓
負責人:韓炯
聯系電話:021-31358666
傳真:021-31358600
聯系人:丁媛
經辦律師:黎明、丁媛
四、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國上海市延安東路222號外灘中心30樓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市延安東路222號外灘中心30樓
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付建超
聯系電話:021-61418888
傳真:021-63350003
聯系人:周瀚林
經辦會計師:洪銳明、周瀚林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據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并經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許可【2025】977號文《關于準予招商資
管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注冊的批復》準予注冊募集。
二、基金類別、運作方式、存續(xù)期限、基金份額類別
1、基金類別: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運作方式:契約型開放式
3、基金存續(xù)期限:不定期
4、基金份額類別
本基金根據認購/申購費用、銷售服務費收取方式的不同,將基金份額分為
不同的類別:A類基金份額、C類基金份額。
在投資者認購/申購時收取認購/申購費用,但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
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稱為A類基金份額;在投資者認購/申購時不收取認購/
申購費用,但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稱為C類基金
份額。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分別設置代碼。由于基金費用的不同,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將分別計算并公告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各
類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投資者可自行選擇認購、申購的基金份額類別。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的約定以及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
利影響的情況下,根據基金實際運作情況,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并履
行適當程序后,可調整基金份額類別設置、調整基金份額分類辦法及規(guī)則、停止
現有基金份額類別的銷售等,并在調整實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
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三、基金份額的發(fā)售時間、發(fā)售方式、發(fā)售對象
1、發(fā)售時間
自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具體發(fā)售時間見基金份額發(fā)售
公告。
2、發(fā)售方式
通過各銷售機構公開發(fā)售,各銷售機構的具體名單見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以及
基金管理人網站。
3、發(fā)售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
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四、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額總額、金額、首次募集規(guī)模上限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額總額為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
本基金可設置首次募集規(guī)模上限,具體募集上限及規(guī)??刂频姆桨冈斠娀?
份額發(fā)售公告或其他公告。若本基金設置首次募集規(guī)模上限,基金合同生效后不
受此募集規(guī)模的限制。
五、基金份額的發(fā)售面值、認購價格及計算公式、認購費用
1、本基金基金份額發(fā)售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2、認購費用
(1)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在認購時收取認購費用,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
購費用。
(2)本基金可對投資者通過本基金管理人電子直銷系統(tǒng)認購本基金實行費
率優(yōu)惠。
(3)本基金對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認購的特定投資者群體與除此之
外的其他投資者實施差別的認購費率。
特定投資者群體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社會保障基金、
企業(yè)年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企業(yè)年金理事會委托的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
劃、企業(yè)年金養(yǎng)老金產品、職業(yè)年金計劃、養(yǎng)老目標基金、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yè)
養(yǎng)老保險等產品。如將來出現經養(yǎng)老基金監(jiān)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yǎng)老基金類型,基
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說明書更新時或發(fā)布臨時公告將其納入特定投資者群體范圍。
特定投資者群體可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直銷中心認購本基金?;鸸芾砣丝筛?
據情況變更或增減特定投資者群體認購本基金的銷售機構,并按規(guī)定予以公告。
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認購本基金的認購費率如下:
A類基金份額 C類基金份額
認購金額(M,含認購費) 特定投資者群體 其他投資者 不收取認購費
M<100萬 0.04% 0.40%
100萬≤M<300萬 0.02% 0.20%
300萬≤M<500萬 0.01% 0.10%
M≥500萬元 每筆1,000元 每筆1,000元
(4)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由認購A類基金份額的投資者承擔,認
購費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結算等募集期間發(fā)
生的各項費用。
(5)投資者多次認購時,需按單筆認購金額對應的費率分別計算認購費用。
3、基金認購份額的計算
本基金采用金額認購的方式。
(1)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計算公式
認購金額包括認購費用和凈認購金額。
當認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計算公式為: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資金利息)/基金份額發(fā)售面值
當認購費用為固定金額時,計算公式為:
認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資金利息)/基金份額發(fā)售面值
(2)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計算公式
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認購資金利息)/基金份額發(fā)售面值
(3)認購份額余額的處理方式
認購份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小數點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某投資人(非特定投資者群體)投資10,000.00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
份額,認購費率為0.40%,假定募集期間認購資金所得利息為5.00元,則根據公
式計算出:
凈認購金額=10,000.00/(1+0.40%)=9960.16元
認購費用=10,000.00–9960.16=39.84元
認購份額=(9960.16+5.00)/1.00=9965.16份
即:該投資人(非特定投資者群體)投資10,000.00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
份額,假定募集期間認購資金所得利息為5.00元,則可得到9965.16份A類基
金份額。
例:某投資人(非特定投資者群體)投資10,000.00元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
份額,無認購費用,假定募集期間認購資金所得利息為5.00元,則根據公式計
算出:
認購份額=(10,000.00+5.00)/1.00=10,005.00份
即:該投資人(非特定投資者群體)投資10,000.00元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
份額,假定募集期間認購資金所得利息為5.00元,則可得到10,005.00份C類基
金份額。
六、認購安排
1、認購時間
投資人認購本基金份額的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銷售機構
確定,請參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或基金銷售機構的相關公告。
2、投資人認購本基金份額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的手續(xù)
投資人認購本基金所應提交的文件和具體辦理手續(xù)詳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
發(fā)售公告或基金銷售機構的相關業(yè)務辦理規(guī)則。
3、基金份額的認購采用金額認購方式。投資人認購時,需按銷售機構規(guī)定
的方式全額繳款。若資金未全額到賬則認購無效,基金管理人將認購無效的款項
退回。
4、投資人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按每
筆認購申請單獨計算。認購一經受理不得撤銷。
5、認購申請的確認
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
實接收到認購申請。認購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認購申請及認
購份額的確認情況,投資人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否則,由此產生的
任何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6、認購金額的限制
(1)投資人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1.00元(含認購費)。各銷售機構對本基
金最低認購金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規(guī)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yè)務規(guī)定為準。
(2)基金管理人可以對募集期間的單個投資人的累計認購金額進行限制,
具體限制和處理方法請參見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或相關公告。
7、如本基金單一投資人累計認購的基金份額數達到或者超過基金總份額的
2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確認等方式對該投資者的認購申請進行限制?;?
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認購申請有可能導致投資人變相規(guī)避前述20%比例
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等全部或者部分認購申請。投資人認購的基金份
額數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記機構的確認為準。
七、募集期利息的處理方式
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的數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八、募集期間的資金存放
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當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
人不得動用。
九、未來條件許可情況下的模式轉換
若將來本基金管理人推出跟蹤同一標的指數的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
(ETF),則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有權決定將本基金轉換為該基金的聯
接基金,并相應修改《基金合同》。在遵守法律法規(guī)有關聯接基金規(guī)定的前提下,
基金投資目標、投資范圍和投資策略等條款中將增加投資目標ETF的相關內容,
同時相應變更基金名稱、類別。此項調整經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
履行適當程序后及時公告,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備案的條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3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份,
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且基金認購人數不少于200人的條件下,基金
募集期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guī)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發(fā)售,并
在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jiān)
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xù)并取得
中國證監(jiān)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
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時募集資金的處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屆滿,未滿足基金備案條件,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繳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銷售機構不得請求報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銷售機構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各方各自承
擔。
三、基金存續(xù)期內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產規(guī)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xù)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
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
披露;連續(xù)6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中
國證監(jiān)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持續(xù)運作、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
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個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時,從其規(guī)定。
四、基金存續(xù)期內,政策性金融債發(fā)行人發(fā)生改制的處理方式
如果本基金投資的政策性金融債發(fā)行人、政策性銀行發(fā)生改制,且可能對基
金投資運作、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產生重大影響的,在履行適當程序后,本基金
可轉換運作方式或終止基金合同。
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一、申購和贖回場所
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將通過銷售機構進行。具體的銷售機構將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說明書或其網站列明?;鸸芾砣丝筛鶕闆r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并在
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鹜顿Y者應當在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yè)務的營業(yè)場所
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銷售機構開通電話、傳真或網上等交易方式,投資
人可以通過上述方式進行申購與贖回。
二、申購和贖回的開放日及時間
1、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
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中
國證監(jiān)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其
他特殊情況或根據業(yè)務需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
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2、申購、贖回開始日及業(yè)務辦理時間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決定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的具體日期,具體
業(yè)務辦理時間在申購開始公告中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開始辦理贖回,具體業(yè)務辦
理時間在相關公告中規(guī)定。
在確定申購開始與贖回開始時間后,基金管理人應在申購、贖回開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申購與贖回的開始時間。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
贖回或者轉換。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
申請且登記機構確認接受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為下一開放日基金份額
申購、贖回的價格。
三、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該類基金份
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guī)定的時間以內撤銷;
4、贖回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即按照投資人認購、申購的先后次序進行
順序贖回;
5、辦理申購、贖回業(yè)務時,應當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確保
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鸸芾砣?
必須在新規(guī)則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購與贖回的程序
1、申購和贖回的申請方式
投資人必須根據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程序,在開放日的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內提出
申購或贖回的申請。投資者在提交申購申請時,須按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方式備足申
購資金,投資者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應確保賬戶內有足夠的基金份額余額,否則
申購、贖回申請不成立。
2、申購和贖回的款項支付
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必須全額交付申購款項,投資人交付申購款項,申
購成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基金份額時,申購生效。若申購不成立或無效,
申購款項本金將退回投資者賬戶,由此產生的利息等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基金份額持有人遞交贖回申請,贖回成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贖回時,
贖回生效。投資者贖回申請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將在T+7日(包括該日)內支
付贖回款項。在發(fā)生巨額贖回或基金合同載明的其他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
項的情形時,款項的支付辦法參照基金合同有關條款處理。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場
數據傳輸延遲、通訊系統(tǒng)故障、銀行數據交換系統(tǒng)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
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響業(yè)務處理流程,則贖回款項劃付時間相應順延。
3、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以交易時間結束前受理有效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當天作為申購
或贖回申請日(T日),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內對該交易的
有效性進行確認。T日提交的有效申請,投資人應在T+2日后(包括該日)及時
到銷售網點柜臺或以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若申購不成
功,則申購款項本金退還給投資人。
銷售機構對申購、贖回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
構確實接收到申購、贖回申請。申購、贖回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
對于申請的確認情況,投資人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允許的范圍內,對上述業(yè)務規(guī)則
進行調整,并在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購和贖回的數量限制
1、申購金額的限制
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或其他銷售機構申購本基金的,每個基金賬戶每次單筆
申購金額不得低于1元(含申購費),銷售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投資者
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通過紅利再投資方式轉入持有本基金份額的,不受最低申
購金額的限制。
2、贖回份額的限制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贖回。單筆贖回申請最低份額為
1份。登記機構或各銷售機構對本基金贖回份額有其他規(guī)定的,以登記機構或各
銷售機構的業(yè)務規(guī)定為準。
3、最低保留余額的限制
每個工作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在銷售機構單個基金交易賬戶保留的本基金份
額余額不足1份時,若當日該賬戶同時有份額減少類業(yè)務(如贖回、轉換出等)
被確認,則基金管理人有權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該賬戶保留的本基金份額余額一
次性同時全部贖回。
4、基金管理人可以規(guī)定本基金的總規(guī)模限額、單日申購金額限制和單日凈
申購比例上限、單一投資者單日或單筆申購金額上限,具體規(guī)定請參見更新的招
募說明書或相關公告。
5、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
基金管理人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
拒絕大額申購、暫?;鹕曩彽却胧?,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資運作與風險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對基金規(guī)模予以控
制。具體見基金管理人相關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guī)定申購金額、贖回
份額和最低基金份額保留余額等數量限制,或新增基金規(guī)??刂拼胧??;鸸芾?
