鵬華弘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鵬華弘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
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基金管理人: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經2015年5月14日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下發(fā)的《關于準予鵬華弘華靈活
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注冊的批復》(證監(jiān)許可【2015】907號)注冊,進行募集。根
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5年5月25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該日起正式
開始對基金財產進行運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證本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jiān)會
注冊,但中國證監(jiān)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
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本基金屬于混合型基金,其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高于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型基金,低
于股票型基金,屬于證券投資基金里中高風險、中高預期收益的品種。投資人在投資本基
金前,應全面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并
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但不限于:系統(tǒng)性風險、非系統(tǒng)性風險、管理風
險、流動性風險、本基金特定風險及其他風險等。
當本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基金管理人履行相應程序后,
可以啟用側袋機制,具體詳見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有關章節(jié)。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
金管理人將對基金簡稱進行特殊標識,投資者不得辦理側袋賬戶份額的申購贖回等業(yè)務。
請基金份額持有人仔細閱讀相關內容并關注本基金啟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存托憑證,除與其他僅投資于滬深市場股票的基金所面臨的共
同風險外,本基金還將面臨中國存托憑證價格大幅波動甚至出現較大虧損的風險,以及與
中國存托憑證發(fā)行機制相關的風險,包括存托憑證持有人與境外基礎證券發(fā)行人的股東在
法律地位、享有權利等方面存在差異可能引發(fā)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在分紅派息、行使
表決權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發(fā)的風險;存托協(xié)議自動約束存托憑證持有人的風險;因
多地上市造成存托憑證價格差異以及波動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權益被攤薄的風險;存
托憑證退市的風險;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礎證券發(fā)行人,在持續(xù)信息披露監(jiān)管方面與境內可
能存在差異的風險;境內外法律制度、監(jiān)管環(huán)境差異可能導致的其他風險。
基金的過往業(yè)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yè)績并不構成對
本基金表現的保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
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鸸芾砣颂嵝淹顿Y人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
則,在投資人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
自行承擔。投資有風險,投資人在投資本基金前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基金合
同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本招募說明書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25年04月07日,有關財務數據和凈值表現截止日
為2024年12月31日(未經審計)。
目錄
第一部分緒言
第二部分釋義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與基金合同的生效
第七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資
第九部分基金的業(yè)績
第十部分基金的財產
第十一部分基金資產的估值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費用與稅收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十六部分側袋機制
第十七部分風險揭示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終止與清算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內容摘要
第二十一部分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應披露事項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及查閱方式
第二十四部分備查文件
第一部分緒言
本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
資基金銷售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
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流動性規(guī)定》)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以及《鵬華弘華
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約定編寫。
本招募說明書闡述了鵬華弘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或
“基金”)的投資目標、策略、風險、費率等與投資人投資決策有關的必要事項,投資人
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招募說明書。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
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本基金是根據本招募說明書所載明的資料申請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沒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
或對本招募說明書作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并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鸷贤羌s定基
金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鹜顿Y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
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
認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鹜顿Y
人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釋義
在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鵬華弘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鵬華弘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
對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5、托管協(xié)議: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簽訂之《鵬華弘華靈活配置混合型
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xié)議》及對該托管協(xié)議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6、招募說明書:指《鵬華弘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
7、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指《鵬華弘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fā)售公
告》
8、法律法規(guī):指中國現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司法解
釋、行政規(guī)章以及其他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決定、決議、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
會議通過,并經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
訂,自2013年6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
做出的修訂
10、《銷售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20年8月28日頒布、同年10月1日實施的《公
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1、《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9年7月26日頒布、同年9月1日實施
的,并經2020年3月20日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修改部分證券期貨規(guī)章的決定》修正的《公
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2、《運作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4年7月7日頒布、同年8月8日實施的《公開
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3、《流動性規(guī)定》: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7年8月31日頒布、同年10月1日實施的
《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4、中國證監(jiān)會:指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15、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指中國人民銀行和/或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
16、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的法律
主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7、個人投資者: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18、機構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登記
并存續(xù)或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設立并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事業(yè)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
19、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及
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投資于在中國境內依法募集的證券投資基金的中國境外的機構投資
者
20、投資人: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
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的合稱
21、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合法取得基金份額的投資人
22、基金銷售業(yè)務:指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宣傳推介基金,發(fā)售基金份額,辦理基
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轉換、非交易過戶、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yè)務
23、銷售機構:指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銷售辦法》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
其他條件,取得基金銷售業(yè)務資格并與基金管理人簽訂了基金銷售服務代理協(xié)議,代為辦
理基金銷售業(yè)務的機構
24、登記業(yè)務:指基金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結算業(yè)務,具體內容包括投資人基
金賬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額登記、基金銷售業(yè)務的確認、清算和結算、代理發(fā)放紅
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辦理非交易過戶等
25、登記機構:指辦理登記業(yè)務的機構?;鸬牡怯洐C構為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
接受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為辦理登記業(yè)務的機構
26、基金賬戶:指登記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額余額及其變動情況的賬戶
27、基金交易賬戶:指銷售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投資人通過該銷售機構辦理認
購、申購、贖回、轉換及轉托管等業(yè)務而引起的基金份額變動及結余情況的賬戶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達到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國證監(jiān)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完畢,并獲得中國證監(jiān)會書面確認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現后,基金財產清算完
畢,清算結果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至發(fā)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間,最長不得超過
3個月
31、存續(xù)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銷售機構在規(guī)定時間受理投資人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申請的開放日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35、開放日:指為投資人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的工作日
36、開放時間:指開放日基金接受申購、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間段
37、《業(yè)務規(guī)則》:指《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yè)務規(guī)則》,是規(guī)范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登記方面的業(yè)務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資人共同遵
守
38、認購:指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人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39、申購: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申請購買基
金份額的行為
40、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guī)定的條件
要求將基金份額兌換為現金的行為
41、基金轉換: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時有效公告規(guī)定的
條件,申請將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42、轉托管: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銷售機構之間實施的變更所持基金份
額銷售機構的操作
43、銷售服務費:指本基金用于持續(xù)銷售和服務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費用,該筆費用從
基金財產中計提,屬于基金的營運費用
44、基金份額分類:本基金根據銷售服務費及申購費、贖回費收取方式的不同,將基
金份額分為不同的類別。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稱為A類基
金份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按0.50%年費率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稱為C類基金
份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按0.20%年費率計提銷售服務費,并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份
額,稱為E類基金份額。三類基金份額分設不同的基金代碼,并分別公布基金份額凈值
45、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指投資人通過有關銷售機構提出申請,約定每期申購日、扣
款金額及扣款方式,由銷售機構于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資人指定銀行賬戶內自動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46、巨額贖回:指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基金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
轉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總數后的余
額)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
47、元:指人民幣元
48、流動性受限資產:指由于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法以合理價
格予以變現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與銀行定期存款(含
協(xié)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開發(fā)行股票、
資產支持證券、因發(fā)行人債務違約無法進行轉讓或交易的債券等
49、擺動定價機制:指當開放式基金遭遇大額申購贖回時,通過調整基金份額凈值的
方式,將基金調整投資組合的市場沖擊成本分配給實際申購、贖回的投資者,從而減少對
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響,確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銀行存款利
息、已實現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財產帶來的成本和費用的節(jié)約
51、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申購款及
其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52、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53、基金份額凈值:指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基金份額總數
54、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
份額凈值的過程
55、指定媒介:指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報刊及指定互聯網網
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托管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等媒介
56、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指《鵬華弘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
要》及其更新
57、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
58、側袋機制:指將基金投資組合中的特定資產從原有賬戶分離至一個專門賬戶進行
處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離并化解風險,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屬于流動性風險管
理工具。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原有賬戶稱為主袋賬戶,專門賬戶稱為側袋賬戶
59、特定資產:包括:(一)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
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二)按攤余成本計量且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仍導致資產價值
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三)其他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1、名稱: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華三路168號深圳國際商會中心43層
3、設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4、法定代表人:張納沙
5、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華三路168號深圳國際商會中心43層
6、電話:(0755)82021233傳真:(0755)82021155
7、聯系人:龍毅
8、注冊資本:人民幣1.5億元
9、股權結構:
出資人名稱 出資額(萬元) 出資比例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 50%
意大利歐利盛資本資產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CapitalSGRS.p.A.) 7,350 49%
深圳市北融信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 150 1%
總計 15,000 100%
(二)主要人員情況
1、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成員
張納沙女士,董事長,碩士。國籍:中國。歷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
會黨委委員、副主任,深圳市龍華區(qū)委常委、區(qū)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區(qū)長等職務?,F
任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自2024年4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長。
鄧召明先生,董事,經濟學博士,講師,國籍:中國。歷任北京理工大學管理與經濟學
院講師,中國兵器工業(yè)總公司主任科員,中國證監(jiān)會處長,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
裁,現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總裁。自2012年12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杜海江先生,董事,大學本科,國籍:中國。歷任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蕭然東路
證券營業(yè)部電子商務部經理、杭州保俶路證券營業(yè)部總經理助理、浙江營銷中心總經理、
浙江管理總部總經理、杭州分公司總經理、浙江分公司總經理、公司總裁助理等職務?,F
任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財富管理與機構事業(yè)部總裁。自2019年8月開始擔任鵬
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周中國先生,董事,會計學碩士,高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國籍:中國。歷任深圳華
為技術有限公司定價中心經理助理,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財務總部業(yè)務經理、深圳
金地證券服務部財務經理、資金財務總部高級經理、資金財務總部總經理助理、資金財務
總部副總經理、人力資源總部副總經理、人力資源總部總經理等職務?,F任國信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資金財務總部總經理。自2012年12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Massimo Mazzini先生,董事,經濟和商學學士,國籍:意大利。曾任職于安達信
(Arthur Andersen),從事風險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歷任CA AIPG SGR投資總監(jiān)、CAAM</p>AI SGR及CA AIPG SGR首席執(zhí)行官和投資總監(jiān)、東方匯理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AAM</p>SGR)投資副總監(jiān)、農業(yè)信貸另類投資集團(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國際執(zhí)行委員會委員、意大利歐利盛資本資產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投資方案部投資總監(jiān)、Epsilon資產管理股份公司(Epsilon SGR)首席執(zhí)行
官、歐利盛資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盧森堡)首席執(zhí)行官兼總經理、
Pramerica SGR S.p.A.首席執(zhí)行官。現任意大利歐利盛資本資產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市場及業(yè)務發(fā)展總監(jiān)。自2010年11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Sandro Vesprini先生,董事,工商管理學士,國籍:意大利。曾任職于米蘭軍醫(yī)院出