人必須在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購費用和贖回費用
1、本基金基金份額分為A類和C類基金份額。投資人在申購A類基金份
額時支付申購費用,申購C類基金份額不支付申購費用,而是從該類別基金資
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
2、申購費用
本基金對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申購的特定投資者群體與除此之外的
其他投資者實施差別的申購費率。
特定投資者群體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社會保障基金、
企業(yè)年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企業(yè)年金理事會委托的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
劃、企業(yè)年金養(yǎng)老金產品、職業(yè)年金計劃、養(yǎng)老目標基金、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yè)
養(yǎng)老保險等產品。如將來出現經養(yǎng)老基金監(jiān)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yǎng)老基金類型,基
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說明書更新時或發(fā)布臨時公告將其納入特定投資者群體范圍。
特定投資者群體可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直銷中心申購本基金?;鸸芾砣丝筛?
據情況變更或增減特定投資者群體申購本基金的銷售機構,并按規(guī)定予以公告。
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申購本基金的申購費率如下:
A類基金份額 C類基金份額
申購金額(M,含申購費) 特定投資者群體 其他投資者 不收取申購費
M<100萬 0.05% 0.50%
100萬≤M<300萬 0.03% 0.30%
300萬≤M<500萬 0.01% 0.10%
M≥500萬元 每筆1,000元 每筆1,000元
投資者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申購申請分別計算。
3、贖回費用
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
金份額時收取。本基金的贖回費率隨申請份額持有時間的增加而遞減,本基金A
類及C類基金份額適用的贖回費率如下:
持有期限(Y) 贖回費率
Y<7天 1.50%
Y≥7天 0
注:本基金對持續(xù)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將全額計入基金
財產。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
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
上公告。
5、當本基金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
制,以確?;鸸乐档墓叫?。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guī)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
監(jiān)管部門、自律規(guī)則的規(guī)定,具體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的相關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約定且對基金份額持
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定期或不
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jiān)管部門要求履行必要
手續(xù)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本基金的銷售費用,并進行公告。
七、申購份額和贖回金額的計算
1、申購份額的計算
本基金采用金額申購的方式。
(1)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計算公式
基金的申購金額包括申購費用和凈申購金額。
當申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計算公式為: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凈申購金額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T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
當申購費用為固定金額時,計算公式為:
申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申購費用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T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
(2)申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計算公式
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用。
申購份額=申購金額/T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
上述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由此產生的收益或
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某投資人(非特定投資者群體)投資10,000.00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
份額,對應申購費率為0.50%,假設T日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
為1.0412元,則其可得到的申購份額為:
凈申購金額=10,000.00/(1+0.50%)=9,950.25元
申購費用=10,000.00-9,950.25=49.75元
申購份額=9,950.25/1.0412=9,556.52份
即:該投資人(非特定投資者群體)投資10,000.00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
份額,對應申購費率為0.50%,假設T日A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0412
元,則可得到9,556.52份A類基金份額。
例:某投資人(非特定投資者群體)投資10,000.00元申購本基金C類基金
份額,無申購費用,假設T日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0412元,
則其可得到的申購份額為:
申購份額=10,000.00/1.0412=9,604.30份
即:該投資人(非特定投資者群體)投資10,000.00元申購本基金C類基金
份額,無申購費用,假設T日C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0412元,則可
得到9,604.30份C類基金份額。
2、贖回金額的計算
贖回金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贖回金額=贖回份額×T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
贖回費用=贖回金額×贖回費率
凈贖回金額=贖回金額-贖回費用
上述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由此產生的收益或
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某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10,000份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設該份額的
持有時間為5日,T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是1.2000元,則其可獲得的贖回金額
為:
贖回金額=10,000×1.2000=12,000.00元
贖回費用=12,000.00×1.50%=180.00元
凈贖回金額=12,000.00-180.00=11,820.00元
即: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10,000份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設該份額的持
有時間為5日,T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是1.2000元,則其可獲得的贖回金額為
11,820.00元。
3、本基金A類和C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均保留到小數點后
4位,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T日
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在當天收市后計算,并在T+1日內公告。遇特殊情況,經
履行適當程序,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如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
規(guī)定,則依規(guī)定執(zhí)行。
八、拒絕或暫停申購的情形
發(fā)生下列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拒絕或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
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3、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
產凈值。
4、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可能會影響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
5、基金資產規(guī)模過大,使基金管理人無法找到合適的投資品種,或其他可
能對基金業(yè)績產生負面影響,或發(fā)生其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
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確
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接受基金申購申請。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或登記機構的異常情況導致基
金銷售系統(tǒng)、基金登記系統(tǒng)或基金會計系統(tǒng)無法正常運行。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申購申請有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
份額的比例達到或者超過20%,或者變相規(guī)避20%集中度的情形。
9、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超過基金管理人設定的基金總規(guī)模限額、單日申購
金額限制、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單一投資者單日或單筆申購金額上限的。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fā)生上述第1、2、3、5、6、7、10項暫停申購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
暫停接受投資人申購申請時,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暫
停申購公告。當發(fā)生上述第8、9項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確認等方
式對該投資人的申購申請進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筆全部或部分申購申
請。如果投資人的申購申請被全部或部分拒絕,被拒絕的申購款項本金將退還給
投資人。在暫停申購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申購業(yè)務的辦理。
九、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
發(fā)生下列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
款項: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贖回款項。
2、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
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3、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
產凈值。
4、連續(xù)兩個或兩個以上開放日發(fā)生巨額贖回。
5、發(fā)生繼續(xù)接受贖回申請將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時,基金
管理人可暫停接受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
6、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
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確
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或暫停接受基金贖回申請。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fā)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時,基金
管理人應按規(guī)定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已確認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應足額支付;
如暫時不能足額支付,應將可支付部分按單個賬戶申請量占申請總量的比例分配
給贖回申請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現上述第4項所述情形,按基金合
同的相關條款處理?;鸱蓊~持有人在申請贖回時可事先選擇將當日可能未獲受
理部分予以撤銷。在暫停贖回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贖回業(yè)務的
辦理并公告。
十、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1、巨額贖回的認定
若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內的基金份額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
轉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
總數后的余額)超過前一開放日的基金總份額的10%,即認為是發(fā)生了巨額贖回。
2、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
全額贖回、部分延期贖回或暫停贖回。
(1)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時,
按正常贖回程序執(zhí)行。
(2)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
為因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
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
的前提下,可對其余贖回申請延期辦理。對于當日的贖回申請,應當按單個賬戶
贖回申請量占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確定當日受理的贖回份額;對于未能贖回部
分,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消贖回。選擇延期贖回的,
將自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繼續(xù)贖回,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選擇取消贖回的,當日
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
處理,無優(yōu)先權并以下一開放日的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
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如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人未
能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理。
(3)當本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且基金管理人決定部分延期贖回的,在單個
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申請超過前一日基金總份額1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認為
支付該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全部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者因支付該基金份額持有人的
全部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波動時,可以對
該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超過前一日基金總份額10%的部分進行延期辦理。
對于其余當日未延期辦理的贖回申請,應當按單個賬戶未延期辦理的贖回申請量
占未延期辦理的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確定當日受理的贖回份額。對于未能贖回
部分,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消贖回。選擇延期贖回的,
將自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繼續(xù)贖回,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選擇取消贖回的,當日
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
處理,無優(yōu)先權并以下一開放日的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
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如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人未
能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理。部分延期贖回不受單筆贖回最低份額的限制。
(4)暫停贖回:連續(xù)2個開放日以上(含本數)發(fā)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
理人認為有必要,可暫停接受基金的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
付贖回款項,但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并應當在規(guī)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3、巨額贖回的公告
當發(fā)生上述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郵寄、傳真、基金
管理人網站公告或通過銷售機構告知等方式在3個交易日內通知基金份額持有
人,說明有關處理方法,并在2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暫停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和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
1、發(fā)生上述暫停申購或贖回情況的,基金管理人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在規(guī)定媒
介上刊登暫停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暫停申購或贖回的時間,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
有關規(guī)定,最遲于重新開放日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也
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暫停公告中明確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時間,屆時不再另行
發(fā)布重新開放的公告。
十二、基金轉換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決定開辦本基金與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間的轉換業(yè)務,基金轉換可以收取一定的轉換費,
相關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屆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制定并公告,并
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與相關機構。
十三、基金份額的轉讓
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且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額持有人通
過中國證監(jiān)會認可的交易場所或者交易方式進行份額轉讓的申請并由登記機構
辦理基金份額的過戶登記?;鸸芾砣藬M受理基金份額轉讓業(yè)務的,將提前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應根據基金管理人公告的業(yè)務規(guī)則辦理基金份額轉讓業(yè)務。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過戶