納部、稅務師事務所、菲亞特汽車發(fā)動機和變速器平臺管控管理團隊、圣保羅IMI資產管
理SGR企業(yè)經管部、圣保羅財富管理企業(yè)管控部。歷任歐利盛資本資產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財務管理和投資經理、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jiān)事?,F
任歐利盛資本資產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財務負責人。自2022年
3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張元先生,獨立董事,大學本科,國籍:中國。歷任新疆軍區(qū)干事、秘書、編輯,甘肅
省委研究室干事、副處長、處長、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研究室主任,中國銀監(jiān)會
政策法規(guī)部(研究局)主任(局長)等職務;2005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央國債登
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黨委書記;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央國債登記
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監(jiān)事長兼黨委副書記。自2012年12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高臻女士,獨立董事,工商管理碩士,國籍:中國。曾任中國進出口銀行副處長,負責
貸款管理和運營,項目涉及制造業(yè)、能源、電信、跨國并購;2007年加入曼達林投資顧問
有限公司,現任曼達林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執(zhí)行合伙人。自2012年12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蔣毅剛先生,獨立董事,碩士,國籍:中國。歷任深圳大學法學院講師、廣東君誠律師
事務所主任、上海市錦天城(深圳)律師事務所第一屆管理委員會主任,現任上海市錦天
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上海市錦天城(深圳)律師事務所第四屆管理委員會主任。自
2021年4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監(jiān)事會成員
黃俞先生,監(jiān)事會主席,管理學碩士,國籍:中國。歷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北融信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同方康泰產業(yè)集團有限公司主席兼執(zhí)行董事,深
圳市華融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華控賽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同方股份有限
公司副董事長、總裁?,F任深圳市奧融信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執(zhí)行董事,深圳市華融泰置業(yè)
有限公司董事長,國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方康泰產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執(zhí)行董事、行
政總裁。自2013年11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jiān)事會主席。
陳冰女士,監(jiān)事,管理學學士,國籍:中國。歷任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財務部會
計、上海營業(yè)部財務科副科長、資金財務部財務科副經理、資金財務部資金科經理、資金
財務部主任會計師兼科經理、資金財務部總經理助理、資金財務總部副總經理、融資融券
部總經理、證券金融事業(yè)部總裁等職務。現任國信證券總裁助理、資金運營部總經理。自
2015年6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jiān)事。
Lorenzo Petracca先生,監(jiān)事,經濟學學士,國籍:意大利。曾任職于意大利惠普公司
(Hewlett Packard Italy)會計部,歷任意大利商業(yè)銀行(Banca Commerciale
Italiana)財務分析師,意大利聯合商業(yè)銀行(Banca Intesa)私人銀行部業(yè)務總監(jiān),聯
合圣保羅私人銀行(Intesa Sanpaolo Private Banking)首席財務官,聯合圣保羅銀行集團
信托公司(SIREF Fiduciaria)總經理、常務董事,Assofiduciaria執(zhí)行委員會成員?,F
任意大利歐利盛資本資產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首席運營官。自
2022年3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jiān)事。
寧江先生,職工監(jiān)事,工商管理碩士,國籍:中國。歷任美世(中國)有限公司大連辦
事處顧問;2009年10月加盟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總裁辦公室招聘培訓主管、總
經理助理、副總經理,人力資源部副總經理、總經理,現任總裁助理兼人力資源部總經
理。自2022年9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jiān)事。
郝文高先生,職工監(jiān)事,大專學歷,國籍:中國。歷任深圳奧尊電腦有限公司證券基金
事業(yè)部副經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務部總監(jiān);2011年7月加盟鵬華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現任首席運營保障官兼登記結算部總經理。自2015年9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監(jiān)事。
左彬先生,職工監(jiān)事,法學碩士,國籍:中國。曾任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
司法律事務部律師;2016年4月加盟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監(jiān)察稽核部高級合規(guī)
經理、高級合規(guī)官、總經理助理、首席合規(guī)專家、副總經理,現任監(jiān)察稽核部總經理。自
2019年9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jiān)事。
3、高級管理人員情況
鄧召明先生,董事、總裁,經濟學博士,講師,國籍:中國。歷任北京理工大學管理與
經濟學院講師,中國兵器工業(yè)總公司主任科員,中國證監(jiān)會處長,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總裁,現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總裁。自2012年12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
高鵬先生,副總裁,經濟學碩士,國籍:中國。歷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jiān)察法律部
監(jiān)察稽核經理,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jiān)察稽核部副總經理、監(jiān)察稽核部總經理、職工監(jiān)
事、督察長,自2014年12月起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裁,現兼任首席信息官。
高永杰先生,督察長,法學碩士,國籍:中國。歷任中共中央辦公廳秘書局干部,中國
證監(jiān)會辦公廳新聞處干部、秘書處副處級秘書、發(fā)行監(jiān)管部副處長、人事教育部副處長、
處長,自2015年2月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
韓亞慶先生,副總裁,經濟學碩士,國籍:中國。歷任國家開發(fā)銀行資金局主任科員,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投資部副調研員,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經理、
固定收益部總監(jiān),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總部總經理。自2017年3月起擔任鵬華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裁、固定收益投資總監(jiān)。
梁浩先生,副總裁,經濟學博士,國籍:中國。曾任職于信息產業(yè)部電信研究院,從事
產業(yè)政策研究工作;歷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員、基金經理助理、研究部總經理、
董事總經理(MD)、資產配置與基金投資部總經理,自2021年1月起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總裁,兼任基金經理,自2024年4月起兼任國際業(yè)務部總經理。
李偉先生,副總裁,理學碩士。國籍:中國。歷任中國建設銀行河南省分行國際業(yè)務部
科員、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新疆前海聯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
自2021年7月起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裁。
劉嵚先生,副總裁,管理學碩士,國籍:中國。歷任畢馬威(中國)管理顧問公司咨詢
顧問,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總經理,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場發(fā)展部總
經理、北京分公司總經理、總裁助理、職工監(jiān)事,自2022年9月起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副總裁,現兼任首席市場官、機構理財部總經理。
4、本基金基金經理
劉方正先生,國籍中國,理學碩士,15年證券從業(yè)經驗。2010年6月加盟鵬華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從事債券研究工作,歷任固定收益部高級研究員、基金經理助理,現任穩(wěn)定收
益投資部副總經理/基金經理。2015年03月至2017年01月擔任鵬華弘利混合基金經理,
2015年03月至2015年08月擔任鵬華行業(yè)成長基金經理,2015年04月至2017年01月擔
任鵬華弘潤混合基金經理,2015年05月擔任鵬華弘華混合基金經理,2015年05月擔任鵬
華弘和混合基金經理,2015年05月至2017年01月擔任鵬華弘益混合基金經理,2015年
06月至2017年01月擔任鵬華弘鑫混合基金經理,2015年08月擔任鵬華前海萬科REITs
基金經理,2015年08月至2017年01月擔任鵬華弘泰混合基金經理,2016年03月至
2018年05月擔任鵬華弘銳混合基金經理,2016年03月至2022年12月擔任鵬華弘信混合
基金經理,2016年03月至2017年05月擔任鵬華弘實混合基金經理,2016年08月至
2023年12月擔任鵬華弘達混合基金經理,2016年08月至2017年12月擔任鵬華弘嘉混合
基金經理,2016年09月至2022年08月擔任鵬華弘惠混合基金經理,2016年11月至
2018年01月擔任鵬華興裕定開混合基金經理,2016年11月至2024年11月擔任鵬華興泰
定期開放混合基金經理,2016年12月至2024年04月擔任鵬華興悅定期開放混合基金經
理,2017年09月至2018年08月擔任鵬華興益定期開放混合基金經理,2018年05月擔任
鵬華睿投混合基金經理,2023年02月至2024年02月擔任鵬華永瑞一年封閉式債券基金
經理,2023年09月至2024年11月擔任鵬華弘實混合基金經理,2024年07月擔任鵬華金
城混合基金經理,2024年09月擔任鵬華弘潤混合基金經理,2024年10月擔任鵬華豐盛債
券基金經理,劉方正具備基金從業(yè)資格。
本基金基金經理管理的其他基金情況:
2015年03月至2017年01月擔任鵬華弘利混合基金經理
2015年03月至2015年08月擔任鵬華行業(yè)成長基金經理
2015年04月至2017年01月擔任鵬華弘潤混合基金經理
2015年05月擔任鵬華弘和混合基金經理
2015年05月至2017年01月擔任鵬華弘益混合基金經理
2015年06月至2017年01月擔任鵬華弘鑫混合基金經理
2015年08月擔任鵬華前海萬科REITs基金經理
2015年08月至2017年01月擔任鵬華弘泰混合基金經理
2016年03月至2018年05月擔任鵬華弘銳混合基金經理
2016年03月至2022年12月擔任鵬華弘信混合基金經理
2016年03月至2017年05月擔任鵬華弘實混合基金經理
2016年08月至2023年12月擔任鵬華弘達混合基金經理
2016年08月至2017年12月擔任鵬華弘嘉混合基金經理
2016年09月至2022年08月擔任鵬華弘惠混合基金經理
2016年11月至2018年01月擔任鵬華興裕定開混合基金經理
2016年11月至2024年11月擔任鵬華興泰定期開放混合基金經理
2016年12月至2024年04月擔任鵬華興悅定期開放混合基金經理
2017年09月至2018年08月擔任鵬華興益定期開放混合基金經理
2018年05月擔任鵬華睿投混合基金經理
2023年02月至2024年02月擔任鵬華永瑞一年封閉式債券基金經理
2023年09月至2024年11月擔任鵬華弘實混合基金經理
2024年07月擔任鵬華金城混合基金經理
2024年09月擔任鵬華弘潤混合基金經理
2024年10月擔任鵬華豐盛債券基金經理
寇斌權先生,國籍中國,物理學博士,7年證券從業(yè)經驗。2018年7月加盟鵬華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歷任量化及衍生品投資部大數據分析研究助理、量化研究員、高級量化研究
員、資深量化研究員,現擔任指數與量化投資部基金經理。2023年06月擔任鵬華弘華混
合基金經理,2023年09月擔任鵬華弘達混合基金經理,2023年09月擔任鵬華弘實混合基
金經理,2023年12月擔任1000ETF增強基金經理,2023年12月擔任鵬華暢享債券基金經
理,2024年08月擔任鵬華上證科創(chuàng)板50成份增強策略ETF發(fā)起式聯接基金經理,2025年
04月擔任鵬華中證800自由現金流ETF基金經理,寇斌權具備基金從業(yè)資格。
本基金基金經理管理的其他基金情況:
2023年09月擔任鵬華弘達混合基金經理
2023年09月擔任鵬華弘實混合基金經理
2023年12月擔任1000ETF增強基金經理
2023年12月擔任鵬華暢享債券基金經理
2024年08月擔任鵬華上證科創(chuàng)板50成份增強策略ETF發(fā)起式聯接基金經理
2025年04月擔任鵬華中證800自由現金流ETF基金經理
本基金歷任的基金經理:
2015年07月至2017年03月李韻怡
5、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情況
鄧召明先生,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總裁。
高鵬先生,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裁,現兼任首席信息官。
韓亞慶先生,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裁、固定收益投資總監(jiān)。
梁浩先生,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裁、基金經理,現兼任國際業(yè)務部總經理。
閆思倩女士,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權益投資三部總經理、投資總監(jiān)、基金經理。
鄭科先生,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資產配置官,現兼任資產配置與基金投資部總經
理、基金經理。
6、上述人員之間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基金份額的發(fā)售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7、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按照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
為;
12、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職責。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諾
1、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違反《證券法》、《基金法》、《銷售辦法》、《運作辦
法》、《信息披露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并承諾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違法行為的發(fā)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為:
(1)將基金管理人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法律法規(gu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3、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yè)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國家有關法律
法規(guī)及行業(yè)規(guī)范,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從事以下活動:
(1)越權或違規(guī)經營;
(2)違反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或托管協(xié)議;
(3)故意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基金合同其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4)在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的資料中弄虛作假;
(5)拒絕、干擾、阻撓或嚴重影響中國證監(jiān)會依法監(jiān)管;
(6)玩忽職守、濫用職權;
(7)泄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yè)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
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8)除按本基金管理人制度進行基金運作投資外,直接或間接進行其他股票投資;
(9)協(xié)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為其他組織或個人進行證券交易;
(10)違反證券交易所業(yè)務規(guī)則,利用對敲、倒倉等非法手段操縱市場價格,擾亂市
場秩序;
(11)貶損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開信息披露和廣告中故意含有虛假、誤導、欺詐成份;
(13)以不正當手段謀求業(yè)務發(fā)展;
(14)有悖社會公德,損害證券投資基金人員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的行為。
4、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謀取最
大利益;
(2)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謀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yè)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
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4)不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動。
五、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控制的原則
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則:
(1)健全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包括公司的各項業(yè)務、各個部門或機構和各級人員,
并涵蓋到決策、執(zhí)行、監(jiān)督、反饋等各個環(huán)節(jié);
(2)有效性原則:通過科學的內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內控程序,維護內控制度
的有效執(zhí)行;
(3)獨立性原則:公司各機構、部門和崗位職責應當保持相對獨立,公司基金資產、
自有資產、其他資產的運作應當分離;
(4)相互制約原則:公司內部部門和崗位的設置應當權責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則:公司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2、制訂內部控制制度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合法合規(guī)性原則:基金管理人內控制度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各項規(guī)
定;
(2)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應當涵蓋基金管理人經營管理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得留有
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審慎性原則:制定內部控制制度應當以審慎經營、防范和化解風險為出發(fā)點;
(4)適時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應當隨著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調整和基金管理人經
營戰(zhàn)略、經營方針、經營理念等內外部環(huán)境的變化進行及時的修改或完善。
3、內部控制體系
(1)董事會下設合規(guī)與風險控制委員會,主要負責制定基金管理人風險控制戰(zhàn)略和控
制政策、協(xié)調突發(fā)重大風險等事項;
(2)公司督察長負責對基金管理人各業(yè)務環(huán)節(jié)合法合規(guī)運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組織、指
導基金管理人內部監(jiān)察稽核工作,并可向董事會和中國證監(jiān)會直接報告;
(3)公司經營管理層、督察長、監(jiān)察稽核部、公司各部門總經理定期召開會議對各類
風險予以充分的評估和防范,對業(yè)務過程中潛在和存在的風險進行通報、討論,并及時采
取防范和控制措施;
(4)監(jiān)察稽核部負責對業(yè)務的合法合規(guī)性進行審查,并強化內部檢查制度,通過定期
或不定期檢查內部控制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促使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活動的規(guī)范運行;
(5)風控管理部對基金全生命周期投資管理進行監(jiān)控,針對投資標的、基金及基金管
理人整體層面進行多維度風險分析;
(6)業(yè)務部門:對本部門業(yè)務范圍內的業(yè)務風險負有管控和及時報告的義務;
(7)員工:依照公司“全面風險管理、全員風險控制”的理念,公司每個員工均負有一
線風險控制職責,負責把公司的風險控制理念和措施落實到每一個業(yè)務環(huán)節(jié)當中,并負有
把業(yè)務過程中發(fā)現的風險隱患或風險問題及時進行報告、反饋的義務。
4、內部控制措施
(1)公司通過不斷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充分發(fā)揮獨立董事和監(jiān)事會的監(jiān)督職能,力爭
從源頭上杜絕不正當關聯交易、利益輸送和內部人控制現象的發(fā)生,保護投資人利益和公
司合法權益;
(2)管理層牢固樹立了內控優(yōu)先的風險管理理念,并著力培養(yǎng)全體員工的風險防范意
識,營造濃厚的風險管理文化氛圍,保證全體員工及時了解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規(guī)章制
度,使風險意識貫穿到公司各個部門、各個崗位和各個環(huán)節(jié);
(3)公司依據自身經營特點建立了包括崗位自控、相關部門和崗位之間相互監(jiān)督制
衡、督察長和監(jiān)察稽核部監(jiān)督的、權責統(tǒng)一、嚴密有效的三道內控防線;
(4)建立并不斷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及內部控制制度:自成立來,公司不斷完善內控組
織架構、控制程序、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職責,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通過不斷地對內部
控制制度進行修訂和更新,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不斷走向完善;
(5)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業(yè)務規(guī)章:公司建立了包括投資管理制度、基金會計制
度、信息披露制度、監(jiān)察稽核制度、信息技術管理制度、公司財務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以
及包括崗位設置、崗位職責、操作流程手冊在內的業(yè)務流程、規(guī)章等,從基本管理制度和
業(yè)務流程上進行風險控制;
(6)建立了崗位分離、相互制衡的內控機制:公司在崗位設置上采取了嚴格的分離制
度,實現了基金投資與交易、交易與清算、公司會計與基金會計等業(yè)務崗位的分離制度,
形成了不同崗位之間的相互制衡機制,從崗位設置上減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風險;
(7)建立健全了崗位責任制:公司通過健全崗位責任制使每位員工都能明確自己的崗
位職責和風險管理責任;
(8)構建風險管理系統(tǒng):公司通過建立風險評估、預警、報告、控制以及監(jiān)督程序,
并經過適當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實時對風險進行評估、預警、監(jiān)督,從而識別、評估和預
警與公司管理及基金運作有關的風險,通過明晰的報告渠道,對風險問題進行層層監(jiān)督、
管理、控制,使部門和管理層即時把握風險狀況并及時、快速作出風險控制決策;
(9)建立自動化監(jiān)督控制系統(tǒng):公司啟用了恒生交易系統(tǒng)以及自行開發(fā)的投資指標監(jiān)
控系統(tǒng)等計算機輔助控制系統(tǒng),對投資比例限制、“禁止買入股票名單”、交叉交易等方面
進行電子化控制,有效地防止了運作風險和操守風險;
(10)不斷強化投資紀律,嚴格實施股票庫制度:公司不斷強化投資紀律,加強集體
決策機制,各基金的行業(yè)配置比例、基金經理個股授權、基準倉位等由投資決策委員會決
定。同時,公司建立了嚴格的股票庫制度、禁止和限制投資股票制度,并由研究小組負責
維護,所有股票投資必須完全從股票庫中選擇。公司還建立了契約風險評估制度,定期對
各基金遵守基金合同的情況進行評估,防范契約風險。
5、基金管理人關于內部合規(guī)控制書的聲明
(1)基金管理人確知建立、實施和維持內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的責
任;
(2)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上關于內部控制的披露真實、準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諾根據市場變化和公司發(fā)展不斷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和內部控制制
度。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況
(一)基本情況
名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建設銀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qū)金融大街2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鬧市口大街1號院1號樓
法定代表人:張金良
成立時間:2004年09月17日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貳仟伍佰億壹仟零玖拾柒萬柒仟肆佰捌拾陸元整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基字[1998]12號
聯系人:王小飛
聯系電話:(021)6063 7103
(二)主要人員情況
中國建設銀行總行設資產托管業(yè)務部,下設綜合處、基金業(yè)務處、證券保險業(yè)務處、
理財信托業(yè)務處、全球業(yè)務處、養(yǎng)老金業(yè)務處、新興業(yè)務處、客戶服務與業(yè)務協(xié)同處、運
營管理處、跨境與外包管理處、托管應用系統(tǒng)支持處、內控合規(guī)處等12個職能處室,在北
京、上海、合肥設有托管運營中心,共有員工30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連續(xù)聘請外
部會計師事務所對托管業(yè)務進行內部控制審計,并已經成為常規(guī)化的內控工作手段。
(三)基金托管業(yè)務經營情況
作為國內首批開辦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yè)務的商業(yè)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一直秉持“以客
戶為中心”的經營理念,不斷加強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嚴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項職責,切
實維護資產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為資產委托人提供高質量的托管服務。經過多年穩(wěn)步發(fā)
展,中國建設銀行托管資產規(guī)模不斷擴大,托管業(yè)務品種不斷增加,已形成包括證券投資
基金、社?;?、保險資金、基本養(yǎng)老個人賬戶、(R)QFII、(R)QDII、企業(yè)年金、存托業(yè)
務等產品在內的托管業(yè)務體系,是目前國內托管業(yè)務品種最齊全的商業(yè)銀行之一。截至
2024年三季度末,中國建設銀行已托管1387只證券投資基金。中國建設銀行專業(yè)高效的
托管服務能力和業(yè)務水平,贏得了業(yè)內的高度認同。中國建設銀行多次被《全球托管
人》、《財資》、《環(huán)球金融》雜志及《中國基金報》評選為“最佳托管銀行”、連續(xù)多
年榮獲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債)“優(yōu)秀資產托管機構”、銀行間市場清算
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清所)“優(yōu)秀托管銀行”獎項、并先后榮獲《亞洲銀行家》頒發(fā)的
2017年度“最佳托管系統(tǒng)實施獎”、2019年度“中國年度托管業(yè)務科技實施獎”、2021
年度“中國最佳數字化資產托管銀行”、以及2020及2022年度“中國年度托管銀行(大
型銀行)”獎項。2022年度,榮獲《環(huán)球金融》“中國最佳次托管銀行”,并作為唯一
中資銀行獲得《財資》“中國最佳QFI托管銀行”獎項。2023年度,榮獲中國基金報“公
募基金25年最佳基金托管銀行”獎項。
二、基金托管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一)內部控制目標
作為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托管業(yè)務的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監(jiān)管規(guī)
章和本行內有關管理規(guī)定,守法經營、規(guī)范運作、嚴格檢查,確保業(yè)務的穩(wěn)健運行,保證
基金財產的安全完整,確保有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
合法權益。
(二)內部控制組織結構
中國建設銀行設有風險內控管理委員會,負責全行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工作,對托管
業(yè)務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指導。資產托管業(yè)務部配備了專職內控合規(guī)人員負
責托管業(yè)務的內控合規(guī)工作,具有獨立行使內控合規(guī)工作職權和能力。
(三)內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資產托管業(yè)務部具備系統(tǒng)、完善的制度控制體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崗位
職責、業(yè)務操作流程,可以保證托管業(yè)務的規(guī)范操作和順利進行;業(yè)務人員具備從業(yè)資
格;業(yè)務管理嚴格實行復核、審核、檢查制度,授權工作實行集中控制,業(yè)務印章按規(guī)程
保管、存放、使用,賬戶資料嚴格保管,制約機制嚴格有效;業(yè)務操作區(qū)專門設置,封閉
管理,實施音像監(jiān)控;業(yè)務信息由專職信息披露人負責,防止泄密;業(yè)務實現自動化操
作,防止人為事故的發(fā)生,技術系統(tǒng)完整、獨立。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jiān)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監(jiān)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約定,監(jiān)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資運作。利用
自行開發(fā)的“新一代托管應用監(jiān)督子系統(tǒng)”,嚴格按照現行法律法規(guī)以及基金合同規(guī)定,
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的投資比例、投資范圍、投資組合等情況進行監(jiān)督。在日常為基金
投資運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務環(huán)節(jié)中,對基金管理人發(fā)送的投資指令、基金管理
人對各基金費用的提取與開支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
(二)監(jiān)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時通過新一代托管應用監(jiān)督子系統(tǒng),對各基金投資運作比例控制等情況
進行監(jiān)控,如發(fā)現投資異常情況,向基金管理人進行風險提示,與基金管理人進行情況核
實,督促其糾正,如有重大異常事項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劃款指令后,對指令要素等內容進行核查。
3.通過技術或非技術手段發(fā)現基金涉嫌違規(guī)交易,電話或書面要求基金管理人進行解
釋或舉證,如有必要將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1)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1)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柜臺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華三路168號深圳國際商會中心43層
聯系電話:0755-82021233
傳真:0755-82021155
聯系人:龍毅
2)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金融大街甲9號金融街中心南樓502房
聯系電話:010-88082426
傳真:010-88082018
聯系人:張圓圓
3)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花園石橋路33號花旗集團大廈801B室
聯系電話:021-68876878
傳真:021-68876821
聯系人:李化怡
4)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
辦公地址:武漢市江漢區(qū)建設大道568號新世界國貿大廈2座709室
聯系電話:027-85557881
傳真:027-85557973
聯系人:祁明兵
5)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珠江新城華夏路10號富力中心24樓07單元
聯系電話:020-38927993
傳真:020-38927990
聯系人:周櫻
(2)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直銷渠道
網址:www.phfund.com.cn
2、其他銷售機構
具體名單詳見基金管理人官方網站。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根據實情,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銷售本基
金或變更上述銷售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二、登記機構
名稱: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華三路168號深圳國際商會中心43層
法定代表人:張納沙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華三路168號深圳國際商會中心43層
聯系電話:(0755)82021877
傳真:(0755)82021165
負責人:范偉強
三、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廣東嘉得信律師事務所
住所:深圳市羅湖區(qū)筍崗東路中民時代廣場A座201
法定代表人:閔齊雙
辦公室地址:深圳市羅湖區(qū)筍崗東路中民時代廣場A座201
聯系電話:(0755)33391280
傳真:0755-33033086
聯系人:閔齊雙
經辦律師:閔齊雙、鮑澤飛
四、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延安東路222號外灘中心30樓
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付建超
辦公室地址:上海市延安東路222號外灘中心30樓
聯系電話:021-6141 8888
傳真:021-6335 0003
聯系人:江麗雅
經辦會計師:江麗雅、林婷婷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與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的募集與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經
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募集期間有效認購份額1,899,765,569.90份,利息結轉份額0份,合
計1,899,765,569.90份,募集戶數為1,278戶。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15年5月25日正式生效。
(二)募集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
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三)基金運作方式和類型
契約型開放式,混合型基金
(四)基金的存續(xù)期間
不定期
(五)基金存續(xù)期內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產規(guī)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xù)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
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xù)60個工作日出
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終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程序進行
清算,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時,從其規(guī)定。
第七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一、申購和贖回場所
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將通過銷售機構進行。具體的銷售網點將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說
明書或其他相關公告中列明?;鸸芾砣丝筛鶕闆r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并在基金管理
人網站公示?;鹜顿Y者應當在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yè)務的營業(yè)場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
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銷售機構開通電話、傳真或網上等交易方式,投資人可以通
過上述方式進行申購與贖回,具體辦法由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銷售機構另行公告。
二、申購和贖回的開放日及時間
1、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
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要求或
本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
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購、贖回開始日及業(yè)務辦理時間
本基金于2015年5月27日起每個開放日開放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
業(yè)務。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或者贖回或
者轉換。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申請且登記機構
確認接受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為下一開放日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三、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為
基準進行計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guī)定的時間以內撤銷;
4、贖回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即按照投資人認購、申購的先后次序進行順序贖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鸸芾砣吮仨氃谛?
規(guī)則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購與贖回的程序
1、申購和贖回的申請方式
投資人必須根據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程序,在開放日的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內提出申購或贖
回的申請。
2、申購和贖回的款項支付
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必須全額交付申購款項,投資人交付申購款項,申購成立;
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基金份額時,申購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遞交贖回申請,贖回成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贖回時,贖回生
效。
投資人贖回申請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將在T+7日(包括該日)內支付贖回款項。在
發(fā)生巨額贖回時,款項的支付辦法參照本基金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3、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以交易時間結束前受理有效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當天作為申購或贖回申請
日(T日),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內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T
日提交的有效申請,投資人可在T+2日后(包括該日)到銷售網點柜臺或以銷售機構規(guī)定
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若申購不成功,則申購款項退還給投資人。
基金銷售機構對申購、贖回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
實接收到申請。申購、贖回申請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申請的確認情
況,投資人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
五、申購和贖回的限制
1、本基金對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不設置最高申購金額限制。
2、投資人通過銷售機構申購本基金,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1元(含申購費)。通過基金
管理人直銷中心申購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購金額為100萬元,追加申購單筆最低金額為1
萬元,但根據法律法規(guī)或基金管理人的要求無法通過網上直銷渠道申購的不受前述限制。
各銷售機構可根據業(yè)務情況設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設定的上述單筆申購最低金額,如果銷
售機構業(yè)務規(guī)則規(guī)定的最低單筆申購金額高于1元人民幣,以銷售機構的規(guī)定為準。投資
者辦理相關業(yè)務時,請遵循銷售機構的具體業(yè)務規(guī)定。
3、投資人贖回本基金份額時,可申請將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額贖回,贖回時單
筆最低贖回基金份額為1份;賬戶最低余額為1份基金份額,若某筆贖回將導致投資人在
銷售機構托管的單只基金份額余額不足1份時,該筆贖回業(yè)務應包括賬戶內全部基金份
額,否則,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額將被強制贖回。
4、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管理人
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申購、暫停
基金申購等措施,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具體請參見相關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guī)定申購金額
和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購和贖回的價格、費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4位,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
入,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T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在當天收市后計
算,并在T+1日內公告。遇特殊情況,經中國證監(jiān)會同意,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
2、申購費率
本基金A類和C類基金份額在申購時收取申購費用,本基金E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
費用。
對于A類和C類基金份額,本基金對通過直銷柜臺申購的養(yǎng)老金客戶與除此之外的其
他投資人實施差別的申購費率。
養(yǎng)老金客戶指基本養(yǎng)老基金與依法成立的養(yǎng)老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
的補充養(yǎng)老基金等,包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社會保障基金、企業(yè)年
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如將來出現經養(yǎng)老基金監(jiān)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yǎng)老基金類型,基
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說明書更新時或發(fā)布臨時公告將其納入養(yǎng)老金客戶范圍。非養(yǎng)老金客戶
指除養(yǎng)老金客戶外的其他投資人。
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柜臺申購本基金A類和C類基金份額的養(yǎng)老金客戶適用下表特
定申購費率,其他投資人申購本基金A類和C類基金份額的適用下表一般申購費率:
A類、C類基金份額
申購金額M(元) 一般申購費率 特定申購費率
M<100萬 1.5% 0.6%
100萬≤ M 1.0% 0.3%
500萬≤ M 0.3% 0.06%
M≥1000萬 每筆1000元 每筆1000元
本基金A類和C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用應在投資人申購A類和C類基金份額時收取。
投資人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
申購費用由A類和C類基金份額的投資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各項費用。
3、申購份額的計算及余額的處理方式
(1)若投資者選擇申購本基金A類和C類基金份額,則基金的申購金額包括申購費用
和凈申購金額。其中:
當申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凈申購金額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申購當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
當申購費用適用固定金額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申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申購費用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申購當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
申購的有效份額單位為份,上述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如:某投資人(非養(yǎng)老金客戶)投資5萬元申購本基金A類或C類基金份額,對應
費率為1.5%,假設申購當日A類或C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0500元,則可得到的申購份額
為:
凈申購金額=50,000/(1+1.5%)=49,261.08元
申購費用=50,000-49,261.08=738.92元
申購份額=49,261.08/1.0500=46,915.31份
即:投資人投資5萬元申購本基金A類或C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A類或C類基
金份額凈值為1.0500元,則其可得到46,915.31份A類或C類基金份額。
(2)若投資者選擇申購本基金E類基金份額,則申購份額的計算公式為:
申購份額=申購金額/申購當日E類基金份額凈值
申購的有效份額單位為份,上述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如:某投資人投資10萬元申購本基金E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E類基金份額凈
值為1.0154元,則其可得到的申購份額計算如下:
申購份額=100,000/1.0154=98,483.36份
即:投資人投資10萬元申購本基金E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E類基金份額凈值為
1.0154元,則其可得到98,483.36份E類基金份額。
4、贖回費率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Y) 贖回費率
Y<7日 1.5%
7日≤Y 0.75%
30日≤Y<6個月 0.5%
Y≥6個月 0
贖回費用由贖回A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A類基
金份額時收取。對持續(xù)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xù)
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個月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總額的75%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xù)
持有期不少于3個月但少于6個月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總額的50%計入基金財產;對持
續(xù)持有期不少于6個月的投資人,將贖回費總額的25%計入基金財產。上述未納入基金財
產的贖回費用于支付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xù)費。
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Y) 贖回費率
Y<7日 1.5%
7日≤Y<30日 0.5%
Y≥30日 0
贖回費用由贖回C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C類基
金份額時收取。對C類基金份額持有人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
本基金E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Y) 贖回費率
Y<7日 1.5%
7日≤Y<30日 0.6%
Y≥30日 0
贖回費用由贖回E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E類基
金份額時收取。對E類基金份額持有人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
5、贖回金額的計算及處理方式
本基金的凈贖回金額為贖回總金額扣減贖回費用。其中,
贖回總金額=贖回份額×贖回當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
贖回費用=贖回總金額×贖回費率
凈贖回金額=贖回總金額-贖回費用
贖回金額單位為元,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由此產生的
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1)A類基金份額的贖回份額計算
例如:某投資人贖回本基金1萬份A類基金份額,持有時間為3個月,對應的贖回費
率為0.5%,假設贖回當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是1.0680元,則其可得到的贖回金額為:
贖回金額=10,000×1.0680=10,680.00元
贖回費用=10,680.00×0.5%=53.40元
凈贖回金額=10,680-53.40=10,626.60元
即:投資人贖回本基金1萬份A類基金份額,持有期限為3個月,假設贖回當日本基
金A類基金份額凈值是1.0680元,則其可得到的凈贖回金額為10,626.60元。
(2)C類基金份額的贖回份額計算
例如:某投資人贖回本基金1萬份C類基金份額,持有時間為20日,對應的贖回費率
為0.5%,假設贖回當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是1.0680元,則其可得到的贖回金額為:
贖回金額=10,000×1.0680=10,680.00元
贖回費用=10,680.00×0.5%=53.40元
凈贖回金額=10,680.00-53.40=10,626.60元
即:投資人贖回本基金1萬份C類基金份額,持有期限為20日,假設贖回當日本基
金C類基金份額凈值是1.0680元,則其可得到的凈贖回金額為10,626.60元。
(3)E類基金份額的贖回份額計算
例如:某投資人贖回本基金1萬份E類基金份額,持有時間為6日,對應的贖回費率
為1.5%,假設贖回當日E類基金份額凈值是1.0680元,則其可得到的贖回金額為:
贖回金額=10,000×1.0680=10,680.00元
贖回費用=10,680.00×1.50%=160.20元
凈贖回金額=10,680.00-160.20=10,519.80元
即:投資人贖回本基金1萬份E類基金份額,持有期限為6日,假設贖回當日本基金
該類份額凈值是1.0680元,則其可得到的凈贖回金額為10,519.80元。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應于新的費
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當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鸸?