基金的非交易過戶是指基金登記機構受理繼承、捐贈和司法強制執(zhí)行等情形
而產生的非交易過戶以及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其它非交易過戶。無論
在上述何種情況下,接受劃轉的主體必須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投資
人。
繼承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其合法的繼承人繼承;
捐贈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基金會或社
會團體;司法強制執(zhí)行是指司法機構依據生效司法文書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額強制劃轉給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辦理非交易過戶必須提供基
金登記機構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對于符合條件的非交易過戶申請按基金登記機
構的規(guī)定辦理,并按基金登記機構規(guī)定的標準收費。
十五、基金的轉托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額在不同銷售機構之間的轉托管,基金
銷售機構可以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收取轉托管費。如果出現基金管理人、登記機構、
辦理轉托管的銷售機構因技術系統(tǒng)性能限制或其它合理原因,可以暫停該業(yè)務或
者拒絕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轉托管申請。
十六、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基金管理人可以為投資人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具體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規(guī)定。投資人在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可自行約定每期扣款金額,每期扣款
金額必須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關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所規(guī)定的定期定
額投資計劃最低申購金額。
十七、基金份額的凍結、解凍
基金登記機構只受理國家有權機關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額的凍結與解凍,以及
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其他情況下的凍結與解凍。
基金份額被凍結的,被凍結部分產生的權益一并凍結,被凍結部分份額仍然
參與收益分配。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十八、基金份額的質押
如相關法律法規(guī)允許基金管理人辦理基金份額的質押業(yè)務或其他基金業(yè)務,
基金管理人將制定和實施相應的業(yè)務規(guī)則。
十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安排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
制”部分的規(guī)定或相關公告。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資
一、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指數化投資,力爭實現對標的指數的有效跟蹤,追求跟蹤偏離度
以及跟蹤誤差的最小化。
二、投資范圍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券及備選成份券。為更好實現投資目標,本
基金還可以投資于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fā)行的國債、政策
性金融債、債券回購、銀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
本基金不投資股票、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等權益類資產,也不投資于信
用債。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
80%;其中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券及其備選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現金基
金資產的80%;本基金持有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
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
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三、投資策略
本基金為指數基金,主要采用抽樣復制和動態(tài)優(yōu)化的方法,投資于標的指數
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動性的成份券和備選成份券,或選擇非成份券作為替代,構造
與標的指數風險收益特征相似的資產組合,以實現對標的指數的有效跟蹤。
在正常市場情況下,本基金力爭追求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
0.35%,年化跟蹤誤差不超過4%。如因指數編制規(guī)則或其他因素導致跟蹤偏離
度和跟蹤誤差超過上述范圍,基金管理人應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蹤偏離度、跟蹤
誤差進一步擴大。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降低跟蹤誤差和控制流動性風險的雙重約束下構建指數化的投資
組合。本基金投資于所跟蹤指數內成份券和備選成份券的資產比例不低于本基金
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
2、指數成份債券投資策略
基于基金流動性管理和有效利用基金資產的需要,本基金將投資于流動性較
好的指數成份券等債券,保證基金資產流動性,提高基金資產的投資收益。本基
金將根據宏觀經濟形勢、貨幣政策、證券市場變化等分析判斷未來利率變化,結
合債券定價技術,進行個券選擇。
(1)抽樣復制策略
本基金通過抽樣復制和動態(tài)最優(yōu)化的方法進行被動式指數化投資,通過對標
的指數中各成份券的歷史數據和流動性分析,選取流動性較好的成份券構建組
合,對標的指數的久期等指標進行跟蹤,盡量縮小跟蹤誤差,達到復制標的指數
和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
(2)替代性策略
對于市場流動性不足、因法律法規(guī)原因個別成份券被限制投資等情況,當本
基金無法獲得對個別成份券足夠數量的投資時,基金管理人將通過投資其他成份
券、非成份券等方式進行替代,從而追蹤標的指數。
3、非成份債券投資策略
對于非指數成份債券的投資,本基金將綜合運用收益率曲線策略、類屬配置
策略等組合管理手段進行運作管理。
(1)收益率曲線策略是指在確定組合目標久期后,根據市場收益率曲線形
態(tài)特征,進行利率期限結構管理,確定組合期限結構的具體分布,將組合資產合
理配置在不同期限品種上。
(2)類屬配置策略是指將組合資產在現金、債券回購及其他固定收益品種
之間的配置。在確定組合久期以及期限結構分布的基礎上,根據各品種的流動性、
收益性確定各子類別資產的配置權重,即確定債券、存款、回購以及現金等資產
的比例。
四、投資限制
1、組合限制
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其中投資于標
的指數成份券及其備選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
(2)本基金持有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
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基金品種不受此條款規(guī)定的比例
限制;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
券的10%,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基金品種不受此條款規(guī)
定的比例限制;
(5)本基金資產總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6)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15%;因證券市場波動、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該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7)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
手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
保持一致;
(8)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第(2)、(6)、(7)項情形之外,因證券市場波動、證券發(fā)行人合并、
基金規(guī)模變動、標的指數成份券調整、標的指數成份券流動性限制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
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
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
基金合同的約定?;鹜泄苋藢鸬耐顿Y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開始。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按變更后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
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
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
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
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如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調整上述禁止性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適當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規(guī)定的限制或按調整后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五、標的指數與業(yè)績比較基準
1、標的指數
本基金的標的指數為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及其未來可能發(fā)生的變
更。
若未來出現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因成份券價格波動等指數編制方法變動之
外的因素致使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及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指
數編制機構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應當自該情形發(fā)生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中
國證監(jiān)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更換基金標的指數、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
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個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成功召開或就上述事項表決未通過的,基金合同終止。
自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標的指數的編制及發(fā)布至解決方案確定期間,基金管理
人應按照指數編制機構提供的最近一個交易日的指數信息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
利益優(yōu)先原則維持基金投資運作。
本基金為債券型指數基金,將緊密跟蹤標的指數,努力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
蹤誤差最小化。若出現指數更名等對基金投資無實質性影響的標的指數變更情
形,則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應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
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2、業(yè)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的業(yè)績比較基準為: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收益率×95%+銀
行活期存款利率(稅后)×5%。
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隸屬于中債總指數族分類,該指數成份券包括
國家開發(fā)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yè)發(fā)展銀行在境內公開發(fā)行且上市流通
的待償期0.5至5年(包含0.5年和5年)的政策性銀行債,可作為投資該類債
券的業(yè)績基準和標的指數。
若本基金標的指數發(fā)生變更,基金業(yè)績比較基準隨之變更,由基金管理人根
據標的指數變更情形履行適當程序并進行公告。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另有規(guī)定
的,從其規(guī)定。
六、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理論上其預期風險及預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
混合型基金,高于貨幣市場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券及備選成份
券,具有與標的指數以及標的指數所代表的債券市場相似的風險收益特征。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債權人權利的處理原則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代表基金獨立行使債權人權利,保護基金
份額持有人的利益;
2、有利于基金財產的安全與增值;
3、不通過關聯交易為自身、雇員、授權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關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當利益。
八、側袋機制的實施和投資運作安排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
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
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投資策略、組合限制、業(yè)
績比較基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側袋賬戶的實施條件、實施程序、運作安排、投資安排、特定資產的處置變
現和支付等對投資者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
規(guī)定。
第十部分基金的財產
一、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和基金應收款項
以及其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二、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三、基金財產的賬戶
基金托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為本基金開立資金賬戶、證券賬
戶以及投資所需的其他專用賬戶。開立的基金專用賬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基金銷售機構和基金登記機構自有的財產賬戶以及其他基金財產賬戶相獨
立。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和處分
本基金財產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銷售機構的財產,并由基
金托管人保管?;鸸芾砣恕⒒鹜泄苋?、基金登記機構和基金銷售機構以其自
有的財產承擔其自身的法律責任,其債權人不得對本基金財產行使請求凍結、扣
押或其他權利。除依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處分外,基金財產不得被處
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
因進行清算的,基金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財產?;鸸芾砣斯芾磉\作基金財產所產
生的債權,不得與其固有資產產生的債務相互抵銷;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不同基
金的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非因基金財產本身承擔的債務,
不得對基金財產強制執(zhí)行。
第十一部分基金資產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本基金相關的證券交易場所的交易日以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
規(guī)定需要對外披露基金凈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債券、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其它投資等資產及負債。
三、估值原則
基金管理人在確定相關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時,應符合《企業(yè)會
計準則》、監(jiān)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
(一)對存在活躍市場且能夠獲取相同資產或負債報價的投資品種,在估值
日有報價的,除會計準則規(guī)定的例外情況外,應將該報價不加調整地應用于該資
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計量。估值日無報價且最近交易日后未發(fā)生影響公允價值計
量的重大事件的,應采用最近交易日的報價確定公允價值。有充足證據表明估值
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報價不能真實反映公允價值的,應對報價進行調整,確定公允
價值。
與上述投資品種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應以相同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
為基礎,并在估值技術中考慮不同特征因素的影響。特征是指對資產出售或使用
的限制等,如果該限制是針對資產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術中不應將該限制作
為特征考慮。此外,基金管理人不應考慮因其大量持有相關資產或負債所產生的
溢價或折價。
(二)對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投資品種,應采用在當前情況下適用并且有足夠
可利用數據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
值時,應優(yōu)先使用可觀察輸入值,只有在無法取得相關資產或負債可觀察輸入值
或取得不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觀察輸入值。
(三)如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人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
件,使?jié)撛诠乐嫡{整對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影響在0.25%以上的,應對
估值進行調整并確定公允價值。
四、估值方法
1、已上市的固定收益品種的估值
(1)對于已上市或已掛牌轉讓的不含權固定收益品種,選取估值日第三方
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全價進行估值。
(2)對于已上市或已掛牌轉讓的含權固定收益品種(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選
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全價或推薦
估值全價進行估值。
對于含投資者回售權的固定收益品種,行使回售權的,在回售登記日至實際
收款日期間選取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的唯一估值全價或推
薦估值全價進行估值,同時充分考慮發(fā)行人的信用風險變化對公允價值的影響。
回售登記期截止日(含當日)后未行使回售權的按照長待償期所對應的價格進行
估值。
2、未上市的固定收益品種的估值
對于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且不存在活躍市場的固定收益品種,采用在當前情
況下適用并且有足夠可利用數據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
3、同一證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證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
值。
4、持有的銀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協(xié)議或合同利率逐日確
認利息收入。
5、當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
確?;鸸乐档墓叫浴?