值的公平性。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guī)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自律規(guī)則的規(guī)
定。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
基金促銷計劃,針對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網上交易、電話交易等)等進行基金交易的投資
人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jiān)管部門要求履行必
要手續(xù)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申購費率和基金贖回費率。
七、拒絕或暫停申購的情形
發(fā)生下列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拒絕或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收投資人的申
購申請。
3、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
值。
4、基金管理人認為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可能會影響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
益時。
5、基金資產規(guī)模過大,使基金管理人無法找到合適的投資品種,或其他可能對基金業(yè)
績產生負面影響,從而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申購申請有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比例
達到或者超過50%,或者變相規(guī)避50%集中度的情形時。
7、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
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
應當暫停接受基金申購申請。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fā)生上述第1、2、3、5、7、8項暫停申購情形時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申購的,基金
管理人應當根據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暫停申購公告。如果投資人的申購申請被全部
或部分拒絕的,被拒絕的申購款項將退還給投資人。在暫停申購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
人應及時恢復申購業(yè)務的辦理。
八、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
發(fā)生下列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贖回款項。
2、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收投資人的贖
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3、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
值。
4、連續(xù)兩個或兩個以上開放日發(fā)生巨額贖回。
5、基金管理人認為繼續(xù)接受贖回申請將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時,可暫
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申請。
6、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
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
應當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或暫停接受基金贖回申請。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fā)生上述情形時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基金管理人應在
當日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已確認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應足額支付;如暫時不能足額支
付,應將可支付部分按單個賬戶申請量占申請總量的比例分配給贖回申請人,未支付部分
可延期支付。若出現上述第4項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關條款處理?;鸱蓊~持有人
在申請贖回時可事先選擇將當日可能未獲受理部分予以撤銷。在暫停贖回的情況消除時,
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贖回業(yè)務的辦理并公告。
九、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1、巨額贖回的認定
若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內的基金份額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轉換中轉
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總數后的余額)超過
前一開放日的基金總份額的10%,即認為是發(fā)生了巨額贖回。
2、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全額贖回
或部分延期贖回。
(1)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時,按正常贖回
程序執(zhí)行。
(2)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為因支付投
資人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在
當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的前提下,可對其余贖回申請延期
辦理。對于當日的贖回申請,應當按單個賬戶贖回申請量占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確定當
日受理的贖回份額;對于未能贖回部分,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
消贖回。選擇延期贖回的,將自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繼續(xù)贖回,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選擇
取消贖回的,當日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
申請一并處理,無優(yōu)先權并以下一開放日的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
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如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人未能贖回部
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理。
(3)暫停贖回:連續(xù)2日以上(含本數)發(fā)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
可暫停接受基金的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但不得超過20
個工作日,并應當在指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4)若基金發(fā)生巨額贖回,在當日存在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
額10%以上的贖回申請(“大額贖回申請人”)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辦理贖回
申請。對其他贖回申請人(“小額贖回申請人”)和大額贖回申請人10%以內的贖回申請
在當日根據前述“(1)全額贖回”或“(2)部分延期贖回”的約定方式辦理,在仍可接
受贖回申請的范圍內對大額贖回申請人超過10%的贖回申請按比例確認。對當日未予確認
的贖回申請進行延期辦理。對于未能贖回部分,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
擇延期贖回或取消贖回。選擇取消贖回的,當日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選擇
延期贖回的,當日未獲受理的贖回申請將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處理,無優(yōu)先權并以
下一開放日的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如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提
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基金份額持有人未能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理。
3、巨額贖回的公告
當發(fā)生上述延期贖回并延期辦理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郵寄、傳真或者招募說明書
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在3個交易日內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說明有關處理方法,并在2日內在
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暫停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和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
1、發(fā)生上述暫停申購或贖回情況的,基金管理人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暫
停公告。
2、如發(fā)生暫停的時間為1日,基金管理人應于重新開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個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
3、如發(fā)生暫停的時間超過1日但少于2周(含2周),暫停結束,基金重新開放申購
或贖回時,基金管理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
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個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
4、如發(fā)生暫停的時間超過2周,暫停期間,基金管理人應每2周至少刊登暫停公告1
次。當連續(xù)暫停時間超過2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調整刊登公告的頻率。暫停結束,基
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時,基金管理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連續(xù)刊登基
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個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
十一、基金轉換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決定開辦本基金與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間的轉換業(yè)務,基金轉換可以收取一定的轉換費,相關規(guī)則由基金管
理人屆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本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與相
關機構。
十二、基金的非交易過戶
基金的非交易過戶是指基金登記機構受理繼承、捐贈和司法強制執(zhí)行等情形而產生的
非交易過戶以及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其它非交易過戶。無論在上述何種情況
下,接受劃轉的主體必須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投資人。
繼承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其合法的繼承人繼承;捐贈指基
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基金會或社會團體;司法強制執(zhí)
行是指司法機構依據生效司法文書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強制劃轉給其他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辦理非交易過戶必須提供基金登記機構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對于
符合條件的非交易過戶申請按基金登記機構的規(guī)定辦理,并按基金登記機構規(guī)定的標準收
費。
十三、基金的轉托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額在不同銷售機構之間的轉托管,基金銷售機構
可以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收取轉托管費。
十四、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基金管理人可以為投資人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具體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規(guī)定。
投資人在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可自行約定每期扣款金額,每期扣款金額必須不低于基
金管理人在相關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所規(guī)定的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最低申購金額。
十五、基金的凍結和解凍
基金登記機構只受理國家有權機關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額的凍結與解凍,以及登記機構
認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其他情況下的凍結與解凍。
十六、基金份額的轉讓
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且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額持有人通過中國證
監(jiān)會認可的交易場所或者交易方式進行份額轉讓的申請并由登記機構辦理基金份額的過戶
登記。基金管理人擬受理基金份額轉讓業(yè)務的,將提前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應根據基金
管理人公告的業(yè)務規(guī)則辦理基金份額轉讓業(yè)務。
十七、實施側袋機制期間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本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安排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
規(guī)定或相關公告。
十八、其他業(yè)務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
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形下辦理基金份額的質押業(yè)務或其他基金業(yè)務,基金管理人可制
定相應的業(yè)務規(guī)則,并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公告。
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資
一、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科學嚴謹的資產配置框架下,嚴選安全邊際較高的股票、債券等投資標的,
力爭實現絕對收益的目標。
二、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fā)行上市的股票(包
含中小板、創(chuàng)業(yè)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債券(含國債、金
融債、企業(yè)債、公司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可交
換債券等)、貨幣市場工具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須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
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股票(含存托憑證)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0%-95%;投
資于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
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果法律法規(guī)對該比例要求有變更的,以變更后的比例為準,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會做
相應調整。
三、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跟蹤考量通常的宏觀經濟變量(包括GDP增長率、CPI走勢、M2的絕
對水平和增長率、利率水平與走勢等)以及各項國家政策(包括財政、稅收、貨幣、匯率
政策等),并結合美林時鐘等科學嚴謹的資產配置模型,動態(tài)評估不同資產大類在不同時
期的投資價值及其風險收益特征,追求股票、債券和貨幣等大類資產的靈活配置和穩(wěn)健的
絕對收益目標。
2、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通過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方法挖掘優(yōu)質的上市公司,嚴選其中安全邊
際較高的個股構建投資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業(yè)的增長前景、行業(yè)結構、商業(yè)模式、競
爭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資機會;自下而上地評判企業(yè)的產品、核心競爭力、管理層、治理
結構等;并結合企業(yè)基本面和估值水平進行綜合的研判,嚴選安全邊際較高的個股,力爭
實現組合的絕對收益。
(1)自上而下的行業(yè)遴選
本基金將自上而下地進行行業(yè)遴選,重點關注行業(yè)增長前景、行業(yè)利潤前景和行業(yè)成
功要素。對行業(yè)增長前景,主要分析行業(yè)的外部發(fā)展環(huán)境、行業(yè)的生命周期以及行業(yè)波動
與經濟周期的關系等;對行業(yè)利潤前景,主要分析行業(yè)結構,特別是業(yè)內競爭的方式、業(yè)
內競爭的激烈程度、以及業(yè)內廠商的談判能力等。基于對行業(yè)結構的分析形成對業(yè)內競爭
的關鍵成功要素的判斷,為預測企業(yè)經營環(huán)境的變化建立起扎實的基礎。
(2)自下而上的個股選擇
本基金主要從兩方面進行自下而上的個股選擇:一方面是競爭力分析,通過對公司競
爭策略和核心競爭力的分析,選擇具有可持續(xù)競爭優(yōu)勢的上市公司或未來具有廣闊成長空
間的公司。就公司競爭策略,基于行業(yè)分析的結果判斷策略的有效性、策略的實施支持和
策略的執(zhí)行成果;就核心競爭力,分析公司的現有核心競爭力,并判斷公司能否利用現有
的資源、能力和定位取得可持續(xù)競爭優(yōu)勢。
另一方面是管理層分析,在國內監(jiān)管體系落后、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的基礎上,上市
公司的命運對管理團隊的依賴度大大增加。本基金將著重考察公司的管理層以及管理制
度。
(3)綜合研判
本基金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基礎上,結合估值分析,嚴選安全邊際較高的個股,
力爭實現組合的絕對收益。通過對估值方法的選擇和估值倍數的比較,選擇股價相對低估
的股票。就估值方法而言,基于行業(yè)的特點確定對股價最有影響力的關鍵估值方法(包括
PE、PEG、PB、PS、EV/EBITDA等);就估值倍數而言,通過業(yè)內比較、歷史比較和增
長性分析,確定具有上升基礎的股價水平。
(4)存托憑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本基金的投資目標和股票投資策略,基于對基礎證券投資價值的深入研
究判斷,進行存托憑證的投資。
3、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債券投資將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線策略、騎乘策略、息差策略、個券選擇
策略、信用策略等積極投資策略,靈活地調整組合的券種搭配,精選安全邊際較高的個
券,力爭實現組合的絕對收益。
(1)久期策略
久期管理是債券投資的重要考量因素,本基金將采用以“目標久期”為中心、自上而
下的組合久期管理策略。
(2)收益率曲線策略
收益率曲線的形狀變化是判斷市場整體走向的一個重要依據,本基金將據此調整組合
長、中、短期債券的搭配,并進行動態(tài)調整。
(3)騎乘策略
本基金將采用基于收益率曲線分析對債券組合進行適時調整的騎乘策略,以達到增強
組合的持有期收益的目的。
(4)息差策略
本基金將采用息差策略,以達到更好地利用杠桿放大債券投資的收益的目的。
(5)個券選擇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單個債券到期收益率相對于市場收益率曲線的偏離程度,結合信用等
級、流動性、選擇權條款、稅賦特點等因素,確定其投資價值,選擇定價合理或價值被低
估的債券進行投資。
(6)信用策略
本基金通過主動承擔適度的信用風險來獲取信用溢價,根據內、外部信用評級結果,
結合對類似債券信用利差的分析以及對未來信用利差走勢的判斷,選擇信用利差被高估、
未來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債進行投資。
四、投資決策依據及程序
1、投資決策依據
(1)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
(2)經濟運行態(tài)勢和證券市場走勢。
(3)投資對象的風險收益配比。
2、投資決策程序
(1)投資決策委員會:確定本基金總體資產分配和投資策略。投資決策委員會定期召
開會議,如需做出及時重大決策或基金經理小組提議,可臨時召開投資決策委員會會議。
(2)基金經理(或管理小組):設計和調整投資組合。設計和調整投資組合需要考慮
的基本因素包括:每日基金申購和贖回凈現金流量;基金合同的投資限制和比例限制;研
究員的投資建議;基金經理的獨立判斷;大數據與金融工程部的分析報告等。
(3)集中交易室:基金經理向集中交易室下達投資指令,集中交易室經理收到投資指
令后分發(fā)予交易員,交易員收到基金投資指令后準確執(zhí)行。
(4)大數據與金融工程部:定期和不定期對基金投資組合進行投資績效評估,向基金
經理(或管理小組)提供相關分析報告。
(5)風控管理部:監(jiān)控各類基金投資運作。
(6)本基金管理人在確?;鸱蓊~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權根據市場環(huán)境變化和實際
需要調整上述投資決策程序,并予以公告。
五、業(yè)績比較基準
一年期銀行定期存款利率(稅后)+3%
本基金的投資目標是追求絕對收益,為投資者提供長期穩(wěn)定的保值增值,“一年期銀
行定期存款利率(稅后)+3%”作為業(yè)績比較基準可以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投資目標。
如果今后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變化,或者有更權威的、更能為市場普遍接受的業(yè)績比較基準
推出,或者是市場上出現更加適合用于本基金的業(yè)績比較基準的指數時,本基金管理人協(xié)
商基金托管人后可以在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以后變更業(yè)績比較基準并及時公告,但不需要召
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六、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屬于混合型基金,其預期的風險和收益高于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基金,低于股
票型基金,屬于證券投資基金中中高風險、中高預期收益的品種。
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已對本基金重新進行風險評級,風險評級行為不改變本基金的
實質性風險收益特征,但由于風險等級分類標準的變化,本基金的風險等級表述可能有相
應變化,具體風險評級結果應以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提供的評級結果為準。
七、投資限制
1、組合限制
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含存托憑證)資產占基金資產的0%-95%;
(2)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
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含存托憑證),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含存托憑證),不超過
該證券的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開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資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7)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fā)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產,本基
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fā)行股票公司本次發(fā)行股票的總量;
(8)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40%;
(9)本基金總資產不得超過基金凈資產的140%;
(10)本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基金管理人應事先根據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與基
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協(xié)議中明確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比例,根據比例進行投資?;?
金管理人應制訂嚴格的投資決策流程和風險控制制度,防范流動性風險、法律風險和操作
風險等各種風險;
(11)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該基金資產凈值的
15%。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規(guī)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2)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展逆
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持一致;
(13)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第(2)、(11)、(12)條外,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規(guī)模變
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
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關約定。期間,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基金合同的約定?;鹜泄苋?
對基金的投資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
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
2、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
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
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防范利益沖
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
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
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交易
事項進行審查。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上述禁止性規(guī)定,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
八、側袋機制的實施和投資運作安排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份額持有
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后,可以
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投資策略、組合限制、業(yè)績比較基
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側袋賬戶的實施條件、實施程序、運作安排、投資安排、特定資產的處置變現和支付
等對投資者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規(guī)定。
九、基金的投資組合報告(未經審計)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
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的法律責任。
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本基金合同規(guī)定,于2025年01月20日復
核了本報告中的財務指標、凈值表現和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復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報告中財務資料未經審計。
本報告期自2024年10月0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1、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序號 項目 金額(元) 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
1 權益投資 1,898,558.00 3.59
其中:股票 1,898,558.00 3.59
2 基金投資 - -
3 固定收益投資 - -
其中:債券 - -
資產支持證券 - -
4 貴金屬投資 - -
5 金融衍生品投資 - -
6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其中:買斷式回購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7 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合計 47,025,067.08 88.98
8 其他資產 3,927,231.38 7.43
9 合計 52,850,856.46 100.00
2、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1)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代碼 行業(yè)類別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A 農、林、牧、漁業(yè) - -
B 采礦業(yè) 141,538.00 0.27
C 制造業(yè) 984,330.00 1.87
D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yè) 39,846.00 0.08
E 建筑業(yè) 23,199.00 0.04
F 批發(fā)和零售業(yè) 57,207.00 0.11
G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yè) 63,256.00 0.12
H 住宿和餐飲業(yè) - -
I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yè) 78,640.00 0.15
J 金融業(yè) 375,391.00 0.71
K 房地產業(yè) 48,657.00 0.09
L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yè) - -
M</td>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yè) 26,484.00 0.05
N</td>水利、環(huán)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yè) - -
O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yè) - -
P 教育 - -
Q 衛(wèi)生和社會工作 - -
R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yè) 60,010.00 0.11
S 綜合 - -
合計 1,898,558.00 3.60
(2)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港股通投資股票投資組合
注:無。
3、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資明細
(1)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序號 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數量(股)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600519 貴州茅臺 100 152,400.00 0.29
2 000333 美的集團 900 67,698.00 0.13
3 600919 江蘇銀行 6,400 62,848.00 0.12
4 601166 興業(yè)銀行 3,100 59,396.00 0.11
5 000858 五糧液 400 56,016.00 0.11
6 601899 紫金礦業(yè) 3,700 55,944.00 0.11
7 601816 京滬高鐵 8,000 49,280.00 0.09
8 600887 伊利股份 1,600 48,288.00 0.09
9 601766 中國中車 4,900 41,062.00 0.08
10 002371 北方華創(chuàng) 100 39,100.00 0.07
4、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注:無。
5、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注:無。
6、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明細
注:無。
7、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明細
注:無。
8、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注:無。
9、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1)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資范圍尚未包含股指期貨投資。
(2)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的投資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資范圍尚未包含股指期貨投資。
10、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1)本期國債期貨投資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資范圍尚未包含國債期貨投資。
(2)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資范圍尚未包含國債期貨投資。
(3)本期國債期貨投資評價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資范圍尚未包含國債期貨投資。
11、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1)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fā)行主體本期是否出現被監(jiān)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在報告
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形
興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福建監(jiān)管局
的處罰。
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上海監(jiān)管局
的處罰。
以上證券的投資已執(zhí)行內部嚴格的投資決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制度的規(guī)定。
(2)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備選股票庫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沒有超出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證券備選庫。
(3)其他資產構成
序號 名稱 金額(元)
1 存出保證金 1,656.20
2 應收證券清算款 -
3 應收股利 -
4 應收利息 -
5 應收申購款 3,925,575.18
6 其他應收款 -
7 其他 -
8 合計 3,927,231.38
(4)報告期末持有的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注:無。
(5)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注:無。
(6)投資組合報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資組合報告中數字分項之和與合計項之間可能存在尾差。
第九部分基金的業(yè)績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
定盈利。基金的過往業(yè)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人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
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來的投資業(yè)績與同期基準的比較如下表所示(本報告中所列財
務數據未經審計):
鵬華弘華混合A
凈值增長率1 凈值增長率標準差2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3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4 1-3 2-4
2015年0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4.70% 0.14% 2.92% 0.01% 1.78% 0.13%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62% 0.11% 4.51% 0.01% -1.89% 0.10%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13.09% 0.43% 4.50% 0.01% 8.59% 0.42%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1.25% 0.94% 4.50% 0.01% -25.75% 0.93%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2.44% 1.00% 4.50% 0.01% 27.94% 0.99%
2020年01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13.67% 0.56% 4.51% 0.01% 9.16% 0.55%
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97% 0.34% 4.50% 0.01% 0.47% 0.33%
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0.31% 0.66% 4.50% 0.01% -14.81% 0.65%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86% 0.17% 4.50% 0.01% -8.36% 0.16%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27% 0.16% 4.51% 0.01% -3.24% 0.15%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2.03% 0.56% 43.45% 0.01% -11.42% 0.55%
鵬華弘華混合C
凈值增長率1 凈值增長率標準差2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3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4 1-3 2-4
2015年0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10.60% 1.05% 2.92% 0.01% -13.52% 1.04%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25% 0.11% 4.51% 0.01% -2.26% 0.10%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13.17% 0.43% 4.50% 0.01% 8.67% 0.42%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1.14% 0.94% 4.50% 0.01% -25.64% 0.93%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2.62% 1.01% 4.50% 0.01% 28.12% 1.00%
2020年01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13.61% 0.56% 4.51% 0.01% 9.10% 0.55%
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92% 0.34% 4.50% 0.01% 0.42% 0.33%
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0.30% 0.66% 4.50% 0.01% -14.80% 0.65%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10% 0.17% 4.50% 0.01% -8.60% 0.16%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22% 0.16% 4.51% 0.01% -3.29% 0.15%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2.30% 0.62% 43.45% 0.01% -31.15% 0.61%
鵬華弘華混合E
凈值增長率1 凈值增長率標準差2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3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4 1-3 2-4
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0.51% 0.13% 0.97% 0.01% -1.48% 0.12%
第十部分基金的財產
一、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購買的各類證券及票據價值、銀行存款本息和基金應收的申購基金
款以及其他投資所形成的價值總和。
二、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三、基金財產的賬戶
基金托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為本基金開立資金賬戶、證券賬戶以及投
資所需的其他專用賬戶。開立的基金專用賬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
和基金登記機構自有的財產賬戶以及其他基金財產賬戶相獨立。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和處分
本基金財產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銷售機構的財產,并由基金托管人
保管?;鸸芾砣?、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記機構和基金銷售機構以其自有的財產承擔其自
身的法律責任,其債權人不得對本基金財產行使請求凍結、扣押或其他權利。除依法律法
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處分外,基金財產不得被處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清
算的,基金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財產?;鸸芾砣斯芾磉\作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不得與
其固有資產產生的債務相互抵銷;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
債務不得相互抵銷。
第十一部分基金資產的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本基金相關的證券交易場所的交易日以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需要對
外披露基金凈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股票、債券和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其它投資等資產及負債。
三、估值方法
1、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市價
(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
機構未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
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機構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參考
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交易所發(fā)行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或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
種當日的估值凈價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
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或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估值。如最近交
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
整及確定公允價格。
(3)交易所發(fā)行未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或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
品種當日的估值全價減去債券收盤價或估值全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
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
盤價或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全價減去債券收盤價或估值全價中所含
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的,可參
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及確定公允價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有價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交易所上
市的資產支持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
況下,按成本估值。
2、處于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qū)分如下情況處理:
(1)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fā)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同一股票
的估值方法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
(2)首次公開發(fā)行未上市的股票、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
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開發(fā)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
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開發(fā)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按監(jiān)管機構或行業(yè)協(xié)會有關
規(guī)定確定公允價值。
3、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品種,以第三方估值機
構提供的價格數據估值。同一債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
分別估值。
4、當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基金估
值的公平性。
5、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
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6、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有強制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有新增事項,按國家最新
規(guī)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關
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查明原
因,雙方協(xié)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承擔。本
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
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資產凈值
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工作日閉市后,該類基金資產凈值除以當日該類基金
份額的余額數量計算,均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
從其規(guī)定。
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并按規(guī)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或本基金合
同的規(guī)定暫停估值時除外。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將各類基金份額凈
值結果發(fā)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對外公布。
五、估值錯誤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保基金資產估值的準確
性、及時性。當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fā)生估值錯誤時,視
為該類基金份額凈值錯誤。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記機構、或銷售機構、
或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的責任人應當對由
于該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受損方”)的直接損失按下述“估值錯誤處理原則”給
予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據計算差
錯、系統(tǒng)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fā)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時協(xié)調各
方,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fā)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由于估值錯誤責
任方未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值錯誤責任方對直接損失
承擔賠償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經積極協(xié)調,并且有協(xié)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
進行更正而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
當事人進行確認,確保估值錯誤已得到更正。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并且僅對
估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但估值錯誤
責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或不全部返還不當得
利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受損方”),則估值錯誤責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
并在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
如果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當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
獲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得利返還的總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
錯誤責任方。
(4)估值錯誤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fā)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5)估值錯誤責任方拒絕進行賠償時,如果因基金管理人過錯造成基金資產損失時,
基金托管人應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償,如果因基金托管人過錯造成基金資產損失
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償。除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
造成基金資產的損失,并拒絕進行賠償時,由基金管理人負責向差錯方追償。
(6)如果出現估值錯誤的當事人未按規(guī)定對受損方進行賠償,并且依據法律、行政法
規(guī)、《基金合同》或其他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據法院判決、仲裁裁決對受損方承擔
了賠償責任,則基金管理人有權向出現過錯的當事人進行追索,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或補償
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和遭受的損失。
(7)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原則處理估值錯誤。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fā)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確定
估值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xié)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
(3)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xié)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更正和賠償
損失;
(4)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基金登記機構
進行更正,并就估值錯誤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基金
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托管人并
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
(3)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處理。
六、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確認
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估值;
4、中國證監(jiān)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凈值的確認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
托管人負責進行復核?;鸸芾砣藨诿總€開放日交易結束后計算當日的基金資產凈值和
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并發(fā)送給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對凈值計算結果復核確認后發(fā)送給基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予以公布。
八、特殊情形的處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5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差不作為基
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2、由于證券交易所、登記結算公司發(fā)送的數據錯誤,有關會計制度變化或由于其他不
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
但是未能發(fā)現該錯誤而造成的基金資產凈值計算錯誤,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
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減輕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
響。
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資產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應根據本部分的約定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賬
戶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
的余額,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后的余額。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實現收益
的孰低數。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次,每次收
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
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
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
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任一
類基金份額凈值減去該類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4、A類基金份額、C類基金份額和E類基金份額之間由于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而C
類基金份額和E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將導致在可供分配利潤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
一類別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可供分配利潤、基金收益分配對
象、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在2日內在指定媒介
公告。
基金紅利發(fā)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間不得超過
15個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發(fā)生的費用
基金收益分配時所發(fā)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當投資者的現
金紅利小于一定金額,不足于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時,基金登記機構可將基金份
額持有人的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紅利再投資的計算方法,依照《業(yè)務
規(guī)則》執(zhí)行。
七、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和訴訟費;
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6、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
7、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8、證券賬戶開戶費用、賬戶維護費用;
9、基金銷售服務費;
10、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1.00%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
下:
H=E×1.0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自2015年7月10日開始,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原費率的6折收取,即0.6%,結束時間
以本公司公告為準。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據與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自動
在月初5個工作日內、按照指定的賬戶路徑進行資金支付,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
令。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費用自動扣劃后,管理人應進行核對,
如發(fā)現數據不符,及時聯系托管人協(xié)商解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15%的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算方法如
下:
H=E×0.1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據與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自動
在月初5個工作日內、按照指定的賬戶路徑進行資金支付,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
令。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費用自動扣劃后,管理人應進行核對,
如發(fā)現數據不符,及時聯系托管人協(xié)商解決。
3、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年費率為
0.50%,E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年費率為0.20%。本基金銷售服務費將專門用于本基金
的銷售與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基金管理人將在基金年度報告中對該項費用的列支情況作
專項說明。銷售服務費計提的計算公式如下:
H=E×該類基金份額對應的年銷售服務費率÷當年天數
H為該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為該類基金份額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自2017年5月1日開始,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按原費率的1折收取,即
0.05%。結束時間以本公司公告為準。
基金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據與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
自動在月初5個工作日內、按照指定的賬戶路徑進行資金支付,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
撥指令。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費用自動扣劃后,管理人應進行核
對,如發(fā)現數據不符,及時聯系托管人協(xié)商解決。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3-8、10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guī)及相應協(xié)議規(guī)定,
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托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
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fā)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費用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以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應待側袋
賬戶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費,詳見相關公
告。
五、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基金財產投資的相關稅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繳義務人
按照國家有關稅收征收的規(guī)定代扣代繳。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會計政策
1、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
2、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歷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會計年度按
如下原則: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個月,可以并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3、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賬單位;
4、會計制度執(zhí)行國家有關會計制度;
5、本基金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會計賬目、憑證并進行日常的會計核算,
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并以書面方
式確認。
二、基金的年度審計
1、基金管理人聘請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獨立的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
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對本基金的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注冊會計師,應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通報基金托管人。更換會計師事
務所需在2日內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露辦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
金份額持有人及其日常機構(如有)等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
人組織。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根本出發(fā)點,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中
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
簡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過中
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全國性報刊(以下簡稱“指定報刊”)和指定互聯網網站(以下簡稱“指
定網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托管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等媒
介披露,并保證基金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
露的信息資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對證券投資業(yè)績進行預測;
3、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文字;
6、中國證監(jiān)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四、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應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時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
義務人應保證不同文本的內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間發(fā)生歧義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數字;除特別說明外,貨幣單位為人民幣元。
五、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xié)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各項權利、義務關系,明確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召開的規(guī)則及具體程序,說明基金產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資者重大利益的事項
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說明書應當最大限度地披露影響基金投資者決策的全部事項,說明基金認
購、申購和贖回安排、基金投資、基金產品特性、風險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額持有人
服務等內容?!痘鸷贤飞Ш?,基金招募說明書的信息發(fā)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
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并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
息發(fā)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鸾K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
金招募說明書。
3、基金托管協(xié)議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財產保管及基金運作監(jiān)督等活
動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文件。
4、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資者提供簡明的基金概
要信息?!痘鸷贤飞Ш?,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fā)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
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并登載在指定網站及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
業(yè)網點;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終
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額發(fā)售的3日前,將基金招
募說明書、《基金合同》摘要登載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將《基金
合同》、基金托管協(xié)議登載在網站上。
(二)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fā)售的具體事宜編制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說
明書的當日登載于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載《基金合同》生
效公告。
(四)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每
周在指定網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的次日,
通過指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yè)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
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網站披露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五)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載明基金份額申購、
贖回價格的計算方式及有關申購、贖回費率,并保證投資者能夠在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
業(yè)網點查閱或者復制前述信息資料。
(六)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將年度報告登
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鹉甓葓蟾嬷械呢攧諘?