6、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
值。
7、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自律規(guī)則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有新
增事項,按國家最新規(guī)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
對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xié)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
承擔。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
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
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五、估值程序
1、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工作日閉市后,該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
產凈值除以當日該類基金份額的余額數量計算,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5
位四舍五入?;鸸芾砣丝梢栽O立大額贖回情形下的凈值精度應急調整機制。國
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并按規(guī)定公
告。
2、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
或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暫停估值時除外?;鸸芾砣嗣總€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
將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結果發(fā)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
理人對外公布。
六、估值錯誤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鹳Y產估值
的準確性、及時性。當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fā)生
估值錯誤時,視為該類基金份額凈值錯誤。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記機構、或銷
售機構、或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
的責任人應當對由于該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受損方”)的直接損失按下述
“估值錯誤處理原則”給予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
據計算差錯、系統(tǒng)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fā)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
時協(xié)調各方,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fā)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
由于估值錯誤責任方未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
值錯誤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經積極協(xié)調,并且
有協(xié)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
任。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確保估值錯誤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
并且僅對估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
但估值錯誤責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
或不全部返還不當得利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受損方”),則估值錯誤責
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并在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
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
當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
得利返還的總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錯誤責任方。
(4)估值錯誤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fā)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fā)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估值錯誤發(fā)生
的原因確定估值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xié)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
進行評估;
(3)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xié)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
更正和賠償損失;
(4)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基
金登記機構進行更正,并就估值錯誤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
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5%時,基
金管理人應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3)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處理。
七、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
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估值;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中國證監(jiān)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八、基金凈值的確認
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托管人負責
進行復核。基金管理人應于每個開放日交易結束后計算當日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
類基金份額凈值并發(fā)送給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對凈值計算結果復核確認后發(fā)
送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予以公布。
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資產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應根據本部分的約定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并披
露主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
十、特殊情況的處理方法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6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
差不作為基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證券交易所、證券經營機構、登記結算公司、
存款銀行、指數編制機構、估值基準服務機構等第三方機構發(fā)送的數據錯誤等原
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
但未能發(fā)現錯誤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
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減輕由
此造成的影響。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
關費用后的余額,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后的余額。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
已實現收益的孰低數。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
收益分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等具體分紅方案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發(fā)布的相關分紅
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
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
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
準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該類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
值;
4、由于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C類基金份額的收費方式不同,各基金份額
類別對應的可供分配收益將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類別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
分配權;
5、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基金合同的約定以及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
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后,可對上述基金收益
分配原則進行調整,并及時公告,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可供分配利潤、基金收益
分配對象、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在2日內在
規(guī)定媒介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發(fā)生的費用
基金收益分配時所發(fā)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當投
資者的現金紅利小于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時,基金登
記機構可將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紅利再投
資的計算方法,依照《業(yè)務規(guī)則》執(zhí)行。
七、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
第十三部分基金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
4、《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公證費、訴訟費和
仲裁費;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
8、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9、基金的相關賬戶的開戶及維護費用;
10、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
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15%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
方法如下:
H=E×0.1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
據與基金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自動在次月初五個工作日內、按照指定的
賬戶路徑進行資金支付,基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令。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
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05%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算
方法如下:
H=E×0.0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
據與基金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自動在次月初五個工作日內、按照指定的
賬戶路徑進行資金支付,基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令。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
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3、基金的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按前
一日C類基金份額資產凈值的0.10%年費率計提。銷售服務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1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
據與基金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自動在次月初五個工作日內、按照指定的
賬戶路徑進行資金支付,基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令。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
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4-10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guī)及相應協(xié)議
規(guī)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托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
基金財產的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fā)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基金的標的指數許可使用費(本基金的標的指數許可使用費由基金管理
人承擔);
5、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
目。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費用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以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
應待側袋賬戶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
理費。
五、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guī)執(zhí)
行。基金財產投資的相關稅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繳義務人按照國家有關稅收征收的規(guī)定代扣代繳。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會計政策
1、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
2、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歷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會計年度按如下原則: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個月,可以并入下一個會計
年度披露;
3、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賬單位;
4、會計制度執(zhí)行國家有關會計制度;
5、本基金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會計賬目、憑證并進行日常的
會計核算,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
確認。
二、基金的年度審計
1、基金管理人聘請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獨立的符合《中華人民
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對本基金的年度財務報表進
行審計。
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注冊會計師,應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通報基金托管人。更
換會計師事務所需在2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露辦法》、
《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相關法律法規(guī)關于信息
披露的規(guī)定發(fā)生變化時,本基金從其最新規(guī)定。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
法人組織。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根本出發(fā)點,按照法律
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
完整性、及時性、簡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
息通過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條件的全國性報刊(以下簡稱“規(guī)定報刊”)及《信
息披露辦法》規(guī)定的互聯網網站(以下簡稱“規(guī)定網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證
基金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信
息資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對證券投資業(yè)績進行預測;
3、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6、中國證監(jiān)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四、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應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時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
信息披露義務人應保證不同文本的內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間發(fā)生歧義的,以中文
文本為準。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數字;除特別說明外,貨幣單位為人民幣
元。
五、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xié)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各項權利、義務關系,明確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的規(guī)則及具體程序,說明基金產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資
者重大利益的事項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說明書應當最大限度地披露影響基金投資者決策的全部事項,
說明基金認購、申購和贖回安排、基金投資、基金產品特性、風險揭示、信息披
露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等內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說明書的信息
發(fā)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并登載
在規(guī)定網站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
一次?;鸾K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
3、基金托管協(xié)議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財產保管及基金運
作監(jiān)督等活動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文件。
4、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資者提供簡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痘鸷贤飞Ш?,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fā)生重大變
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并登載在規(guī)定
網站及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鸾K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產品
資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額發(fā)售的三日前,
將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基金招募說明書提示性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
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將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協(xié)議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登載在
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基金托管人應當同時將《基金合同》、基金托管
協(xié)議登載在網站上。
(二)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fā)售的具體事宜編制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并在披
露招募說明書的當日登載于規(guī)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在規(guī)定媒介上登載《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
當至少每周在規(guī)定網站披露一次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
的次日,通過規(guī)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yè)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各類基
金份額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規(guī)定網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五)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載明基金份
額申購、贖回價格的計算方式及有關申購、贖回費率,并保證投資者能夠在基金
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查閱或者復制前述信息資料。
(六)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將年
度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基金年
度報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
事務所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中期報告,將
中期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
將季度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
期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如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20%的情
形,為保障其他投資者的權益,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定期報告“影響投資者決
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項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占比、報告
期內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本基金的特有風險,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中披露基金組合資產情況及其
流動性風險分析等。
(七)臨時報告
本基金發(fā)生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2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
并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和規(guī)定網站上。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
生重大影響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定的事項;
2、《基金合同》終止、基金清算;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基金改聘會計師事
務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等
事項,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復核等事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fā)生變更;
7、基金管理人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基金管理人的實際控制
人變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長或提前結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
負責人發(fā)生變動;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個月內變更超過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主要業(yè)務人員在最近12個月內變動超過百分之
三十;
11、涉及基金財產、基金管理業(yè)務、基金托管業(yè)務的訴訟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因基金管理業(yè)務相關行為受到
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基金托管人或其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因基金托管
業(yè)務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
13、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
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事項,但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5、管理費、托管費、銷售服務費、申購費、贖回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
方式和費率發(fā)生變更;
16、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達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百分之零點五;
17、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18、本基金發(fā)生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
19、本基金連續(xù)發(fā)生巨額贖回并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20、本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或重新接受申購、贖回申請;
21、發(fā)生涉及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重大事項時;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擺動定價機制進行估值;
23、基金推出新業(yè)務或服務;
24、本基金增加、減少或調整基金份額類別設置,調整基金份額分類辦法及
規(guī)則;
25、基金變更標的指數;
26、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為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
格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續(xù)期限內,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
息可能對基金份額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以及可能損害基金份
額持有人權益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知悉后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
(九)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予以公告。
(十)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
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進行信息披露,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規(guī)定。
(十一)清算報告
基金合同終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對基金財產進
行清算并作出清算報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
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十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專門部門及
高級管理人員負責管理信息披露事務。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基金信息,應當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基金信息
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等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
定,對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申購贖回
價格、基金定期報告、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清算報告等
相關基金信息進行復核、審查,并向基金管理人進行書面或電子確認。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在規(guī)定報刊中選擇披露信息的報刊?;鸸芾?
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向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報送擬披露的基金信息,并
保證相關報送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規(guī)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還可以根據需要
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規(guī)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
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內容應當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照法律法規(guī)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著眼于為投
資者決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證公平對待投資者、不誤導投資者、不影響
基金正常投資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務的質量。具體要求應當符合
中國證監(jiān)會及自律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前述自主披露如產生信息披露費用,該費用
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為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的專
業(yè)機構,應當制作工作底稿,并將相關檔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終止后10
年,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fā)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
規(guī)規(guī)定將信息置備于各自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
八、暫?;蜓舆t信息披露的情形
當出現下述情形之一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暫?;蜓舆t披露基金相
關信息:
1、不可抗力;
2、發(fā)生基金合同約定的暫停估值的情形;
3、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部分側袋機制
一、側袋機制的實施條件和程序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
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
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無需召開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啟用側袋機制后及時發(fā)布臨時公告,并及時聘請符合《中
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披露專項審計意見。
二、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1、啟用側袋機制當日,本基金登記機構以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原有賬戶份額
為基礎,確認相應側袋賬戶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份額;當日收到的申購申請,
按照啟用側袋機制后的主袋賬戶份額辦理;當日收到的贖回申請,僅辦理主袋賬
戶份額的贖回申請并支付贖回款項。
2、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管理人不辦理側袋賬戶份額的申購、贖回和轉
換;同時,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約定辦理主袋賬戶份額的贖
回,并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確定申購政策。
3、除基金管理人應按照主袋賬戶的份額凈值辦理主袋賬戶份額的申購和贖
回外,本招募說明書“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部分的申購、贖回規(guī)定適用于主
袋賬戶份額。巨額贖回按照單個開放日內主袋賬戶份額凈贖回申請超過前一開放
日主袋賬戶總份額的10%認定。
4、申購贖回的具體事項安排詳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的相關公告。
三、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投資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招募說明書“基金的投資”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
投資策略、組合限制、業(yè)績比較基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基金管理人計算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yè)績指標應當以主袋賬戶資產為基準。
基金管理人原則上應當在側袋機制啟用后20個交易日內完成對主袋賬戶投
資組合的調整,因資產流動性受限等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側袋賬戶中進行除特定資產處置變現以外的其他投資操
作。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
值并披露主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
五、側袋賬戶中特定資產的處置變現和支付
特定資產以可出售、可轉讓、恢復交易等方式恢復流動性后,基金管理人應
當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則,采取將特定資產予以處置變現等方式,
及時向側袋賬戶份額持有人支付對應變現款項。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終止側袋機制后及時聘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披露專項審計意見。
六、側袋機制的信息披露
1、臨時公告
在啟用側袋機制、處置特定資產、終止側袋機制以及發(fā)生其他可能對投資者
利益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發(fā)布臨時公告。
2、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招募說明書“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規(guī)定的基金凈值信息
披露方式和頻率披露主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實施側袋機制期間本基金暫停披
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和累計凈值。
3、定期報告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特定資
產處置進展情況,披露報告期末特定資產可變現凈值或凈值區(qū)間的,應同時注明
不作為特定資產最終變現價格的承諾。
七、本部分關于側袋機制的相關規(guī)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的
部分,如將來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取消或變更的,或將來法
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針對側袋機制的內容有進一步規(guī)定的,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
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履行適當程序后,可直接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調整和補充,
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第十七部分風險揭示
一、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是指證券市場價格受到經濟因素、政治因素、投資心理和交易制度
等各種因素的影響而變化,導致收益水平存在的不確定性。市場風險主要包括:
1、利率風險:主要是指因金融市場利率的波動而導致證券市場價格和收益
率變動的風險。利率直接影響著債券的價格和收益率,影響著企業(yè)的融資成本和
利潤。本基金主要投資于債券資產,其收益水平直接受到利率變化的影響。
2、政策風險:因國家宏觀政策(如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產業(yè)政策、區(qū)域
發(fā)展政策、進出口貿易政策等)發(fā)生變化,導致市場價格波動而產生風險。
3、經濟周期風險:宏觀經濟運行具有周期性的特點,宏觀經濟的運行狀況
將直接影響上市公司的經營、盈利情況。證券市場對宏觀經濟運行狀況的直接反
應將影響本基金的收益水平。
4、購買力風險:購買力風險又稱通貨膨脹風險,是由于通貨膨脹、貨幣貶
值造成投資人實際收益水平下降的風險。
5、信用風險:指基金在交易過程發(fā)生交收違約,或者基金所投資存款的銀
行、債券的發(fā)行人出現違約、無法支付到期本息,或者由于債券發(fā)行人信用等級
下降等原因造成的基金資產損失的風險。
6、再投資風險:債券、票據償付本息后以及回購到期后可能由于市場利率
的下降面臨資金再投資的收益率低于原來利率,由此本基金面臨再投資風險。
7、債券收益率曲線風險:債券收益率曲線風險是指與收益率曲線非平行移
動有關的風險,單一的久期指標并不能充分反映這一風險的存在。
8、杠桿風險:本基金可以適當運用杠桿方式來獲取主動管理回報。進行杠
桿操作可能會放大組合收益波動,對組合業(yè)績穩(wěn)定性產生一定影響;另一方面融
資成本的波動也會影響組合收益水平,從而影響基金的凈值表現。
二、運作管理風險
1、管理風險:在基金管理運作過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識、技能、經驗、
判斷等主觀因素會影響其對相關信息和經濟形勢、證券價格走勢的判斷,從而影
響基金收益水平。
2、交易風險:指在基金投資交易過程中由于各種原因造成的風險。
3、運作風險:由于運營系統(tǒng)、網絡系統(tǒng)、計算機或交易軟件等發(fā)生技術故
障等突發(fā)情況而造成的風險,或者由于操作過程中的疏忽和錯誤而產生的風險。
4、道德風險:指業(yè)務人員道德行為違規(guī)產生的風險,包括由內幕交易、違
規(guī)操作、欺詐行為等原因造成的風險。
三、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指因證券市場交易量不足,導致證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變現
的風險。流動性風險還包括基金出現巨額贖回,致使沒有足夠的現金應付贖回支
付所引致的風險。由于開放式基金的特殊要求,本基金必須保持一定的現金比例
以應付贖回的要求。由于我國證券市場波動性大,在市場下跌時可能出現交易量
急劇減少的情況,如果在這時出現較大數額贖回申請,則基金資產可能會變現困
難,基金可能面臨流動性風險。
(一)本基金的申購、贖回安排
本基金為普通開放式基金,投資人可在本基金的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
和贖回業(yè)務?;鸸芾砣丝筛鶕嶋H情況依法決定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的具體日
期,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在申購開始公告中規(guī)定?;鸸芾砣俗曰鸷贤е?