計報告應當經過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中期報告,將中期報告
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將季度報
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
者年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中披露基金組合資產情況及其流動性風險分析
等。
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20%的情形,為保障其
他投資者的權益,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基金定期報告“影響投資者決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項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占比、報告期內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
產品的特有風險。
(七)臨時報告
本基金發(fā)生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2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并登載在
指定報刊和指定網站上。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重大影
響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定的事項;
2、《基金合同》終止、基金清算;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基金改聘會計師事務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等事項,基金
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復核等事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fā)生變更;
7、基金管理人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基金管理人的實際控制人變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長或提前結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發(fā)生變
動;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個月內變更超過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主要業(yè)務人員在最近12個月內變動超過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財產、基金管理業(yè)務、基金托管業(yè)務的訴訟或者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因基金管理業(yè)務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
處罰、刑事處罰,基金托管人或其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因基金托管業(yè)務相關行為受到
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
13、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
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
大關聯交易事項,但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5、管理費、托管費、申購費、贖回費、銷售服務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方式和費
率發(fā)生變更;
16、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計價錯誤達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百分之零點五;
17、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18、本基金發(fā)生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
19、本基金連續(xù)發(fā)生巨額贖回并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20、本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或重新接受申購、贖回申請;
21、發(fā)生涉及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重大事項時;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擺動定價機制進行估值;
23、調整基金份額類別;
24、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為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重
大影響的其他事項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期限內,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息可能對基金
份額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以及可能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的,相關
信息披露義務人知悉后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并將有關情況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
會。
(九)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予以公告。
(十)清算報告
基金合同終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算并
作出清算報告?;鹭敭a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
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十一)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招募說
明書的規(guī)定進行信息披露,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規(guī)定。
(十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專門部門及高級管理
人員負責管理信息披露事務。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基金信息,應當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基金信息披露內容
與格式準則等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
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基金定期報
告、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清算報告等公開披露的相關基金信息進
行復核、審查,并向基金管理人進行書面或電子確認。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在指定報刊中選擇一家報刊披露本基金信息?;鸸芾?
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向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報送擬披露的基金信息,并保證相關
報送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還可以根據需要在其他公
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
同一信息的內容應當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規(guī)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著眼于為投資者決策提
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證公平對待投資者、不誤導投資者、不影響基金正常投資操作的
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務的質量。具體要求應當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及自律規(guī)則的相關
規(guī)定。前述自主披露如產生信息披露費用,該費用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為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的專業(yè)機構,
應當制作工作底稿,并將相關檔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終止后10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fā)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將
信息置備于公司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
八、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項以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本章節(jié)約定的內容為準。
第十六部分側袋機制
一、側袋機制的實施條件和程序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份額持有
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后,可以
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啟用側袋機制后及時發(fā)布臨時公告,并及時聘請符合《中華人民共
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披露專項審計意見。
二、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1、啟用側袋機制當日,本基金登記機構以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原有賬戶份額為基礎,確
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相應側袋賬戶份額;當日收到的申購申請,按照啟用側袋機制后的主
袋賬戶份額辦理;當日收到的贖回申請,僅辦理主袋賬戶份額的贖回申請并支付贖回款
項。
2、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管理人不辦理側袋賬戶份額的申購、贖回和轉換;同時,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約定辦理主袋賬戶份額的贖回,并根據主袋賬戶運
作情況確定是否暫停申購。本招募說明書“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部分的申購、贖回規(guī)定
適用于主袋賬戶份額。
3、基金管理人應按照主袋賬戶的份額凈值辦理主袋賬戶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巨額贖回
按照單個開放日內主袋賬戶份額凈贖回申請超過前一開放日主袋賬戶總份額的10%認定。
三、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投資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招募說明書“基金的投資”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投資策略、
組合限制、業(yè)績比較基準、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鸸芾砣擞嬎愀黜?
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yè)績指標時應當以主袋賬戶資產為基準。
基金管理人原則上應當在側袋機制啟動后20個交易日內完成對主袋賬戶投資組合的調
整,因資產流動性受限等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側袋賬戶中進行除特定資產處置變現以外的其他投資操作。
四、側袋賬戶中特定資產的處置變現和支付
特定資產以可出售、可轉讓、恢復交易等方式恢復流動性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基
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則,采取將特定資產予以處置變現等方式,及時向側袋賬戶份
額持有人支付對應款項。
終止側袋機制后,基金管理人及時聘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
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披露專項審計意見。
五、側袋機制的信息披露
1、臨時公告
在啟用側袋機制、處置特定資產、終止側袋機制以及發(fā)生其他可能對投資者利益產生
重大影響的事項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發(fā)布臨時公告。
2、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招募說明書“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規(guī)定的基金凈值信息披露方式和
頻率披露主袋賬戶份額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實施側袋機制期間本基
金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
3、定期報告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特定資產處置進
展情況,披露報告期末特定資產可變現凈值或凈值參考區(qū)間的,該凈值或凈值參考區(qū)間不
代表基金管理人對特定資產最終變現價格的承諾。
六、本部分關于側袋機制的相關規(guī)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的部分,如
將來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取消或變更的,或將來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
針對側袋機制的內容有進一步規(guī)定的,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履行適當程
序后,可直接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第十七部分風險揭示
本基金的風險主要包括:系統(tǒng)性風險、非系統(tǒng)性風險、管理風險、流動性風險、本基
金特定風險及其他風險等。
一、系統(tǒng)性風險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系統(tǒng)性風險是指因整體政治、經濟、社會等環(huán)境因素對證券
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風險,主要包括政策風險、經濟周期風險、利率風險和購買力風險
等。
1、政策風險
政策風險是指政府有關證券市場的政策發(fā)生重大變化或是有重要的舉措、法規(guī)出臺,
引起債券價格的波動,從而給投資帶來的風險。
2、經濟周期風險
經濟運行具有周期性的特點,經濟運行周期性的變化會對基金所投資的證券的基本面
產生影響,從而影響證券的價格而產生風險。
3、利率風險
金融市場利率的波動會導致證券市場價格和收益率的變動。利率的變化直接影響著債
券的價格和收益率,影響著企業(yè)的融資成本,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
基金投資于債券和股票,其收益水平會受到利率變化的影響。
4、購買力風險
基金收益的一部分將通過現金形式來分配,而現金的購買力可能因為通貨膨脹的影響
而下降,從而使基金的實際投資收益下降。
5、再投資風險
市場利率下降將影響固定收益類證券利息收入的再投資收益率,這與利率上升帶來的
價格風險互為消長。在利率走低時,再投資收益率就會降低,再投資的風險加大。當利率
上升時,債券價格會下降,但是利息的再投資收益會上升。
二、非系統(tǒng)性風險
非系統(tǒng)性風險是指個別證券特有的風險,包括公司經營風險、信用風險等。
1、公司經營風險
上市公司的經營好壞受多種因素影響,如管理能力、財務狀況、市場前景、行業(yè)競
爭、人員素質等,這些都會導致企業(yè)的盈利發(fā)生變化。如果基金所投資的上市公司經營不
善,其股票價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夠用于分配的利潤減少,使基金投資收益下降。基金可
通過投資多樣化來分散這種非系統(tǒng)風險,但不能完全規(guī)避。
2、信用風險
債券發(fā)行人無法按時還本付息,而使投資遭受損失的風險為信用風險。這種風險主要
表現在公司債券中,公司如果因為某種原因不能完全履約支付本金和利息,則債券投資就
會承受較大的虧損。廣義的信用風險不僅指企業(yè)的違約風險,還包括市場信用利差擴大及
企業(yè)信用評級下降的風險。
三、管理風險
在基金管理運作過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識、經驗、判斷、決策、技能等,會影響其對
信息的占有和對經濟形勢、證券價格走勢的判斷,從而影響基金收益水平。因此,基金的
收益水平與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術等相關性較大。因此基金可能因
為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而影響基金收益水平。
四、流動性風險
基金可能面臨基金資產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轉變成現金,或者不能應付可能出現的投
資人大額贖回的風險。前者是指金融資產不能及時變現或無法按照正常的市場價格交易而
引起損失的可能性。為應付投資人的贖回,基金資產需保持一定的流動性,從而在收益性
方面可能會有些損失,影響基金投資目標的實現。后者是指在開放式基金交易過程中,可
能會發(fā)生巨額贖回的情形,巨額贖回可能會產生基金倉位調整的困難,導致流動性風險,
甚至影響基金單位凈值。
(1)擬投資市場、行業(yè)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評估
本基金的投資市場主要為證券交易所、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等流動性較好的規(guī)范型交
易場所,主要投資對象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fā)行上市的股票、債
券和貨幣市場工具等),同時本基金基于分散投資的原則在行業(yè)和個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
的特征,綜合評估在正常市場環(huán)境下本基金擬投資市場、行業(yè)及資產的流動性良好,流動
性風險相對可控。
(2)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
開放式基金要隨時應對投資人的贖回,如果基金資產不能迅速轉變成現金,或者變現
為現金時對基金凈值產生不利的影響,都會影響基金運作和收益水平。尤其是在發(fā)生巨額
贖回時,如果基金資產變現能力差,可能會產生基金倉位調整的困難,導致流動性風險。
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將根據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綜合運用各類
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對贖回申請等進行適度調整,作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動性風
險管理的輔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延緩支付
贖回款項、收取短期贖回費、暫?;鸸乐怠[動定價機制、實施側袋機制及中國證監(jiān)會
認定的其他措施?;鸸芾砣藢嵤┣笆鰝溆昧鲃有燥L險管理工具時,投資者可能面臨無法
及時贖回、無法全部贖回、或贖回成本相對較高的風險。
(3)巨額贖回情形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基金管理人已建立內部巨額贖回應對機制,對基金巨額贖回情況進行嚴格的事前監(jiān)
測、事中管控與事后評估。當基金發(fā)生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流
動性評估,確認是否可以接受所有贖回申請。當發(fā)現現金類資產不足以支付贖回款項時,
需充分評估基金組合資產變現能力、投資比例變動與基金單位份額凈值波動的基礎上,審
慎接受、確認贖回申請,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巨額贖回情形下,基
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全額贖回、部分延期贖回或暫停贖回。同
時,如本基金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在單個開放日申請贖回基金份額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
份額10%以上的,基金管理人可對其采取延期辦理贖回申請的措施。
(4)實施側袋機制
側袋機制是一種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是將特定資產分離至專門的側袋賬戶進行處置
清算,并以處置變現后的款項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離并化解風
險。但基金啟用側袋機制后,側袋賬戶份額將停止披露基金份額凈值,并不得辦理申購、
贖回和轉換,僅主袋賬戶份額正常開放贖回,因此啟用側袋機制時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在
啟用側袋機制后同時擁有主袋賬戶份額和側袋賬戶份額,側袋賬戶份額不能贖回,其對應
特定資產的變現時間具有不確定性,最終變現價格也具有不確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啟
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資產的估值,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能因此面臨損失。
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管理人計算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yè)績指標時以主袋賬戶
資產為基準,不反映側袋賬戶特定資產的真實價值及變化情況。本基金不披露側袋賬戶份
額凈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末特定資產可變現凈值或凈值參考
區(qū)間的,也不作為特定資產最終變現價格的承諾,對于特定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最終變現價
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擔任何保證和承諾的責任。
基金管理人將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合理確定申購政策,因此實施側袋機制后主袋賬
戶份額存在暫停申購的可能。
五、本基金特定風險
本基金屬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債券和貨幣等大類資產之間的配置策略受宏觀經濟、
微觀經濟、市場環(huán)境、技術周期等各類因素的影響,配置策略的錯誤將導致本基金的特定
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存托憑證,除與其他僅投資于滬深市場股票的基金所面臨的共
同風險外,本基金還將面臨中國存托憑證價格大幅波動甚至出現較大虧損的風險,以及與
中國存托憑證發(fā)行機制相關的風險,包括存托憑證持有人與境外基礎證券發(fā)行人的股東在
法律地位、享有權利等方面存在差異可能引發(fā)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在分紅派息、行使
表決權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發(fā)的風險;存托協(xié)議自動約束存托憑證持有人的風險;因
多地上市造成存托憑證價格差異以及波動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權益被攤薄的風險;存
托憑證退市的風險;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礎證券發(fā)行人,在持續(xù)信息披露監(jiān)管方面與境內可
能存在差異的風險;境內外法律制度、監(jiān)管環(huán)境差異可能導致的其他風險。
六、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的風險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資章節(jié)有關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資范圍、投資比例、證券
市場普遍規(guī)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場情況下本基金的長期風險收益特征。
銷售機構(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和其他銷售機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本基金進行風險
評價,不同的銷售機構采用的評價方法也不同,因此銷售機構的風險等級評價與基金法律
文件中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資人在購買本基金時需按照銷售機構的要求
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風險之間的匹配檢驗。
七、其他風險
1、因技術因素而產生的風險,如電腦系統(tǒng)出現故障產生的風險;
2、戰(zhàn)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導致基金資產的損失,影響基金收益水平,從而帶
來風險;
3、其他意外導致的風險。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終止與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本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
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
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后方可執(zhí)行,并自決議生效
后兩日內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
承接的;
3、《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xù)6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
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的,基金管理人應當終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
的約定程序進行清算,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4、《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5、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清算
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
從事證券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人員組成。基金財產清
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
現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
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
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算
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
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
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
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義務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包括但不
限于:
(1)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參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
(3)依法轉讓或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4)按照規(guī)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者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行
使表決權;
(6)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務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起訴訟
或仲裁;
(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包括但不
限于:
(1)認真閱讀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資基金產品,了解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自主
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3)關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時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4)交納基金認購、申購、贖回款項及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所規(guī)定的費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額范圍內,承擔基金虧損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有限責任;
(6)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7)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定;
(8)返還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獲得的不當得利;
(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管理人的權利、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
于:
(1)依法募集資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獨立運用并管理基金
財產;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的其他費
用;
(4)銷售基金份額;
(5)按照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如認為基金托管人違反了
《基金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應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和其他監(jiān)管部門,并采取必要措施
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選擇、更換基金銷售機構,對基金銷售機構的相關行為進行監(jiān)督和處理;
(9)擔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擔任基金登記機構辦理基金登記業(yè)務并獲得《基
金合同》規(guī)定的費用;
(10)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
(12)依照法律法規(guī)為基金的利益對被投資公司行使股東權利,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
基金財產投資于證券所產生的權利;
(13)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前提下,為基金的利益依法為基金進行融資;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
法律行為;
(15)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證券經紀商或其他為基金提供服務的
外部機構;
(16)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制訂和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贖回、轉
換和非交易過戶的業(yè)務規(guī)則;
(1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
于: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
發(fā)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
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yè)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yè)化的經營方式
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證所管理
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
行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
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
(8)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格的方法符合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guī)定,按有關規(guī)定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
購、贖回的價格;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義
務;
(12)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基
金收益;
(14)按規(guī)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
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guī)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關資料15
年以上;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guī)定時間發(fā)出,并且保證投資
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開資料,并在支
付合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18)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
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并通知基
金托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時,
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托管人
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
人追償;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托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金事務的
行為承擔責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他法律行
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
金管理人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并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結束后
30日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25)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三)基金托管人的權利、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
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安全保管基金財
產;
(2)依《基金合同》約定獲得基金托管費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監(jiān)管部門批準的其他費
用;
(3)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的投資運作,如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金合同》及
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對基金財產、其他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情形,應呈報中國證
監(jiān)會,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4)根據相關市場規(guī)則,為基金開設證券賬戶、為基金辦理證券交易資金清算;
(5)提議召開或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
于:
(1)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設立專門的基金托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yè)場所,配備足夠的、合格的熟悉
基金托管業(yè)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確?;鹭?
產的安全,保證其托管的基金財產與基金托管人自有財產以及不同的基金財產相互獨立;
對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賬戶設
置、資金劃撥、賬冊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4)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
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6)按規(guī)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
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申購、贖
回價格;
(9)辦理與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10)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出具意見,說明基金管
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進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執(zhí)
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行為,還應當說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適當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13)按規(guī)定制作相關賬冊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4)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guī)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贖回款
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
配合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17)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18)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和銀行監(jiān)
管機構,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
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
管理人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
追償;
(21)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定;
(22)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guī)則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組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權代表有權代
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并表決?;鸱蓊~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額擁有平等的投票
權。本基金暫不設置日常機構,日常機構的設置和相關規(guī)則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進
行。
(一)召開事由
1、當出現或需要決定下列事由之一的,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法律法規(guī)、中
國證監(jiān)會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1)終止《基金合同》;
(2)更換基金管理人;
(3)更換基金托管人;
(4)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或提高銷售服務費;
(6)變更基金類別;
(7)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并;
(8)變更基金投資目標、范圍或策略;
(9)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1)單獨或合計持有本基金總份額10%以上(含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議當日的基金份額計算,下同)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召開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
(12)對基金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13)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的事項。
2、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況下,以下情況可由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后修改,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調低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和其他應由基金承擔的費用;
(2)法律法規(guī)要求增加的基金費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內,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
利影響的情況下,調整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調低贖回費率、調低銷售服務費或變更收費方
式;
(4)在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內,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
響的情況下,增加、減少、調整基金份額類別設置;
(5)在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內,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
響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登記機構、基金銷售機構調整有關認購、申購、贖回、轉換、
非交易過戶、轉托管等業(yè)務規(guī)則;
(6)在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內,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
響的情況下,基金推出新業(yè)務或服務;
(7)因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變動而應當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8)對《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或修改不涉及
《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發(fā)生重大變化;
(9)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以外的其他情
形。
3、《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xù)6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
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的,基金管理人應當終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
的約定程序進行清算,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二)會議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理人召
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規(guī)定召集或不能召開時,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
議?;鸸芾砣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基金托管
人。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
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書面決定
之日起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4、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召開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鸸芾砣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
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
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
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向基金托
管人提出書面提議。基金托管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
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
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5、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開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單獨或合計代表基金份額10%以
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份額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配合,不
得阻礙、干擾。
6、基金份額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負責選擇確定開會時間、地點、方式和權益登記日。
(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時間、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1、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于會議召開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份額持有人大會通知應至少載明以下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會議形式;
(2)會議擬審議的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
(3)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日;
(4)授權委托證明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和代理有效期限
等)、送達時間和地點;
(5)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6)出席會議者必須準備的文件和必須履行的手續(xù);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采取通訊開會方式并進行表決的情況下,由會議召集人決定在會議通知中說明本次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所采取的具體通訊方式、委托的公證機關及其聯系方式和聯系人、書
面表決意見寄交的截止時間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還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
票進行監(jiān)督;如召集人為基金托管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
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如召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鸸芾砣嘶蚧鹜泄苋司懿慌纱韺?
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的,不影響表決意見的計票效力。
(四)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的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現場開會方式、通訊開會方式或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機關允許
的其他方式召開,會議的召開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
1、現場開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委派代表出席,
現場開會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列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
人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響表決效力。現場開會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可以進行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議程:
(1)親自出席會議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
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guī)
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與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記資料相符;
(2)經核對,匯總到會者出示的在權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顯示,有效的基金
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會者在權益
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
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
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
的有效的基金份額應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訊開會。通訊開會系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對表決事項的投票以書面形式在表決
截至日以前送達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訊開會應以書面方式進行表決。
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通訊開會的方式視為有效:
(1)會議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公布會議通知后,在2個工作日內連續(xù)公布相關
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
理人)到指定地點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會議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
托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和公證機關的監(jiān)督下按照會議通知規(guī)定的方式收取基
金份額持有人的書面表決意見;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經通知不參加收取書面表決意見
的,不影響表決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
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小于在權益登記
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
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額的持有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
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
(4)上述第(3)項中直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書面
意見的代理人,同時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具書面意見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
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
會議通知的規(guī)定,并與基金登記機構記錄相符。
3、在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機關允許的情況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亦可采用其他非書
面方式授權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在會議召開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
非現場方式或者以現場方式與非現場方式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程
序比照現場開會和通訊方式開會的程序進行。
(五)議事內容與程序
1、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議事內容為關系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決定
終止《基金合同》、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與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規(guī)及
《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以及會議召集人認為需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討論的其他
事項。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發(fā)出召集會議的通知后,對原有提案的修改應當在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前及時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2、議事程序
(1)現場開會
在現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條規(guī)定程序確定和公布監(jiān)
票人,然后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后進行表決,并形成大會決議。大會主持人為
基金管理人授權出席會議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未能主持大會的情況下,由基金
托管人授權其出席會議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均未
能主持大會,則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
分之一)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鸸芾?
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作出的
決議的效力。
會議召集人應當制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或單位
名稱)、身份證明文件號碼、持有或代表有表決權的基金份額、委托人姓名(或單位名
稱)和聯系方式等事項。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決截止日期后
2個工作日內在公證機關監(jiān)督下由召集人統(tǒng)計全部有效表決,在公證機關監(jiān)督下形成決
議。
(六)表決
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有一票表決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一般決議,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方為有效;除下列第2項所規(guī)定的須以特別決議通過事項以
外的其他事項均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過。
2、特別決議,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方可做出。除本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轉換基金運作方
式、更換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終止《基金合同》以特別決議通過方為有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采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采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除非在計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否則提交符合會議
通知中規(guī)定的確認投資者身份文件的表決視為有效出席的投資者,表面符合會議通知規(guī)定
的書面表決意見視為有效表決,表決意見模煳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為棄權表決,但應當計
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總數。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并列的各項議題應當分開審議、逐項
表決。
(七)計票
1、現場開會
(1)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
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選舉兩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與大
會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jiān)督員共同擔任監(jiān)票人;如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會雖
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會的,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選舉三名基
金份額持有人代表擔任監(jiān)票人?;鸸芾砣嘶蚧鹜泄苋瞬怀鱿髸模挥绊懹嬈钡男?
力。
(2)監(jiān)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后立即進行清點并由大會主持人當場公布計票
結果。
(3)如果會議主持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或代理人對于提交的表決結果有懷疑,可以在
宣布表決結果后立即對所投票數要求進行重新清點。監(jiān)票人應當進行重新清點,重新清點
以一次為限。重新清點后,大會主持人應當當場公布重新清點結果。
(4)計票過程應由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會的,不
影響計票的效力。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jiān)督員在基金托管人授
權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監(jiān)督下進行計票,并由公證
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
行監(jiān)督的,不影響計票和表決結果。
(八)生效與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5日內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之日起2日內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訊方式
進行表決,在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時,必須將公證書全文、公證機構、公證員姓
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
議。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
有約束力。
(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特殊約定
若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則相關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的比例指主袋份額持有人和側袋份
額持有人分別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合該等比例,但若相關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召集和審議事項不涉及側袋賬戶的,則僅指主袋份額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
決權符合該等比例:
1、基金份額持有人行使提議權、召集權、提名權所需單獨或合計代表相關基金份額
10%以上(含10%);
2、現場開會的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
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訊開會的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
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4、在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小于在權益登
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
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
上(含三分之一)相關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與或授權他人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
5、現場開會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
分之一)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
6、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
(含二分之一)通過;
7、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
(含三分之二)通過。
同一主側袋賬戶內的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平等的表決權。
(十)本部分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事由、召開條件、議事程序、表決條件等
規(guī)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guī)的部分,如將來法律法規(guī)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取消或變更
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審議。
三、基金合同變更和終止的事由、程序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本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
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
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后方可執(zhí)行,并自決議生效
后兩日內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
承接的;
3、《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xù)6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
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的,基金管理人應當終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
的約定程序進行清算,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4、《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5、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四、爭議解決方式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
友好協(xié)商未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中
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市。仲裁裁決
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基金合同當事人應恪守各自的職責,繼續(xù)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
金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資人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冊,供投資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銷售機構的辦公場
所和營業(yè)場所查閱。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內容摘要
一、基金托管協(xié)議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華三路168號深圳國際商會中心43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華三路168號深圳國際商會中心43層
郵政編碼:518048
法定代表人:張納沙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基字[1998]31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1.5億元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經營范圍:基金募集;基金銷售;資產管理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許可的其它業(yè)務。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建設銀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qū)金融大街25號
法定代表人:張金良
成立時間:2004年09月17日
批準設立機關和批準設立文號:中國銀監(jiān)會銀監(jiān)復[2004]143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貳仟伍佰億壹仟零玖拾柒萬柒仟肆佰捌拾陸元整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基字[1998]12號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fā)放短期、中期、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
承兌與貼現;發(fā)行金融債券;代理發(fā)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
債券;從事同業(yè)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銀行卡業(yè)務;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yè)務;提供保管箱服務;經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等監(jiān)管部門
批準的其他業(yè)務。
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yè)務監(jiān)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范
圍、投資對象進行監(jiān)督?!痘鸷贤访鞔_約定基金投資風格或證券選擇標準的,基金管
理人應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資品種池,以便基金托管人運用相關技術系統(tǒng),
對基金實際投資是否符合《基金合同》關于證券選擇標準的約定進行監(jiān)督,對存在疑義的
事項進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fā)行上市的股票(包
含中小板、創(chuàng)業(yè)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債券(含國債、金
融債、企業(yè)債、公司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可交
換債券等)、貨幣市場工具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須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
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股票(含存托憑證)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0%-95%;投
資于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
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果法律法規(guī)對該比例要求有變更的,以變更后的比例為準,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會做
相應調整。
(二)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融
資比例進行監(jiān)督?;鹜泄苋税聪率霰壤驼{整期限進行監(jiān)督:
(1)本基金股票(含存托憑證)資產占基金資產的0%-95%;
(2)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
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含存托憑證),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
(含存托憑證),不超過該證券的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開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fā)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資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fā)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7)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fā)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產,本基
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fā)行股票公司本次發(fā)行股票的總量;
(8)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40%;
(9)本基金總資產不得超過基金凈資產的140%;
(10)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證券,其公允價值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凈值的
15%;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受限證券,其公允價值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凈值的10%;
(11)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該基金資產凈值的
15%。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規(guī)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2)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展逆
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持一致;
(13)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第(2)、(11)、(12)條外,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規(guī)模變
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
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關約定。期間,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基金合同的約定?;鹜泄苋?
對基金的投資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
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
(三)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本托管協(xié)議第
十五條第九款基金投資禁止行為進行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通過事后監(jiān)督方式對基金管理人基
金投資禁止行為進行監(jiān)督。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
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
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的原則,
防范利益沖突,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參
與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投資運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
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標準的、經慎重選擇的、本基金適用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并約
定各交易對手所適用的交易結算方式?;鸸芾砣藨獓栏癜凑战灰讓κ置麊蔚姆秶阢y行
間債券市場選擇交易對手?;鹜泄苋吮O(jiān)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銀行間債券市場
交易對手名單進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對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及結算方
式進行更新,新名單確定前已與本次剔除的交易對手所進行但尚未結算的交易,仍應按照
協(xié)議進行結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據市場情況需要臨時調整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及
結算方式的,應向基金托管人說明理由,并在與交易對手發(fā)生交易前3個工作日內與基金
托管人協(xié)商解決。
基金管理人負責對交易對手的資信控制,按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規(guī)則進行交易,并
負責解決因交易對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糾紛及損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
法律責任及損失。若未履約的交易對手在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確定的時間前仍未承擔
違約責任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對相應損失先行予以承擔,然后再向相
關交易對手追償?;鹜泄苋藙t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成交單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如
基金托管人事后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沒有按照事先約定的交易對手或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時,基
金托管人應及時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和責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投
資流通受限證券進行監(jiān)督。
基金管理人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應事先根據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明確基金投資流通
受限證券的比例,制訂嚴格的投資決策流程和風險控制制度,防范流動性風險、法律風險
和操作風險等各種風險。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關制度、流動性風險處置預
案以及相關投資額度和比例等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
1.本基金投資的受限證券與上文所述的流動性受限資產并不完全一致,須為經中國證
監(jiān)會批準的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公開發(fā)行股票網下配售部分等在發(fā)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鎖定期
的可交易證券,不包括由于發(fā)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臨時停牌的證券、已發(fā)行未上市證
券、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證券。本基金不投資有鎖定期但鎖定期不明確的證
券。
本基金投資的受限證券限于可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或中央國債登記結算
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登記和存管,并可在證券交易所或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證券。
本基金投資的受限證券應保證登記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基金管理人負責相關工作的落
實和協(xié)調,并確保基金托管人能夠正常查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產生的受限證券登記存管
問題,造成基金托管人無法安全保管本基金資產的責任與損失,及因受限證券存管直接影
響本基金安全的責任及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本基金投資受限證券,不得預付任何形式的保證金。
2.基金管理人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應制訂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并經其董事會批準。
風險處置預案應包括但不限于因投資受限證券需要解決的基金投資比例限制失調、基金流
動性困難以及相關損失的應對解決措施,以及有關異常情況的處置?;鸸芾砣藨谑状?