起不超過三個月開始辦理贖回,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在贖回開始公告中規(guī)定。
為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本基金管理人將遵循基金份額
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合理控制基金份額持有人集中度,審慎確認申購贖回業(yè)務
申請,包括但不限于:
1、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
基金管理人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
拒絕大額申購、暫停基金申購等措施,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資運作與風險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對基金規(guī)模予以控
制。
2、當本基金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
制,以確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3、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
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確
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接受基金申購申請、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提示投資人注意本基金的申購贖回安排和相應的流動性風險,合理安排投資
計劃。
(二)本基金擬投資市場、行業(yè)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市場主要為證券交易所、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等流動性較好的
規(guī)范型交易場所,主要投資對象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同時本基金基于
分散投資的原則在個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特征,在正常市場環(huán)境下本基金的流
動性良好。
基金管理人將密切關注各類資產及投資標的的交易活躍程度與價格的連續(xù)
性情況,評估各類資產及投資標的占基金資產的比例并進行動態(tài)調整,以滿足基
金運作過程中的流動性要求,應對流動性風險。
(三)巨額贖回情形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若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內的基金份額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
轉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
總數后的余額)超過前一開放日的基金總份額的10%,即認為是發(fā)生了巨額贖回。
當本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經內部決策,將運用多種流動性
風險管理工具處理贖回申請,以應對流動性風險,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具
體措施詳見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書中“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中“巨額贖回的
情形及處理方式”的相關內容。
(四)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
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在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的前提下,可
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綜合運用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對贖回申
請進行適度調整,作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動性風險管理的輔助措施,包括
但不限于:
1、暫停接受贖回申請
投資者請參見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書中“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中的“暫
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和“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詳細了
解本基金暫停接受贖回申請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資者的贖回申請不被基金管理人接受。
2、延期辦理贖回申請
投資者請參見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書中“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中的“巨
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詳細了解本基金延期辦理贖回申請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資者的部分贖回申請可能被延期辦理,同時投資者完成基金
贖回時的基金份額凈值可能與其提交贖回申請時的基金份額凈值不同。
3、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投資者請參見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書中“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中的“暫
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詳細了解本基金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
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資者接收贖回款項的時間將可能比正常情形下有所延遲,可
能對投資者的資金安排帶來不利影響。
4、收取短期贖回費
本基金對持續(xù)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資者收取不低于1.5%的贖回費,并將上
述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
5、暫?;鸸乐?
投資者請參見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書中“基金資產估值”中的“暫停估值的
情形”,詳細了解本基金暫停估值的情形。
在此情形下,投資者一方面沒有可供參考的基金份額凈值,另一方面基金管
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者的申購、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可能導致投資者
無法申購、贖回本基金或接收贖回款項的時間比正常情形下有所延遲。
6、擺動定價機制
當本基金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
以確?;鸸乐档墓叫?。擺動定價機制指當本基金遭遇大額申購贖回時,通過
調整基金份額凈值的方式,將基金調整投資組合的市場沖擊成本分配給實際申
購、贖回的投資者,從而減少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響,確保投資
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當日參與申購、贖回交易的投資者存在
承擔申購或者贖回產生的交易及其他成本的風險。
7、實施側袋機制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
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
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
側袋機制是一種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是將特定資產分離至專門的側袋賬戶
進行處置清算,并以處置變現后的款項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支付,目的在于有
效隔離并化解風險。但基金啟用側袋機制后,側袋賬戶份額將停止披露基金份額
凈值,并不得辦理申購、贖回和轉換,僅主袋賬戶份額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
書的約定開放贖回,因此啟用側袋機制時持有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將在啟用側袋機
制后同時持有主袋賬戶份額和側袋賬戶份額,側袋賬戶份額不能贖回,其對應特
定資產的變現時間具有不確定性,最終變現價格也具有不確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
低于啟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資產的估值,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能因此面臨損失。
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因本基金不披露側袋賬戶份額的凈值,即便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末特定資產可變現凈值或凈值區(qū)間的,也不作為特
定資產最終變現價格的承諾,因此對于特定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最終變現價格,基
金管理人不承擔任何保證和承諾的責任。
基金管理人將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合理確定申購政策,因此實施側袋機制
后主袋賬戶份額存在暫停申購的可能。
啟用側袋機制后,基金管理人計算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yè)績指標時以主
袋賬戶資產為基準,不能反映側袋賬戶特定資產的真實價值及變化情況。
四、本基金特定風險
1、本基金主要投資于政策性金融債,可能面臨政策性銀行改制后的信用風
險、政策性金融債流動性風險、投資集中度風險等。
(1)政策性銀行改制后的信用風險
若未來政策性銀行進行改制,政策性金融債券的性質有可能發(fā)生較大變化,
債券信用等級也可能相應調整,基金投資可能面臨一定信用風險。
(2)政策性金融債流動性風險
政策性金融債市場投資者行為具有一定趨同性,在極端市場環(huán)境下,可能集
中買入或賣出,存在流動性風險。
(3)投資集中度風險
政策性金融債發(fā)行人較為單一,若單一主體發(fā)生重大事項變化,可能對基金
凈值表現產生較大影響。
2、指數化投資的風險
本基金通過被動式指數化投資以實現跟蹤標的指數,但由于基金費用、交易
成本、指數成份券取價規(guī)則和基金估值方法之間的差異等因素,可能造成本基金
實際收益率與指數收益率存在偏離。
作為一只指數型基金,本基金特有的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標的指數的風險:即標的指數因為編制方法的缺陷有可能導致標的指
數的表現與總體市場表現存在差異,因標的指數編制方法的不成熟也可能導致指
數調整較大,增加基金投資成本,并有可能因此而增加跟蹤誤差,影響投資收益。
(2)標的指數回報與債券市場平均回報偏離的風險
標的指數并不能完全代表整個債券市場。標的指數成份券的平均回報率與整
個債券市場的平均回報率可能存在偏離。
(3)標的指數波動的風險:標的指數成份券的價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經
濟因素、發(fā)行人經營狀況、投資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種因素的影響而波動,導
致指數波動,從而使基金收益水平發(fā)生變化,產生風險。
(4)標的指數變更的風險
根據基金合同規(guī)定,如出現變更標的指數的情形,本基金將變更標的指數。
基于原標的指數的投資政策將會改變,投資組合將隨之調整,基金的收益風險特
征將與新的標的指數保持一致,投資者須承擔此項調整帶來的風險與成本。
(5)跟蹤偏離風險及跟蹤誤差控制未達約定目標的風險:
本基金力爭將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控制在0.35%以內,年化跟蹤誤差控
制在4%以內,但因標的指數編制規(guī)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導致跟蹤誤差超過上
述范圍,本基金凈值表現與指數價格走勢可能發(fā)生較大偏離。
本基金還可能面臨基金投資組合回報與標的指數回報偏離的風險,以下因素
可能使基金投資組合的收益率與標的指數的收益率發(fā)生偏離:
i.由于標的指數調整成份券或變更編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應的組合調整中
產生跟蹤偏離度與跟蹤誤差。
ii.由于標的指數成份券在標的指數中的權重發(fā)生變化,使本基金在相應的組
合調整中產生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
iii.由于成份券流動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無法及時調整投資組合或承擔沖擊
成本而產生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
iv.由于基金投資過程中的證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費和托管費等費用的
存在,使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產生跟蹤偏離度與跟蹤誤差。
v.在本基金指數化投資過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蹤指數的水
平、技術手段、買入賣出的時機選擇等,都會對本基金的收益產生影響,從而影
響本基金對標的指數的跟蹤程度。
vi.其他因素產生的偏離?;鹜顿Y組合中個別成份券的持有比例與標的指數
中該成份券的權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賣空、對沖機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
數跟蹤成本較大;因基金申購與贖回帶來的現金變動;因指數發(fā)布機構指數編制
錯誤等,由此產生跟蹤偏離度與跟蹤誤差。
(6)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服務的風險
本基金的標的指數由指數編制機構發(fā)布并管理和維護,未來指數編制機構可
能由于各種原因停止對指數的管理和維護,本基金將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自該情
形發(fā)生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更換基金標的指
數、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個月內召集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鸱蓊~持有人大會未成功召開或就上述事項表決
未通過的,基金合同終止。投資人將面臨更換基金標的指數、轉換運作方式,與
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風險。
自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標的指數的編制及發(fā)布至解決方案確定期間,基金管理
人應按照指數編制機構提供的最近一個交易日的指數信息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
利益優(yōu)先原則維持基金投資運作,該期間由于標的指數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導致
指數表現與相關市場表現存在差異,影響投資收益。
(7)成份券停牌、摘牌或違約的風險
標的指數的當前成份券可能會改變、停牌、摘牌或違約,此后也可能會有其
他同業(yè)存單加入成為該指數的成份券。本基金投資組合與相關指數成份券之間并
非完全相關,在標的指數的成份券調整時,存在由于成份券停牌、違約或流動性
差等原因無法及時買賣成份券,從而影響本基金對標的指數的跟蹤程度。當標的
指數的成份券摘牌或違約時,本基金可能無法及時賣出而導致基金凈值下降,跟
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擴大等風險。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當標的指數成份券發(fā)生明顯負面事件面臨退市或違約風
險,且指數編制機構暫未作出調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的原
則,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后及時對相關成份券進行調整,但并不保證能因此避免該
成份證券對本基金基金財產的影響,當基金管理人對該成份券予以調整時也可能
產生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擴大等風險。
3、委托基金服務機構提供份額登記、估值核算等服務的外包風險
基金管理人將本基金份額登記、估值核算等運營服務事項外包給招商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辦理,屆時因基金服務機構不符合金融監(jiān)管部門規(guī)定的資質要求或因
服務機構經營風險、技術系統(tǒng)故障、操作失誤等,可能使得運營服務事項發(fā)生差
錯,給本基金運營帶來風險。
五、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風險特征的表述與銷售機構對基金的風險評
級可能不一致的風險
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風險收益特征或風險狀
況的表述僅為主要基于基金投資方向與策略特點的概括性表述;而本基金各銷售
機構依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yè)協(xié)會發(fā)布的《基金募集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
指引(試行)》及內部評級標準,將基金產品按照風險由低到高順序進行風險級
別評定劃分,其風險評級結果所依據的評價要素可能更多、范圍更廣,與本基金
法律文件中的風險收益特征或風險狀況表述并不必然一致或存在對應關系。同
時,不同銷售機構因其采取的具體評價標準和方法的差異,對同一產品風險級別
的評定也可能各有不同;銷售機構還可能根據監(jiān)管要求、市場變化及基金實際運
作情況等適時調整對本基金的風險評級。敬請投資人知悉,在購買本基金時按照
銷售機構的要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風險之間的匹配檢驗,并須及時關注銷
售機構對于本基金風險評級的調整情況,謹慎作出投資決策。
六、其他風險
除以上主要風險以外,基金還可能遇到以下風險:
1、因技術因素而產生的風險,如基金在交易時所采用的電腦系統(tǒng)可能因突
發(fā)性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現故障,由此給基金投資帶來風險;
2、因基金業(yè)務快速發(fā)展而在制度建設、人員配備、內控制度建立等方面不
完善而產生的風險;
3、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風險,如基金經理違反職業(yè)操守的道德風險,以及
因內幕交易、欺詐行為等產生的違規(guī)風險;
4、人才流失風險,公司主要業(yè)務人員的離職如基金經理的離職等可能會在
一定程度上影響工作的連續(xù)性,并可能對基金運作產生影響;
5、因業(yè)務競爭壓力可能產生的風險;
6、因不可預見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風險,如戰(zhàn)爭、自然災害等可能導致
基金資產的損失,影響基金收益水平;
7、其他意外導致的風險。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終止與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同意,經履行適當程序后變更并公告。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后方可執(zhí)行,
自決議生效后2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履行相關程序后,《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
金托管人承接的;
3、出現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因成份券價格波動等指數編制方法變動之外
的因素致使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及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指數
編制機構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解決方案進行表
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成功召開或就上述事項表決未通過的;
4、《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5、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成立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
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
指定的人員組成?;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
估價、變現和分配。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
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而
不能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
理費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
財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中華人
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
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
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
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不低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最
低期限。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內容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
(一)基金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的權利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獨立運用
并管理基金財產;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批
準的其他費用;
(4)銷售基金份額;
(5)按照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如認為基金托管
人違反了《基金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應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和其他監(jiān)管部門,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選擇、更換基金銷售機構,對基金銷售機構的相關行為進行監(jiān)督和處
理;
(9)擔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擔任基金登記機構辦理基金登記業(yè)務
并獲得《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費用;
(10)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
(12)依照法律法規(guī)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財產投資于證券所產生的權
利;
(13)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前提下,為基金的利益依法為基金進行融資;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
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5)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證券經紀商或其他為基金提
供服務的外部機構;
(16)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制訂和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
贖回、轉換、非交易過戶、轉托管等業(yè)務規(guī)則;
(1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的義務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
基金份額的發(fā)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
用基金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yè)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yè)化
的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證所管理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
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
產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
(8)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guī)定,按有關規(guī)定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
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報告義務;
(12)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但因監(jiān)管機構、司法機關等有權機關的要求,或因審計、法律等外
部專業(yè)顧問提供服務需要而向其提供的情況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規(guī)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guī)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
關資料不低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最低期限;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guī)定時間發(fā)出,并且
保證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
公開資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18)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
變現和分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
權益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
金托管人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償;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托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
金事務的行為承擔責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
他法律行為;
(24)基金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結束后30日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25)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的權利包括
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安全
保管基金財產;
(2)依《基金合同》約定獲得基金托管費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監(jiān)管部門批
準的其他費用;
(3)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的投資運作,如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
金合同》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對基金財產、其他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情形,應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4)根據相關市場規(guī)則,為基金開設證券賬戶、資金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
為基金辦理證券交易資金清算;
(5)提議召開或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的義務包括
但不限于:
(1)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設立專門的基金托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yè)場所,配備足夠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業(yè)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確?;鹭敭a的安全,保證其托管的基金財產與基金托管人自有財產以及不同的
基金財產相互獨立;對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
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賬戶設置、資金劃撥、賬冊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4)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
產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6)按規(guī)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按照《基
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
規(guī)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因監(jiān)管機構、司
法機關等有權機關的要求,或因審計、法律等外部專業(yè)顧問提供服務需要而向其
提供的情況除外;
(8)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基
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9)辦理與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10)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出具意見,說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進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執(zhí)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行為,還應當說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了適當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不低于法
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最低期限;
(12)從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記機構處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
冊;
(13)按規(guī)定制作相關賬冊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4)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guī)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17)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
分配;
(18)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和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
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
務,基金管理人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償;
(21)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2)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
基金投資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即視為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
基金投資者自依據《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當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基
金合同》當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書面簽章或簽字為必要條件。
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同一類別每份基金份額具有
同等的合法權益。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參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
(3)依法轉讓或者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4)按照規(guī)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者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審議事項行使表決權;
(6)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務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
法提起訴訟或仲裁;
(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
包括但不限于:
(1)認真閱讀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資基金產品,了解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
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3)關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時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4)交納基金認購、申購款項及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所規(guī)定的費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額范圍內,承擔基金虧損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
有限責任;
(6)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7)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8)返還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獲得的不當得利;
(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guī)則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組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權代
表有權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并表決。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額擁有平等的投票權。
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設日常機構。
(一)召開事由
1、除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和基金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當出現或需要決定下
列事由之一的,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終止《基金合同》;
(2)更換基金管理人;
(3)更換基金托管人;
(4)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5)調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或提高銷售服務費率;
(6)變更基金類別;
(7)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并;
(8)變更基金投資目標、范圍或策略;
(9)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1)單獨或合計持有本基金總份額10%以上(含10%)基金份額的基金
份額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議當日的基金份額計算,下同)就同一事項書
面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2)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13)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召開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的事項。
2、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
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以下情況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后修
改,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法律法規(guī)要求增加的基金費用的收?。?
(2)在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內調整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調
低銷售服務費率、變更收費方式;
(3)增加、減少或調整基金份額類別設置、停止現有基金份額類別的銷售
或調整基金份額分類辦法及規(guī)則;
(4)因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變動而應當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5)對《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發(fā)生重大變化;
(6)基金管理人、登記機構、基金銷售機構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贖
回、轉換、非交易過戶、轉托管等業(yè)務規(guī)則;
(7)基金推出新業(yè)務或服務;
(8)若將來本基金管理人推出跟蹤同一標的指數的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
(ETF),則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使本基金轉換為該基金的聯接基金,
并相應修改《基金合同》;
(9)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其
他情形。
(二)會議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
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規(guī)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時,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書面提議。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
并書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
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4、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書面要
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基金管理人應當
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鸸芾砣藳Q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
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
金份額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向基金托管人提出書面提議。基金托管
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
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
之日起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5、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
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單獨或合計代
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日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鸱蓊~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配合,不得阻礙、干擾。
6、基金份額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負責選擇確定開會時間、地點、方式和權
益登記日。
(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時間、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1、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于會議召開前30日,在規(guī)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通知應至少載明以下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會議形式;
(2)會議擬審議的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
(3)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日;
(4)授權委托證明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達時間和地點;
(5)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6)出席會議者必須準備的文件和必須履行的手續(xù);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采取通訊開會方式并進行表決的情況下,由會議召集人決定在會議通知
中說明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所采取的具體通訊方式、委托的公證機關及其聯
系方式和聯系人、表決意見寄交的截止時間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還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
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如召集人為基金托管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如召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則應另行
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的,不影響表決意見
的計票效力。
(四)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的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現場開會方式、通訊開會方式或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
機構允許的其他方式召開,會議的召開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
1、現場開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委派
代表出席,現場開會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列席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響表決效力?,F場開
會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可以進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議程:
(1)親自出席會議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
同》和會議通知的規(guī)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與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記資料
相符;
(2)經核對,匯總到會者出示的在權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顯示,
有效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
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
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應不少于
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訊開會。通訊開會系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對表決事項的投票以會議
通知載明的形式在表決截止日以前送達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訊開會應以書面
方式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方式進行表決。
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通訊開會的方式視為有效:
(1)會議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公布會議通知后,在2個工作日內連
續(xù)公布相關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
則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會議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和公證機關的監(jiān)督下按照會
議通知規(guī)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表決意見;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經
通知不參加收取表決意見的,不影響表決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基金份額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
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額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
表決意見;
(4)上述第(3)項中直接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表決意見的代理人,同時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具表決意見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
合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guī)定,并與基金登記機構記錄相符。
3、在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機關允許的情況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亦可采
用其他非書面方式授權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授權方式可以采用網
絡、電話、短信或其他方式,具體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并在會議通知中列明;
在會議召開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現場方式或者以現場方式與非現場方
式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程序比照現場開會和通訊方式開
會的程序進行。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采用書面、網絡、電話、短信或其他方式進
行表決,具體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并在會議通知中列明。
(五)議事內容與程序
1、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議事內容為關系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決定終止《基金合同》、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與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以及會議召集人認為需提交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討論的其他事項。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發(fā)出召集會議的通知后,對原有提案的修改應
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前及時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2、議事程序
(1)現場開會
在現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條規(guī)定程序確定
和公布監(jiān)票人,然后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后進行表決,并形成大會決
議。大會主持人為基金管理人授權出席會議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未能
主持大會的情況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權其出席會議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
授權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均未能主持大會,則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含50%)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
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鸸芾砣撕突鹜泄苋司懿怀鱿蛑鞒?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作出的決議的效力。
會議召集人應當制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
(或單位名稱)、身份證明文件號碼、持有或代表有表決權的基金份額、委托人
姓名(或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等事項。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決
截止日期后2個工作日內在公證機關監(jiān)督下由召集人統(tǒng)計全部有效表決,在公證
機關監(jiān)督下形成決議。
(六)表決
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有一票表決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一般決議,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方為有效;除下列第2項所規(guī)定的須以
特別決議通過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均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過。
2、特別決議,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
轉換基金運作方式、更換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終止《基金合同》、本基
金與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別決議通過方為有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采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采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除非在計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否則提交
符合會議通知中規(guī)定的確認投資者身份文件的表決視為有效出席的投資者,表面
符合會議通知規(guī)定的表決意見視為有效表決,表決意見模煳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
為棄權表決,但應當計入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總
數。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并列的各項議題應當分開
審議、逐項表決。
(七)計票
1、現場開會
(1)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
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選舉兩名基
金份額持有人代表與大會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jiān)督員共同擔任監(jiān)票人;如大會由基
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會雖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
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選舉三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擔任監(jiān)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會的,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監(jiān)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后立即進行清點并由大會主持人當
場公布計票結果。
(3)如果會議主持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或代理人對于提交的表決結果有懷
疑,可以在宣布表決結果后立即對所投票數要求進行重新清點。監(jiān)票人應當進行
重新清點,重新清點以一次為限。重新清點后,大會主持人應當當場公布重新清
點結果。
(4)計票過程應由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會的,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jiān)督員在基金
托管人授權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監(jiān)督下進
行計票,并由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的,不影響計票和表決結果。
(八)生效與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5日內報中國證監(jiān)會
備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之日起2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通訊方式進行表決,在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時,必須將公證書全文、公
證機構、公證員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的決議。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約束力。
(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特殊約定
若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則相關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的比例指主袋份額持有人
和側袋份額持有人分別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合該等比例,但若相關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和審議事項不涉及側袋賬戶的,則僅指主袋份額持有人
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合該等比例:
1、基金份額持有人行使提議權、召集權、提名權所需單獨或合計代表相關