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相關流動性風險處置預
案。
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投資受限證券的流動性風險負責,確保對相關風險采取積極有效
的措施,在合理的時間內有效解決基金運作的流動性問題。如因基金巨額贖回或市場發(fā)生
劇烈變動等原因而導致基金現金周轉困難時,基金管理人應保證提供足額現金確?;鸬?
支付結算,并承擔所有損失。對本基金因投資受限證券導致的流動性風險,基金托管人不
承擔任何責任。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導致本基金出現損失致使基金托管人承擔連帶賠償責
任的,基金管理人應賠償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的損失。
3.本基金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基金管理人應至少于投資前三個工作日向基金托管人
提交有關書面資料,并保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準確、完整。有關資料如
有調整,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提供調整后的資料。上述書面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發(fā)行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的批準文件。
(2)非公開發(fā)行股票有關發(fā)行數量、發(fā)行價格、鎖定期等發(fā)行資料。
(3)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發(fā)行人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或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
限責任公司簽訂的證券登記及服務協(xié)議。
(4)基金擬認購的數量、價格、總成本、賬面價值。
4.基金管理人應在本基金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后兩個交易日內,在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媒
介披露所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的名稱、數量、總成本、賬面價值,以及總成本和賬面價值
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鎖定期等信息。
本基金有關投資受限證券比例如違反有關限制規(guī)定,在合理期限內未能進行及時調
整,基金管理人應在兩個工作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予以公告。
5.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規(guī)定有權對基金管理人進行以下事項監(jiān)督:
(1)本基金投資受限證券時的法律法規(guī)遵守情況。
(2)在基金投資受限證券管理工作方面有關制度、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的建立與完善
情況。
(3)有關比例限制的執(zhí)行情況。
(4)信息披露情況。
6.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基金投資受限證券有新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六)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資產凈值
計算、各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應收資金到賬、基金費用開支及收入確定、基金收益分
配、相關信息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yè)績表現數據等進行監(jiān)督和核查。
(七)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項及投資指令或實際投資運作違反法律法
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xié)議的規(guī)定,應及時以電話提醒或書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糾正。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和協(xié)助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和核查?;鸸芾砣耸盏?
書面通知后應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給基金托管人發(fā)出回函,就基金托管
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說明違規(guī)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guī)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
上述規(guī)定期限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
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通知的違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
會。
(八)基金管理人有義務配合和協(xié)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托
管協(xié)議對基金業(yè)務執(zhí)行核查。對基金托管人發(fā)出的書面提示,基金管理人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
答復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規(guī)、《基
金合同》和本托管協(xié)議的要求需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基金監(jiān)督報告的事項,基金管理人應積
極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九)若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
規(guī)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
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十)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時通
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鸸芾砣藷o正當理由,拒絕、
阻撓對方根據本托管協(xié)議規(guī)定行使監(jiān)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jiān)
督,情節(jié)嚴重或經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三、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yè)務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責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事項包括基金托管
人安全保管基金財產、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復核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
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根據基金管理人指令辦理清算交收、相關信息披露和監(jiān)督
基金投資運作等行為。
(二)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財產、未對基金財產實行分賬管理、
未執(zhí)行或無故延遲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泄露基金投資信息等違反《基金法》、
《基金合同》、本協(xié)議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
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給基金管理人發(fā)出回函,說明違規(guī)原因及
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guī)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guī)定期限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
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
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關資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規(guī)定時
間內答復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時通
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鹜泄苋藷o正當理由,拒絕、
阻撓對方根據本協(xié)議規(guī)定行使監(jiān)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jiān)督,
情節(jié)嚴重或經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
2.基金托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3.基金托管人按照規(guī)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
4.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鹭敭a的完整與獨立。
5.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協(xié)議的約定保管基金財產,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可
另行協(xié)商解決?;鹜泄苋宋唇浕鸸芾砣说闹噶?,不得自行運用、處分、分配本基金的
任何資產(不包含基金托管人依據中國結算公司結算數據完成場內交易交收、托管資產開
戶銀行扣收結算費和賬戶維護費等費用)。
6.對于因為基金投資產生的應收資產,應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賬日
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基金財產沒有到達基金賬戶的,基金托管人應及時通知基金
管理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給基金財產造成損失的,基金管理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
追償基金財產的損失,基金托管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7.除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
產。
(二)基金募集期間及募集資金的驗資
1.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的營業(yè)機構開立的“基金
募集專戶”。該賬戶由基金管理人開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滿或基金停止募集時,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基金募集金額、基金份額
持有人人數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后,基金管理人應將屬于基金財產
的全部資金劃入基金托管人開立的基金銀行賬戶,同時在規(guī)定時間內,聘請具有從事證券
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出具的驗資報告由參加驗資的2
名或2名以上中國注冊會計師簽字方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未能達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條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規(guī)定辦
理退款等事宜。
(三)基金銀行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可以基金的名義在其營業(yè)機構開立基金的銀行賬戶,并根據基金管理人
合法合規(guī)的指令辦理資金收付。本基金的銀行預留印鑒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2.基金銀行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鹜泄苋撕突?
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任何其他銀行賬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本
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3.基金銀行賬戶的開立和管理應符合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guī)定。
4.在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條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過基金托管人專用賬戶辦理基金
資產的支付。
(四)基金證券賬戶和結算備付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為基金開立
基金托管人與基金聯名的證券賬戶。
2.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僅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鹜泄苋撕突?
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基金的任何證券賬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
賬戶進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3.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證券賬戶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負責,賬戶資產的管理和運
用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義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結算備付金
賬戶,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級法人清算工作,
基金管理人應予以積極協(xié)助。結算備付金、結算互?;稹⒔皇諆r差資金等的收取按照中
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若中國證監(jiān)會或其他監(jiān)管機構在本托管協(xié)議訂立日之后允許基金從事其他投資品種
的投資業(yè)務,涉及相關賬戶的開立、使用的,若無相關規(guī)定,則基金托管人比照上述關于
賬戶開立、使用的規(guī)定執(zhí)行。
6.證券賬戶開戶費用的歸還:證券賬戶開戶費由本托管產品承擔,于證券賬戶開立次
月第七個工作日由托管人從本托管產品銀行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若因托管產品銀行存款
余額不足導致證券賬戶開戶費無法扣收,托管人順延至次月第七個工作日進行扣收;證券
賬戶開立后連續(xù)六個月內,因本托管產品銀行存款余額一直不足導致證券賬戶開戶費無法
扣收的,資產管理人有義務歸還托管人墊付的開戶費用。
(五)債券托管專戶的開設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負責以基金的名義申請并取得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
拆借市場的交易資格,并代表基金進行交易;基金托管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行間市場
登記結算機構的有關規(guī)定,在銀行間市場登記結算機構開立債券托管賬戶,持有人賬戶和
資金結算賬戶,并代表基金進行銀行間市場債券的結算?;鸸芾砣撕突鹜泄苋斯餐?
表基金簽訂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回購主協(xié)議。
(六)其他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在本托管協(xié)議訂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許從事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
定的其他投資品種的投資業(yè)務時,如果涉及相關賬戶的開設和使用,由基金管理人協(xié)助托
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開立有關賬戶。該賬戶按有關規(guī)則
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對相關賬戶的開立和管理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辦理。
(七)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有價憑證等的保管
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銀行存款開戶證實書等有價憑證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
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庫,也可存入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
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或票據營業(yè)中心的代保管庫,保管憑證由基金托管人持
有。實物證券、銀行定期存款證實書等有價憑證的購買和轉讓,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雙方約定辦理?;鹜泄苋藢τ苫鹜泄苋艘酝鈾C構實際有效控制的資產不承擔保管責
任。
(八)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簽署,由基金管理人負責。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
的、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別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保管。除本協(xié)議另
有規(guī)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年度
審計合同、基金信息披露協(xié)議及基金投資業(yè)務中產生的重大合同,基金管理人應保證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鸸芾砣藨谥卮蠛贤炇鸷蠹皶r以
加密方式將重大合同傳真給基金托管人,并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正本送達基金托管人處。
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為《基金合同》終止后15年。
五、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和會計核算
1.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后的金額。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
交易日閉市后,該類基金資產凈值除以當日該類基金份額的余額數量計算,均精確到
0.0001元,小數點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每個交易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并按規(guī)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應每交易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或《基金合
同》的規(guī)定暫停估值時除外?;鸸芾砣嗣總€交易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將各類基金份額
凈值結果發(fā)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對外公布。
六、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至少應包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基金份額
持有人名冊由基金注冊登記機構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編制和保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應分別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保存期不少于15年。如不能妥善保管,則按相關法
規(guī)承擔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xié)議產生或與之相關的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協(xié)商、調解解決,協(xié)商、調解不
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北京
市,按照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
的,對當事人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職責,各自繼續(xù)忠實、勤
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xié)議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
益。
本協(xié)議受中國法律管轄。
八、托管協(xié)議的變更與終止
(一)托管協(xié)議的變更程序
本協(xié)議雙方當事人經協(xié)商一致,可以對協(xié)議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協(xié)議,其內容不得
與《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有任何沖突?;鹜泄軈f(xié)議的變更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生效。
(二)基金托管協(xié)議終止出現的情形
1.《基金合同》終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資產;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權;
4.發(fā)生法律法規(guī)或《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終止事項。
第二十一部分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基金管理人承諾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務。以下服務內容,由基金管理人
在正常情況下向投資者提供,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實際業(yè)務情況以及基金份額持有人的需要
和市場的變化,不斷完善并增加和修改服務項目。
一、營銷創(chuàng)新及網上交易服務
為豐富投資者的交易方式和渠道,基金管理人為投資者提供多種形式的交易服務。
在營銷渠道創(chuàng)新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大力發(fā)展基金電子商務,已開通基金網上交易系
統(tǒng),投資者可登陸本基金管理人的網站(www.phfund.com.cn),更加方便、快捷地辦理基
金交易及信息查詢等已開通的各項基金網上交易業(yè)務。同時,投資者可關注鵬華基金官方
微信賬號(微信號:penghuajijin ),快速實現凈值查詢功能,綁定個人賬戶之后,還可
實現賬戶查詢功能和交易功能。鵬華直銷APP(即鵬華A加錢包APP)及鵬華基金微信
號目前也支持鵬華基金客戶進行非直銷基金資產的查詢服務?;鸸芾砣藢⒉粩嗯ν晟?
現有技術系統(tǒng)和銷售渠道,為投資者提供更加多樣化的交易方式和手段。
二、信息定制服務
投資者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www.phfund.com.cn)、短信平臺、呼叫中心(400-
6788-533;0755-82353668)等渠道提交信息定制申請,在申請獲基金管理人確認后,基
金管理人將通過手機短信、E-MAIL等方式為客戶發(fā)送所定制的信息。手機短信可定制的信
息包括:月度短信賬單、鵬華早訊、持有基金周末凈值等;郵件定制的信息包括:鵬友會
周刊、電子對賬單等信息?;鸸芾砣藢⒏鶕I(yè)務發(fā)展需要和實際情況,適時調整發(fā)送的
定制信息內容。
三、在線咨詢服務
投資者可通過在線客服、短信接收平臺、鵬華基金官方微信(微信號:
penghuajijin)等網絡通訊工具進行業(yè)務咨詢,基金管理人7*24小時提供智能機器人咨詢
服務,在工作時間內有專人在線提供咨詢服務。
四、客戶服務中心(CALL-CENTER)電話服務
呼叫中心(400-6788-533、0755-82353668)自動語音系統(tǒng)提供每周7×24小時基金賬
戶余額、交易情況、基金產品信息與服務等信息查詢。
呼叫中心人工坐席提供工作日8:30-21:00的坐席服務(重大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投資者可以通過該熱線獲得業(yè)務咨詢、信息查詢、服務投訴、信息定制、資料修改等專項
服務。
五、客戶投訴受理服務
投資者可以通過直銷和銷售機構網點柜臺、基金管理人設置的投訴專線、呼叫中心人
工熱線、書信、電子郵件等渠道,對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所提供的服務進行投訴。
電話、電子郵件、書信、網絡在線是主要投訴受理渠道,基金管理人設專人負責管理
投訴電話(0755-82353668)、信箱、網絡服務?,F場投訴和意見簿投訴是補充投訴渠道,
由各銷售機構受理后反饋給本基金管理人跟進處理。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應披露事項
本基金的其他應披露事項將嚴格按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
《信息披露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內容與格式進行披露,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公告事項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變更公告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年04月13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董事長變更的公告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年04月13日
鵬華弘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第1季度報告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年04月19日
鵬華弘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C類基金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年05月10日
鵬華弘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A類基金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年05月10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年05月10日
鵬華弘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年05月10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調整個人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證件類型的公告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年05月16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調整旗下部分基金單筆最低贖回份額和賬戶最低份額余額限制的公告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年06月12日
鵬華弘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C類基金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年06月28日
鵬華弘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A類基金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年06月28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終止與喜鵲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銷售合作關系的公告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年07月12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估值方法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年07月13日
鵬華弘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第2季度報告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年07月18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參與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申購(含定期定額投資)費率優(yōu)惠活動的公告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年07月29日
鵬華弘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中期報告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年08月29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年09月25日
鵬華弘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年10月11日
鵬華弘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E類基金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年10月11日
鵬華弘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xié)議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年10月11日
鵬華弘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2024年第1號)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年10月11日
關于鵬華弘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增設E類基金份額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協(xié)議等事項的公告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年10月11日
鵬華弘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第3季度報告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年10月24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改聘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年11月02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年11月06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新增人民幣直銷資金專戶的公告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年12月18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參加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轉換業(yè)務申購補差費率優(yōu)惠活動的公告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4年12月19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5年01月04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5年01月15日
鵬華弘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第4季度報告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5年01月21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5年02月08日
鵬華弘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4年年度報告 《中國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及/或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5年03月28日
上述披露事項的披露期間自2024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07日。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及查閱方式
本招募說明書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銷售機構等的辦公場所,投
資人可在辦公時間免費查閱;也可在支付工本費后在合理時間內獲取本招募說明書復制件
或復印件,但應以招募說明書正本為準。投資人也可以直接登錄基金管理人的網站進行查
閱。
基金管理人保證文本的內容與所公告的內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四部分備查文件
一、備查文件包括:
1、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鵬華弘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募集的文件
2、《鵬華弘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3、《鵬華弘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xié)議》
4、法律意見書
5、基金管理人業(yè)務資格批件、營業(yè)執(zhí)照
6、基金托管人業(yè)務資格批件、營業(yè)執(zhí)照
二、備查文件的存放地點和投資人查閱方式:
1、存放地點:《基金合同》、《托管協(xié)議》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其余
備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處。
2、查閱方式:投資人可在營業(yè)時間免費到存放地點查閱,也可按工本費購買復印件。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