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
2、現場開會的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
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訊開會的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
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
之一);
4、在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小
于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關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與或授
權他人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
5、現場開會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
(含50%)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
人;
6、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
7、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涉及主袋賬戶和側袋賬戶
的,應分別由主袋賬戶、側袋賬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表決,同一主側袋賬戶
內的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平等的表決權。表決事項未涉及側袋賬戶的,側袋賬戶份
額無表決權。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相關規(guī)定以本節(jié)特殊約定內
容為準,本節(jié)沒有規(guī)定的適用上文相關約定。
(十)本部分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事由、召開條件、議事程序、表
決條件等規(guī)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的部分,如將來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
管規(guī)則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取消或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
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審議。
三、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本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
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同意,經履行適當程序后變更并公告。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后方可執(zhí)行,
自決議生效后2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履行相關程序后,《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
金托管人承接的;
3、出現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因成份券價格波動等指數編制方法變動之外
的因素致使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及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指數
編制機構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解決方案進行表
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成功召開或就上述事項表決未通過的;
4、《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5、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成立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
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
指定的人員組成?;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
估價、變現和分配。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
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而
不能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
理費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
財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中華人
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
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
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
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不低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最
低期限。
四、爭議的處理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
議,如經友好協(xié)商未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深圳國際仲裁院,根
據該院屆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深圳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
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決定,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恪守各自的職責,繼續(xù)忠實、勤
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合同》受中國法律(為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含港澳臺地區(qū)法律)管轄
并從其解釋。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資人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冊,供投資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銷售機構
的辦公場所和營業(yè)場所查閱。
第二十部分托管協(xié)議內容摘要
一、基金托管協(xié)議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招商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qū)南山街道聽海大道5059號前海鴻榮源中心A
座2501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華一路111號招商證券大廈18層
法定代表人:易衛(wèi)東
設立日期:2015年4月3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關于核準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資產
管理子公司的批復》(證監(jiān)許可〔2015〕123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10億元
存續(xù)期限:持續(xù)經營
聯系電話:95565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qū)鴻寧路1788號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368號
法定代表人:陸建強
成立時間:1993年4月16日
批準設立機關和批準設立文號: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銀監(jiān)復〔2004〕
91號
基金托管業(yè)務批準文號:證監(jiān)許可〔2013〕1519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人民幣27,464,635,963元
存續(xù)期限:持續(xù)經營
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yè)務監(jiān)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行為行使監(jiān)督權
1、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協(xié)議的約定,
對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對象進行監(jiān)督。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券及備選成份券。為更好實現投資目標,本
基金還可以投資于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fā)行的國債、政策
性金融債、債券回購、銀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
本基金不投資股票、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等權益類資產,也不投資于信
用債。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
80%;其中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券及其備選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現金基
金資產的80%;本基金持有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
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
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2、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協(xié)議的約定,
對基金投資比例進行監(jiān)督。
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投資組合比例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1)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其中投資于標
的指數成份券及其備選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
(2)本基金持有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
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基金品種不受此條款規(guī)定的比例
限制;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
券的10%,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基金品種不受此條款規(guī)
定的比例限制;
(5)本基金資產總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6)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15%;因證券市場波動、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該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7)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
手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
保持一致;
(8)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第(2)、(6)、(7)項情形之外,因證券市場波動、證券發(fā)行人合并、
基金規(guī)模變動、標的指數成份券調整、標的指數成份券流動性限制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
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
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
基金合同的約定?;鹜泄苋藢鸬耐顿Y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開始。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按變更后的規(guī)定執(zhí)行。
3、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協(xié)議的約定,
對基金投資禁止行為進行監(jiān)督。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
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
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
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
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如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調整上述禁止性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適當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規(guī)定的限制或按調整后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協(xié)議的約定,
對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監(jiān)督。
(1)基金托管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于基金
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市場交易時面臨的交易對手資信風險進行監(jiān)督。
基金管理人可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標準的銀行間市場交
易對手的名單?;鹜泄苋嗽谑盏矫麊魏?個工作日內電話或回函確認收到該名
單?;鸸芾砣藨ㄆ诤筒欢ㄆ趯︺y行間市場現券及回購交易對手的名單進行更
新?;鹜泄苋嗽谑盏矫麊魏?個工作日內電話或書面回函確認,新名單自基金
托管人確認當日生效。新名單生效前已與本次剔除的交易對手所進行但尚未結算
的交易,仍應按照協(xié)議進行結算。如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投資運作之前未向基金托
管人提供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的,視為基金管理人認可全市場交易對
手。
(2)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市場交易時,有責任控制交易對手的資信風險,
由于交易對手資信風險引起的損失,基金管理人應當負責向相關責任人追償。
5、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協(xié)議的約定,
對基金管理人選擇存款銀行進行監(jiān)督。
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基金管理人應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
約定,審慎選擇存款銀行。
本基金投資銀行存款應符合如下規(guī)定: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與存款銀行建立定期對賬機制,確保基
金銀行存款業(yè)務賬目及核算的真實、準確。
(2)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應根據相關規(guī)定,明確雙方在相關協(xié)議簽署、
賬戶開設與管理、投資指令傳達與執(zhí)行、資金劃撥、賬目核對、到期兌付、文件
保管以及存款證實書的開立、傳遞、保管等流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職責,以確保
基金財產的安全,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3)基金托管人應加強對基金銀行存款業(yè)務的監(jiān)督與核查,嚴格審查、復
核相關協(xié)議、賬戶資料、投資指令、存款證實書等有關文件,切實履行托管職責。
(4)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在開展基金存款業(yè)務時,應嚴格遵守《基金
法》、《運作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國家有關賬戶管理、利率管理、支付結
算等的各項規(guī)定。
6、基金托管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協(xié)議的約定,對基
金投資其他方面進行監(jiān)督。
(二)基金托管人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
金資產凈值計算、各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應收資金到賬、基金費用開支及收入
確認、基金收益分配、相關信息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yè)績表現數
據等進行監(jiān)督和核查。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經基金托管人的審核擅自將不實的業(yè)績
表現數據印制在宣傳推介材料上,則基金托管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并有權在
發(fā)現后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三)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和協(xié)助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和核查,在規(guī)定時間
內答復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合理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托管人按照法
規(guī)要求需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基金監(jiān)督報告的,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
據資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或實際投資運作違反《基金法》及其
他有關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行為,應及時以電話或書面形式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并以電話或書面形式
向基金托管人反饋,說明違規(guī)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guī)定期限內及時改正。
在限期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通知的違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有權報
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時
通知基金管理人在限期內糾正。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或
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拒絕執(zhí)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按規(guī)定向
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
規(guī)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按規(guī)定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
(四)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
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咨詢會
計師事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
基金托管人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側袋機制啟用、
特定資產處置和信息披露等方面進行復核和監(jiān)督。側袋機制實施期間的具體規(guī)則
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書的約定執(zhí)行。
三、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yè)務核查
根據《基金法》及其他有關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協(xié)議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
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責的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事項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
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財產、開立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債券托管賬戶等
投資所需賬戶,是否及時、準確復核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
份額凈值,是否根據基金管理人指令辦理清算交收,是否按照法規(guī)規(guī)定和《基金
合同》規(guī)定進行相關信息披露和監(jiān)督基金投資運作等行為。
基金管理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基金資產進行核查。基金托
管人應積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關資料以供基金
管理人核查托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規(guī)定時間內答復并改正。
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未對基金資產實行分賬管理、擅自挪用基金資
產、未執(zhí)行或無故延遲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泄露基金投資信息等違反
《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協(xié)議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
金托管人在限期內糾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對基金
管理人發(fā)出回函。在限期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
金托管人改正?;鹜泄苋藢鸸芾砣送ㄖ倪`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
基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對基金管理人按照法規(guī)要求需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
基金監(jiān)督報告的,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時
通知基金托管人在限期內糾正。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托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未經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運
用、處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資產。
2、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
3、基金托管人按照規(guī)定開立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債券托管賬
戶等投資所需賬戶。
4、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與基金托管人的其
他業(yè)務和其他基金的托管業(yè)務實行嚴格的分賬管理,獨立核算,確?;鹭敭a的
完整和獨立。
5、對于因為基金投資產生的應收資產和基金申購過程中產生的應收資產,
應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賬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基金
資產沒有到達基金銀行存款賬戶的,基金托管人應及時通知并配合基金管理人采
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給基金造成損失的,基金管理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追償
基金的損失?;鹜泄苋藢Υ瞬怀袚魏呜熑?。
(二)基金募集資產的驗證
基金募集期滿或基金提前結束募集的,基金募集份額總額、基金募集金額及
基金認購人數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后,由基金管理人于10
日內聘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出具驗
資報告。出具的驗資報告應由參加驗資的2名以上(含2名)中國注冊會計師簽
字有效。驗資完成,基金管理人應將募集到的全部資金存入基金托管人為基金開
立的基金銀行存款賬戶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資金當日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若基金募集期屆滿后,未滿足基金備案條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規(guī)定辦理退款,
基金托管人應提供必要協(xié)助。
(三)基金的銀行存款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應負責本基金銀行存款賬戶(托管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義在其營業(yè)機構開立基金的銀行存款賬戶,并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計息。托管賬戶的開立需遵循浙商銀行《單位銀行結算賬
戶管理協(xié)議》的相關規(guī)定。本基金的一切貨幣收支活動,包括但不限于投資、支
付贖回金額、支付基金收益,均需通過本基金的銀行存款賬戶進行。
3、本基金銀行存款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其他任何銀行存款賬戶;亦
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銀行存款賬戶進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4、基金銀行存款賬戶的管理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人民幣銀
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人民幣利率管理規(guī)定》、《支付結算辦法》以及銀行業(yè)監(jiān)
督管理機構的其他規(guī)定。
(四)基金證券賬戶、證券交易資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聯名的方式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
任公司開立證券賬戶。
基金管理人為基金財產在證券經紀機構開立證券交易資金賬戶,用于基金財
產證券交易結算資金的存管、記載交易結算資金的變動明細以及場內證券交易清
算,并與基金托管人開立的托管賬戶建立第三方存管關系。
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鹜泄苋?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基金的任何證券賬戶;亦不得使
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基金管理人不得對基金證券賬戶、證券交易資金賬戶進行證券的超賣或超
買。
(五)債券托管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負責向中國人民銀行進行報備,基金托
管人在備案通過后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和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以本基金的名義開立債券托管賬戶,基金管理人應進行配合?;鹜泄?
人負責基金的債券及資金的清算。基金管理人負責申請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
拆借市場進行交易,由基金管理人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開設同業(yè)拆借市場交易賬
戶。
2、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回購主協(xié)議,協(xié)議正
本由基金管理人保存。
(六)其他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若中國證監(jiān)會或其他監(jiān)管機構在本托管協(xié)議訂立日之后允許基金從事其他
投資品種的投資業(yè)務,涉及相關賬戶的開立、使用的,由基金管理人協(xié)助基金托
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開立有關賬戶。該賬戶按
有關規(guī)則使用并管理。
(七)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銀行存款定期存單等有價憑證的保管
實物證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庫,也可存入中央國債登記
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或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或
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或票據營業(yè)中心的代保管庫。實物證券的購買和
轉讓,由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鹜泄苋藢τ苫鹜泄苋艘?
外機構實際有效控制的本基金資產不承擔保管責任。
銀行存款定期存單等有價憑證由基金托管人負責保管。
(八)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別由基金托
管人、基金管理人保管,相關業(yè)務程序另有限制除外。除本協(xié)議另有規(guī)定外,基
金管理人在代基金簽署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時應盡可能保證持有二份以上的
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人應
及時將正本送達基金托管人處。合同的保管期限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對于無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蓋授權
業(yè)務章的合同傳真件,未經雙方協(xié)商或未在合同約定范圍內,合同原件不得轉移。
五、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一)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復核與完成的時間及程序
1、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各類基金份額
凈值是按照每個估值日閉市后,該類基金資產凈值除以當日該類基金份額的余額
數量計算,均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特殊情況下,基金
管理人可與基金托管人、登記機構協(xié)商增加基金份額凈值計算位數,以維護基金
投資人利益?;鸸芾砣丝梢栽O立大額贖回情形下的凈值精度應急調整機制。國
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每個估值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
并按規(guī)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應每個估值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
或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暫停估值時除外?;鸸芾砣嗣總€估值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
將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結果以雙方約定的方式發(fā)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
托管人復核無誤后,并以雙方約定的方式將復核結果傳送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
管理人依據基金合同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外公布。
(二)基金資產估值方法
1、已上市的固定收益品種的估值
(1)對于已上市或已掛牌轉讓的不含權固定收益品種,選取估值日第三方
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全價進行估值。
(2)對于已上市或已掛牌轉讓的含權固定收益品種(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選
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全價或推薦
估值全價進行估值。
對于含投資者回售權的固定收益品種,行使回售權的,在回售登記日至實際
收款日期間選取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的唯一估值全價或推
薦估值全價進行估值,同時充分考慮發(fā)行人的信用風險變化對公允價值的影響。
回售登記期截止日(含當日)后未行使回售權的按照長待償期所對應的價格進行
估值。
2、未上市的固定收益品種的估值
對于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且不存在活躍市場的固定收益品種,采用在當前情
況下適用并且有足夠可利用數據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
3、同一證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證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
值。
4、持有的銀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協(xié)議或合同利率逐日確
認利息收入。
5、當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
確?;鸸乐档墓叫?。
6、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
值。
7、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自律規(guī)則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有新
增事項,按國家最新規(guī)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
對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xié)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
承擔。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
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
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三)基金份額凈值錯誤的處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鹳Y產估值
的準確性、及時性。當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fā)生
估值錯誤時,視為該類基金份額凈值錯誤。
本托管協(xié)議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記機構、或銷
售機構、或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
的責任人應當對由于該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受損方”)的直接損失按下述
“估值錯誤處理原則”給予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
據計算差錯、系統(tǒng)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fā)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
時協(xié)調各方,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fā)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
由于估值錯誤責任方未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
值錯誤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經積極協(xié)調,并且
有協(xié)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
任。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確保估值錯誤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
并且僅對估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
但估值錯誤責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
或不全部返還不當得利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受損方”),則估值錯誤責
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并在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
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
當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
得利返還的總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錯誤責任方。
(4)估值錯誤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fā)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fā)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估值錯誤發(fā)生
的原因確定估值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xié)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
進行評估;
(3)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xié)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
更正和賠償損失;
(4)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基
金登記機構進行更正,并就估值錯誤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
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5%時,基
金管理人應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3)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處理。
(四)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
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估值;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中國證監(jiān)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五)基金會計制度
按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會計制度執(zhí)行。
(六)基金賬冊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應按照雙方約定的同一記
賬方法和會計處理原則,分別獨立地設置、登錄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賬冊,對雙
方各自的賬冊定期進行核對,互相監(jiān)督,以保證基金財產的安全。若雙方對會計
處理方法存在分歧,應以基金管理人的處理方法為準。
(七)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的核對
雙方應每個交易日核對賬目,如發(fā)現雙方的賬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并糾正,確保核對一致。若當日核對不符,暫時無
法查找到錯賬的原因而影響到基金凈值的計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賬冊為
準。
(八)基金定期報告的編制和復核
基金財務報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別獨立編制。月度報表的編
制,應于每月終了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定期報告文件應按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要求公
告。季度報表的編制,應于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公告;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fā)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
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并登載在規(guī)定網
站上,其中基金產品資料概要還應當登載在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除重
大變更事項之外,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鸾K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說
明書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中期報告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公告;年度報
告在每年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公告?!痘鸷贤飞Р蛔銉蓚€月的,可以不編
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報表完成當日,對報表蓋章后,以傳真或雙方認可的其他
方式將有關報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核,并將復
核結果及時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嗽诩径葓蟊硗瓿僧斎?,以約定方式
將有關報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
果反饋給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中期報告完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托
管人,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30日內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反饋給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在年度報告完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收
到后45日內復核,并將復核結果反饋給基金管理人?;鹜泄苋嗽趶秃诉^程中,
發(fā)現雙方的報表存在不符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共同查明原因,進行調
整,調整以雙方認可的賬務處理方式為準。如果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不能于
應當發(fā)布公告之日前就相關報表達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權按照其編制的報表對
外發(fā)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權就相關情況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基金托管人在對財務報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年度報告復核完畢后,可
以出具復核確認書(蓋章)、進行電子確認或以其他雙方約定的方式確認,以備
有權機構對相關文件審核檢查。
六、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保管
基金管理人可委托基金登記機構登記和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鸱蓊~
持有人名冊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包括基金募集期結束時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基金
權益登記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日的基金份額
持有人名冊、每年最后一個交易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由基金登記機構負責
編制和保管,并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基金管理人應根據基金托管人的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
份額持有人名冊。
(一)基金管理人于《基金合同》生效日及《基金合同》終止日后10個工
作日內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由登記機構編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二)基金管理人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日后5個工作日內向基金
托管人提供由登記機構編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三)基金管理人于每年最后一個交易日后10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托管人提
供由登記機構編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四)除上述約定時間外,如果確因業(yè)務需要,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商
議一致后,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由登記機構編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
冊。
基金托管人以電子版形式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保存期限不低于法
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最低期限?;鹜泄苋瞬坏脤⑺9艿幕鸱蓊~持有人名冊用于基
金托管業(yè)務以外的其他用途,并應遵守保密義務。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
于自身原因無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按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各自承擔相應
的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本協(xié)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好
協(xié)商未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深圳國際仲裁院,根據該會屆時有
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深圳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
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決定,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職責,各自繼續(xù)
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xié)議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
人的合法權益。
本協(xié)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托管協(xié)議之目的,不含港澳臺立法)管
轄,并按其解釋。
八、托管協(xié)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變更
本協(xié)議雙方當事人經協(xié)商一致,可以對協(xié)議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協(xié)議,其
內容不得與《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有任何沖突。
(二)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終止
1、《基金合同》終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資格或因其
他事由造成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托管業(yè)務;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資格或因其
他事由造成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業(yè)務;
4、發(fā)生《基金法》、《運作辦法》或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終止事項。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處理基金財產的清算。
第二十一部分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基金管理人承諾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務?;鸸芾砣烁鶕?
份額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場的變化,有權增加或變更服務項目。主要服務內容如下: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交易記錄查詢及對賬單服務
1、交易記錄查詢服務
登記機構保留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上列明的所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基金投
資記錄。基金份額持有人每次交易結束后(T日),可以在T+2日通過本基金銷
售機構查詢該筆交易成交確認單,也可以在T+2日通過本基金管理人官網查詢
基金交易情況。基金銷售機構應根據在銷售機構進行交易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要
求進行成交確認。
2、對賬單服務
基金管理人根據持有人賬戶情況定期或不定期發(fā)送對賬單,但由于基金份額
持有人在基金管理人處未詳實填寫或更新客戶資料(含姓名、手機號碼、電子郵
箱、郵寄地址、郵政編碼等)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送出的除外。
二、基金產品及服務咨詢
投資者如果想了解基金產品、服務等信息,可訪問本基金管理人官網
(https://amc.cmschina.com/),或撥打電話95565。投資者如果認為自己不能準確
理解本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的具體內容,也可撥打上述電話詳詢。
三、客戶投訴和建議
投資者如果想了解基金產品法律文件具體內容、申購與贖回的交易情況、賬
戶余額、基金產品與服務等信息,或反饋投資過程中需要投訴與建議的情況,可
通過如下方式聯系,客戶服務人員會及時地進行處理。
招商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全國統(tǒng)一客服熱線:95565
電子郵箱:zszgkhfw@cmschina.com.cn
如本招募說明書存在任何您/貴機構無法理解的內容,請通過上述方式聯系
招商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請確保投資前,您/貴機構已經全面理解了本招募
說明書。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應披露事項
無。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說明書存放及查閱方式
本招募說明書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銷售機構的辦公場所,投
資人可在辦公時間免費查閱;也可按工本費購買本招募說明書復制件或復印件,
但應以招募說明書正本為準?;鸸芾砣撕突鹜泄苋吮WC文本的內容與所公告
的內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四部分備查文件
一、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準予招商資管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
金注冊的批復文件
二、《招商資管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三、《招商資管中債1-5年政策性金融債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xié)議》
四、法律意見書
五、基金管理人業(yè)務資格批件、營業(yè)執(zhí)照
六、基金托管人業(yè)務資格批件、營業(yè)執(zhí)照
七、中國證監(jiān)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述備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辦公場所。投資者可免費
查閱。在支付工本費后,可在合理時間內取得上述文件的復制件或復印件。
招商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